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 商务与投资峰会、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北建房〔2023〕228号
县(区)住建部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 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查,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把维护小区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两会”和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抓实抓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效防范和遏制“两会”和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两会”和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定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漏补缺,坚决消除盲区和死角,重点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及附着物、外墙贴面、广告牌、窨井盖、管道井、水域、道路、楼顶、避雷设施、活动场地及设施等公共场地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予以规范处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应设置明显安全防范警示标识,切实起到警醒、警示作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大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防范,加强门卫值班、巡逻、车辆进出登记、外来人员登记等,坚持“两会”和中秋节、国庆节期间24小时值班,提高警惕意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物业服务人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微信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安全宣传,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实施安全防范演练,使安全防范意识深入人心。
(三)物业服务人应切实保障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通道正常使用,应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泵、消防栓、水枪、水带、灭火器、防火门、强排烟设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车道、消防通道、建筑消防登高面、楼顶消防天面、防火避难层等消防安全通道、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所有设施、通道、场所可以正常使用,符合规范要求。同时应加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物业使用人存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制止,并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消防救援机构。
(四)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物业管理区域高空抛(坠)物的管理和风险防患排查。要在显著位置提示高空抛物、坠物的危害及法律后果;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的安全风险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及时处理的安全隐患,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按规定组织维修;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对危害共有部分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制止。
(五)各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应对风暴潮的各项防御措施,加强物业小区薄弱区域和低洼区域巡逻查险,加固涉险区域,做好防范持续强降雨天气、防洪防涝工作,特别注意坑沟槽、地下空间、边坡以及低洼等的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健全如电梯停运、困人、停水、停电、火灾、治安、恶劣天气等安全防范事项应急处理预案。加强物业工作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预案,各项措施落实有序。
二、县(区)住建部门要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督促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业主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物业小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并整改到位,确保各项排查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两会”和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县(区)住建部门要严格执行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发现事故险情和事故发生后及时、准确上报,并做好处置工作。
特此通知
2023年9月15日
(联系人:廖思淮 联系电话:2036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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