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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旭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遴选重整投资人,2900万起拍市政一

   日期:2023-09-08 17:05:2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2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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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阿里资产拍卖平台挂出(破)浙江旭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

于2023年9月29日10点开拍,起拍价2900万元,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截至目前,有24人设置提醒,926次围观,0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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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浙江旭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10月9日,注册资本5188万元人民币。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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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浙江旭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

以公开竞价方式遴选重整投资人的竞价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根据温州中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8月31日作出(2022)浙0304破申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旭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新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并于2022年9月9日作出(2022)浙0304破30号《决定书》,指定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担任旭新公司管理人。2023年8月17日,瓯海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浙0304破3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旭新公司进行重整。

为了顺利推进旭新公司重整事宜,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管理人将于2023年9月29日10时至2023年9月30日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浙江旭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竞价遴选重整投资人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开竞价遴选旭新公司重整投资人。

2、竞价前请务必遵照《竞价公告》《竞价须知》《重整计划》《专项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要求,进行咨询、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价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竞价。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旭新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竞价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价人参与竞价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价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价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竞价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实际现状为准,竞价人需要自行评估竞标标的存在的瑕疵(包括潜在的、隐形的权利瑕疵)、重整形式特殊性带来的权利义务特征,以及其他投资风险。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竞价标的及重整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竞价文件披露外,竞价人应对竞价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包括核查股权登记、资质登记、财务税务状况等),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前述股权及资产现状的确认,并自负责任。

二、竞价标的

竞价标的为浙江旭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投资人资格。出价最高者为重整投资人。一旦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将根据《重整计划》享有重整旭新公司的权利,竞价款将作为重整资金,用于清偿旭新公司的债务。重整投资人按照成交价支付偿债资金后,将享有剥离旭新公司原有资产(含已确定及未发现应各项应收款)、负债(含已确认及应确认之全部债务)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股权对应如下旭新公司重整资产。重整投资人应按照《重整计划》《竞价公告》《专项审计报告》《竞价须知》《投资协议》的规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在《浙江旭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被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批准生效、竞得人缴纳全部竞价款且经管理人审核与书面确认后,竞得人确认为旭新公司的最终重整投资人,依照《重整计划》取得重整后的旭新公司100%股权。该100%股权对应的资产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四项建筑资质,具体如下:

经管理人委托温州中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剥离旭新公司原有资产(含已确定及未发现应各项应收款)、负债(含已确认及应确认之全部债务)后的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2900万元。

注:

本次重整范围内的四项资质到期日均为2023年12月31日,资质的延期由重整投资人自行完成并承担所有费用;为确保资质的有效性、延期性等必备的相关工程技术专业人员及其他条件,亦由重整投资人自行完备并承担所有费用。重整投资人竞价成功后,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资质被宣告无效、资质过期而引发的后果均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且不免除重整投资人支付重整对价及履行重整计划中的其他义务。

上述信息仅供竞价人参考,由竞价人自行了解核实,并以资质现状为准。

上述旭新公司100%股权对应的资产不包括车辆、对外股权投资、分支机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除建筑资质、企业名称权及基于名称权的权益、企业荣誉及工程业绩、商誉外的其他所有资产。

起拍价:贰仟玖佰万元整(小写29,000,000元)

保证金:伍佰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

增价幅度:10万元。

对竞价标的权属和相关事项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提前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出。本次竞价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各方当事人。

本次竞价之最终出价并非竞价人成为旭新公司重整投资人的绝对对价,竞价人作为重整投资人最终应承担的义务按照《重整计划》《竞价公告》《竞价须知》确定。

四、特别说明及提示

1、旭新公司成立于1990年10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邓财秀,注册资本为5188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304145316655H,企业地址位于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区南汇路49号1幢2楼(201-203室),所属行业为公共设施管理业,经营范围包括:市政工程建设(不含电力设施);房屋工程建筑、钢结构工程承包、安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承包、园林绿化、机电安装、沥青道路维修(以上项目均凭资质经营);预拌商品混凝土;下设生产分支机构。旭新公司目前的状态为存续。

旭新公司目前尚存数个已竣工未结算的挂靠项目,后续挂靠项目的处置依照旭新公司与实际施工人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处理,重整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2、本次拍卖是以公开遴选旭新公司重整投资人为目的,故本次拍卖并非常规意义上的资产拍卖。请竞价人务必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竞价公告》《竞价须知》《重整计划(草案)》《专项审计报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如有不明之处可在公告期间及时咨询管理人。因竞价人未阅读、了解《竞价公告》《竞价须知》《重整计划(草案)》,或违反《竞价公告》《竞价须知》《重整计划(草案)》,造成竞价人或他人损失的,该损失由该竞价人承担。

3、竞价人知悉并接受竞价标的及相对应资产按现状交付。竞价人需重视旭新公司企业破产情况及后续经营活动中所遇到的所有困难和问题,在竞价前务必向国土、住建、税务、中国人民银行、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进一步了解核实旭新公司有关情况,特别是资质延续政策与手续;重整成功后公司是否仍然需清缴历史欠税、滞纳金、罚款;招投标资格及信用修复;股权能否变更登记等情况,自行评价和承担竞价标的所涉全部风险,管理人不作其他的任何承诺。投资人参与竞价即视为投资人对有关财务延续的风险有充分的评估并自行承担可能的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纳税申报风险等。有关资质的维持、使用等相关事宜,竞价人应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主管部门可能存在的相应要求,自行评估判断和处理。竞价人应当自行了解旭新公司的现状和相关资质情况,包括资质到期是否能延续的风险。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旭新公司及资质状况已经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与瑕疵。若因上述瑕疵导致重整结果未达到竞价人预期,拍卖人不退还款项。

4、竞价标的为旭新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成功后,竞价人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将按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旭新公司股权),受让公司股权及对应相关权益,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和风险,并可能因此致使竞价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视为已知悉、充分预判并接受旭新公司的重整现状、资产现状、资产负债情况、出资增资情况、税收负担、差错更正及资产盈亏、重整等产生的税务调整、经营风险以及行业发展前景等所有事项。

5、管理人对重整后投资人获得的股权和资质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有关旭新公司资质延续所需的人员、手续、文件等由投资人自行解决,管理人对资质能否延续不做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包括核查股权登记、资质登记、财务税务状况等),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前述股权及资产现状的确认,并自负责任。旭新公司股东杨旭暖持有的旭新公司股权存在冻结情形(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可能存在无法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风险,该风险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竞价人应充分认识破产重整企业可能存在的各种权利瑕疵和经营困难等情形,管理人对重整方能否按重整投资目标实现经营不作保证,由投资人自行评估。管理人强烈建议投资人在参与投资前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对项目进行完整的了解,以控制风险

如因竞得人的过错导致重整失败的(比如:逾期付款,资质延续失败等),竞得人已付款项不予退还,且竞得人未全额支付拍卖款的,管理人有权要求竞得人补足余款,并从应付款项截止之次日起按同期LPR的1.5倍赔偿利息损失。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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