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住老城区的杨先生来信反映,8月28日,他在日照利群买了一些食品,其中有一个本省生产某企业的火腿肠,昨天下午给孩子吃了一个,打开第二根的时候发现肠衣和肠体之间有拉丝现象。

杨先生说,这一批东西都是一块买的,与他同时去的还有一个朋友,买了一些月饼,也发霉长毛了,因为他朋友不想把事情搞的沸沸扬扬的,这件事就没有曝光。

发霉的月饼
没想到自己家里买的火腿肠也出现了质量问题,孩子吃了一根之后,发生腹泻的情况,连续泚肚子,拉了三次。
杨先生拿着小票和火腿肠去该经营单位寻求说法,结果被告知只能赔偿200元,孩子腹泻需要医院证明。对于杨先生坚持依法执行赔偿的要求,该经营户表示需要向上一级请示。
目前,杨先生已经向12315进行了投诉,他期待着能够有一个满意的答复。

食品卫生安全的事情我们经常讲,一定要注意食品安全问题。而该品牌曾经被多次曝光,依然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其中原因不得而知。
马上就面临双节了,也是伪劣食品销售的旺季,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希望商家严把质量关,对不明来路的商品和有问题的食品严格管理,同时对发生问题的情况不要推诿扯皮。
推卸责任不是一个企业的基础操作,没有担当只会砸了自己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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