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按照科技厅要求将加快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将于9月30日结束,请有关企业抓紧前往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https://fuwu.most.gov.cn/)进行注册、开展评价。

一、成功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政策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指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
2、亏损弥补年限延长到10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3、积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国家、省和各级科技项目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的工作方案,各级政府释放出鼓励企业创新政策利好局面,积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国家、省、市区各级科技计划项目。
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
小编给大家带来了详细入库指南
赶紧来看看吧!
01
谁可以申请?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直通车”
符合上述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 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 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 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 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02
怎么申请?

认为符合条件的,可自愿在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上注册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
如何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
如何查看审查进度及审查意见?
如何查询科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如何变更企业信息?
一起跟着来看一下吧~
如何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
如何查看审查进度及审查记录
1、企业登录系统后可点击“评价信息”,“评价信息管理”内的“当前状态”即为审查进度。
2、“当前状态”若显示“评价机构形式审查退回”则须点击“详细信息”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表。
3、进入后点击右上角的“审查记录”即可查看被退回的原因。根据退回的原因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评价信息。
如何查询入库登记编号
企业登录系统后点击左边导航栏内的“概览”即可显示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及有效期。
如何变更企业信息
1、企业登录系统后点击左边导航栏内的“企业信息变更”。

2、勾选“变更”,填入新的企业名称。填写完毕后,点击“选择文件”上传新的营业执照。

3、如需变更其他企业信息,在对应内容前勾选“变更”。每次修改后请先保存,确认信息无误后再提交。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
如需进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的,按系统要求填写资料并上传佐证材料,每次修改后请先保存,确认信息无误后再提交。

(三)法人联系方式变更
如需法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按系统要求填写资料后点击保存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