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晶电气主板IPO过会。

公司上会时被关注了与前员工合作的问题: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前员工经销商负责原销售区域情况,说明公司终端销售的的真实性以及客户管理的有效性。
无独有偶,之前还有很多IPO上会时被关注与前员工的合作问题,比如:
1、佳宏新材(过会)
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员工王美娟控制的米修智能采购温控器金额分别为1,189.76万元、792.53万元、0万元。
请发行人:结合米修智能实缴资本、人员、生产场地、生产设施等情况,说明向米修智能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米修智能是否受发行人或其实际控制人控制,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汕头超声(过会)
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经销模式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92.72%、93.83%、91.20%、79.21%,其中,与前员工、近亲属等存在特殊关系经销商的交易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33%、14.22%、16.51%、11.76%。
请发行人:(1)说明与经销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输送行为;(2)说明获取业务的方式是否合法合规;(3)说明发行人有关防范商业贿赂、规范招投标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3、天松医疗(否决)
发行人前员工和实际控制人的亲属为发行人主要的经销商,经销商的销售单价是发行人的销售单价的2-8倍。
请发行人说明:(1)上述情况的商业合理性,是否违背行业惯例。(2)报告期主要经销商的实际经营业绩情况。(3)经销商是否存在商业贿赂和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4)发行人销售人员人均工资5.44万元,低于康基医疗的9.20万元,请说明在上述销售人员人均工资水平相差近一半的情况下得出“不存在重大差异”的结论是否合理。
4、誉辰智能(过会)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主要劳务外包供应商成立时间较短、且部分主要为发行人服务,部分供应商为发行人前员工或前合作方员工等设立,说明相关劳务外包商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5、雅达电子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发行人前员工李政、包建伟等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既为发行人核心员工,又为发行人经销商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订立合同、进行交易是否违反公司法有关规定,是否符合发行人内控制度,相关交易安排是否实际损害发行人利益;发行人与前员工经销商的相关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履行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是否对外披露。
请发行人说明前员工经销商开展的居间销售业务是否存在代发行人承担居间佣金情况。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在此就不一一列举!
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上市审核机构对于拟上市企业与前员工的合作非常敏感,重视程度甚至超过关联方(按照法规,前员工不算关联方)。
因为从常理上讲,员工离职后往往很难与公司产生业务合作,而一旦产生合作则往往会被上市审核机构认定成“人为安排”的结果。
所以,建议所有拟上市企业慎重与前员工的合作,一旦要合作必须做到有充分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程序完善、价格公允、交易透明,经得住上市审核机构严格的审核。(鹏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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