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
8.8 防雷接地
【条文】
8.8.3防雷引下线、接地干线、接地装置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专设引下线之间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专设引下线与接地装置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2接地装置引出的接地线与接地装置应采用焊接连接,接地装置引出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接地干线与接地干线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3当连接点埋设于地下、墙体内或楼板内时不应采用螺栓连接。
【提示】
本条根据GB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第23.1. 1条编制。
为确保防雷引下线、接地干线、接地装置的可靠连接,常用连接方法有:焊接连接、螺栓连接、绑扎连接和卡接器连接四种方法,但因视不同材质、不同型材、不同敷设环境进行选择,施工选择应基于以下原则:
①焊接连接方法适用于任何场合,但当明敷镀锌材料选择焊接连接方法时,则焊后应进行修补处理;
②螺栓连接方法适用于扁钢与扁钢的可拆卸部位或可见部位的连接;
③绑扎连接方法适用于暗敷的圆钢与圆钢的连接;
④卡接器连接常用于圆钢与圆钢可拆卸部位或可见部位的连接。
【条文】
8.8.4 接地干线穿过墙体、基础、楼板等处时应采用金属导管保护。
【说明】
从接地装置引出的接地干线-般采用圆钢或扁钢,当穿过墙体、基础、楼板等处时,加装保护管可避免接地干线受到意外冲击而损坏或脱落,但金属保护管应与接地干线做电气连通,可使漏电电流以最小的阻抗向接地装置泄放,不连通的钢管则如一个短路环,套在接地干线外部,互抗存在,漏电电流受阻,起不到保护作用。当设计有特殊要求不允许采用金属保护管时,可采用非金属保护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