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相关部门公示了一批行政处罚名单,因无证执业、无证排污、无证从事网约车等违法行为,巴中多家商户被处罚。

公示内容包含了被处罚商户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内容、违法事实等详细信息,单笔最高罚款80000元。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212.00元;2.没收医疗器械;3.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违法行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擅自执业。

处罚内容:处罚款22500.00元。
违法行为:当事人经营管理的巴中天越岷山酒店自2015年投入运营以来至2022年6月23日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其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立案查处。

处罚内容:1.警告;2.罚款80000元。
违法行为: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未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未按规定报告疑似职业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

处罚内容:1、没收备样(无烟煤2号)6kg,2、没收违法所得199.88元,3、处罚款5996.4元。
违法行为:平昌利群建材经营部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内容:1.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违法行为:2023年 06月 25日 10时 0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何鹏瑞、程浩等在巴中市王府井商场门口执法检查时发现:苟小龙驾驶川 Y5M775号小型轿车运载 1名乘客,从巴州区利达酒店门口到巴中市王府井商场。该趟运输由乘客在斑马出行网约车平台 APP下单,行程费用司机端结算为 10.24元,驾驶员苟小龙取得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斑马出行网约车平台 APP由武汉斑马快跑科技有限公司运营,该公司在巴州区城区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本趟运输派单的川 Y5M775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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