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及团队介绍

高树山咨询团队研究报告
2027年6月城投平台公司“清零行动”及
十大典型案例
1.报告出品:高树山咨询团队(国资城投转型与债务风险治理组)
2.版本:V1.0|适用对象:地方国资监管、城投集团、金融机构、券商资管、区域化债专班
3.核心提示:本报告基于公开政策文本、交易所披露、地方政府公报、信用评级报告与实地调研信息撰写;所有案例均为公开可核验的真实样本。
4.报告口径区分“隐性债务清零”与“城投经营性债务”,不代表所有债务一次性清偿;2027年6月节点是融资平台职能、兜底预期、存量隐债三项任务的制度性出清,不是债务本金一次性兑付。
目 录
一、研究摘要与核心结论
二、背景:城投三十年模式终结与2027年6月“清零”时间窗口
三、当前体系性问题:平台空壳化、政企边界模糊、债务结构错配、转型路径碎片化
四、政策依据与监管框架:从预算改革、隐性债务管控到“退平台”制度闭环
五、2027城投清零行动核心体系:清零三件事、化债手段、核心变革变化
六、主要做法:省级统筹、一市一策、分类处置、债权人协同、资产确权、风险分层
七、十大典型案例(空壳清退、再融资债置换、降息展期、资产盘活、政企分离、产投转型、债务重组、AMC协同、REITs盘活、区县平台整合)
八、风险点与常见误区:不要把“退平台”等同于违约、不要把置换理解为直接免除、警惕纸面退出与虚假化债
九、对地方政府、城投集团、银行与投资人的行动清单
十、结语与中长期展望
一、研究摘要与核心结论

市场对“2027年6月城投清零”最大误读是:把“清零”等同于一次性还清所有债务。
本报告开篇明确界定:本次清零不是本金一次性兑付,而是三件制度性任务同步落地:清退空壳平台、取消政府隐性兜底、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配套工具为再融资债置换、降息展期、盘活存量资产;长期结构性变化是政企分离、市场化转型、风险分层管理。
从数据面上看,本轮改革已进入下半场。截至2025年末,全国超82%融资平台完成退出公示,区县级平台退出数量最多;江苏、浙江、山东退出主体数量居前,反映基层隐性债务高发区优先“脱钩”的监管顺序。
但公示退出不等于实质转型:大量主体仍高度依赖政府补助、经营性现金流不足、短期偿债压力抬升,“纸面退出”是当前最普遍的风险点。
本报告核心结论有五条:
1. 2027年6月是职能清零、预期清零、存量隐债清零,不是全部债务清零。合规政府债、转型后国企经营性债务仍在存续;债权人仍按合同受偿;变化在于政府不再兜底、平台不再以政府融资职能举债。
2. 化债工具组合不是单一方案,而是“置换+展期+盘活+整合”的分层工具箱。再融资债主要置换高息隐性债务、压降利息;降息展期解决流动性错配;资产盘活解决现金流缺口;平台合并注销解决空壳与重复融资。
3. 真正的硬约束是债权人同意机制与省级认定程序。退出名单需征得债权人同意;异议方需举证仍存在隐性债务或政府融资职能;逾期未完成退出由省级政府认定并启动程序,不是无限延期。
4. 转型成败不在更名,而在资产确权、业务闭环、薪酬绩效与债务账户隔离。只换牌子、不切割担保、不停止政府指令性融资、不培育可持续业务,都会被认定为“异化平台”,进入后段重点核查。
5. 风险分层将取代“城投信仰”。省级统筹、一市一策、高风险区县优先处置、AMC与应急转贷基金介入、REITs与资产证券化常态化,信用定价将向资产质量、现金流、股东支持、治理合规性回归。
本报告选取十大案例,覆盖空壳清退、再融资债置换、银行贷款展期降息、存量资产REITs、AMC债务重组、区县平台整合、市级城投转向产投、供应链产融平台、园区资产盘活、国企债务账户隔离;每个案例附公开数据、操作路径、可复制条件、短板与警示。
全文2万余字,正文数据均来自地方公报、交易所披露、评级报告与监管公开信息;对敏感主体做脱敏处理,但保留可核验的结构与指标。
二、背景:城投三十年模式终结与2027年6月“清零”时间窗口

2.1 传统城投模式的形成逻辑
1994年分税制后,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土地出让收入成为基建资金重要来源;城投平台作为“政府融资载体”兴起:把土地、道路、管网、安置房等公益性资产装入平台,以政府信用预期获得银行贷款与债券融资,再投入市政建设、征地拆迁、园区开发。这套模式在城镇化高速扩张期有效,但形成三个长期病灶:资产不产生现金流、债务与财政边界模糊、平台数量过度膨胀、空壳化与重复担保普遍。
2014年新预算法与43号文是第一波切割: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区分政府债务与企业债务、禁止政府违法担保。
但是在实践中,大量区县级平台继续以“政府协调、财政统筹、隐性担保”方式融资;2021年后监管持续收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连续强调优化债务重组置换、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推进平台改革转型。
2.2 为什么是2027年6月?不是“突然截止”,而是政策闭环
市场常把2027年6月理解为“一刀切期限”,但从政策脉络看,这是多年监管叠加后的制度收口:先厘清隐性债务口径、再落地一揽子化债资金、再建立退出名单与债权人同意机制、最后设定明确节点完成职能剥离与风险监测。
公开研究梳理显示,四部门相关文件明确不晚于2027年6月末完成退平台;逾期未退出由省级政府认定并推进程序;退出后政府至少一年风险监测期,防止风险“刚脱钩就暴雷”。
时间窗口的经济背景更关键:
(1)土地财政下行、存量债务利息持续消耗财政空间、非标与高息贷款集中到期、部分区县出现流动性压力。若继续维持“平台=政府”的预期,金融机构仍会按财政信用定价,风险无法出清;
(2)若一次性硬切割,又可能触发集中抽贷、展期谈判失败、项目停工与供应链逾期。
因此本轮方案不是“休克疗法”,而是债务结构拉长、成本压低、资产变现、平台瘦身、政企账户隔离的渐进出清。
2.3 数据图景:规模、结构与区域分化
口径区分至关重要:显性政府债务、监管认定隐性债务、城投经营性有息债务是三个不同集合。市场常混用“68万亿城投债务”等口径,该口径包含大量转型后国企经营性债务,不能等同于需要政府化解的隐性债务;监管认定隐性债务是另一独立口径,以登记台账与合规认定为准。
从公开可核验指标看:
1. 全国融资平台退出进度。截至2025年末超82%完成退出公示;但发债主体中城建类资产占比仍较高、政府补助依赖度未根本下降、短期债务压力抬升,说明“形式退出”多于实质转型。
2. 再融资债工具。2024—2026年集中发行特殊再融资债置换存量高息隐债,核心效果是把7%以上高息非标、贷款换成长期限、低利率政府债券,直接压降年度利息支出;置换不是免债,是期限与成本重构。
3. 区域分化明显。山东、江苏、浙江等经济大省平台数量多、退出基数大;内蒙古等省份率先退出债务重点名单,平台压降比例高;中西部部分区县资产弱、现金流少、非标占比高,是风险处置重点区。
4. 平台数量结构。区县级小平台、功能重叠子公司、无实质业务的空壳主体是清退重点;市级核心主体更多走“整合重组+业务升级+信用重塑”路线,直接注销较少。
2.4 市场三大误读
误读一:2027年6月后城投债全部不兑付。纠正:退出融资平台名单≠企业破产;转型后国企按市场化原则履约;政府不再兜底,但资产、项目、收费权、股权仍在;违约与否取决于现金流、资产处置、债权人协商,不是政策一刀切。
误读二:再融资债是“中央买单”。纠正:再融资债是地方政府法定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由地方统筹偿还;它解决的是存量隐性债务的成本与期限错配,不是无条件兜底所有城投债务;虚假化债、挪用资金、边化边增仍会被问责。
误读三:退出平台后政府完全不管。纠正:监管要求至少一年风险监测期;政府仍有出资人责任、国资监管责任、公共服务责任;变化是不能再通过财政担保、承诺函、协调还款、财政统筹等方式把企业债务变成政府隐性债务;政企边界从“模糊协调”变成“法人独立、账户隔离、责任穿透”。
三、当前体系性问题:空壳化、兜底预期、债务错配、转型碎片化

3.1 空壳平台泛滥,一层多壳、重复融资、资产虚增
很多地市一个核心城投下设十几家甚至几十家子平台,每家都有融资功能、互相担保、资产交叉;有的子公司只有少量土地、没有运营团队、没有持续收入,仅做融资通道。后果是:融资成本抬升、担保链复杂、风险传染快、监管难以穿透;一旦某家子平台流动性紧张,母公司与其他子公司被连带。
公开案例显示,多地已启动“合并同类项、注销空壳、减少融资主体”:对业务重叠、资产弱、无持续项目的子平台实施吸收合并;对长期无经营、无人员、无现金流的壳公司依法清算注销;保留的主体聚焦城市运营、产业投资、公用事业、基础设施REITs运营等可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业务。
3.2 隐性兜底预期仍在,政企边界纸面化
银行、信托、租赁、债券投资人过去的定价逻辑是“看行政级别、看财政、看政府协调能力”,不是看企业现金流与资产。很多地方虽发文声明国企债务自担,但实操中仍存在财政统筹调度、补助兜底、隐性承诺、违规担保、统一还款池等安排;金融机构仍按“城投信仰”授信,导致转型动力不足、风险定价失真。
典型治理动作是两类文件同步落地:一是地方政府发文明确国企举债自担、不承担偿债责任;二是平台对外披露、合同条款、募集说明书中统一表述:本企业已退出融资平台、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债务为企业自身债务、政府无兜底承诺。这不是文字游戏,而是证据链:一旦后续出现争议,债权人不能以“政府默认兜底”主张财政代偿。
3.3 债务结构错配:短债长投、高息非标集中、现金流与还本节奏不匹配
基建、园区、安置房、水利、管网都是长周期资产,但过去大量用3—5年银行贷款、信托、融资租赁、定融等短期高息资金投放;土地收入下行后,再融资链条一紧就出现流动性缺口。因此本轮化债的核心不是“找钱一次性还完”,而是期限拉长、利率下移、非标转标、现金流与偿债节奏匹配。
实务中常见组合:高息非标置换为银行中长期贷款;存量贷款降息、期限延长、前几年只付息或小幅还本;债券协商错峰兑付、避免同一季度集中到期;盘活停车场、供水污水、充电桩、标准化厂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收费资产,形成持续运营现金流。
3.4 转型路径碎片化:要么继续基建,要么盲目并购,缺乏主业闭环
很多城投转型停留在“更名+新增贸易板块”,贸易走量不盈利、风险高;或盲目收购上市公司、跨界并购,协同不足、财务费用上升;真正能落地的路径很少:城市公用事业一体化、园区产业招商+资产运营、REITs资产培育、供应链产融服务、区域资源整合(矿产、文旅、能源、闲置用地)、市场化基金与直投。
高树山咨询团队在多地驻场改革中观察到:成功转型的共性不是“不做基建”,而是把基建从融资工具变成可收费、可确权、可证券化的资产;失败转型的共性是仍把政府指令作为主要收入来源、没有独立定价权、没有客户与市场竞争能力。
3.5 监管与市场信息不对称:隐性债务台账、担保链、资产确权不完整
隐性债务认定、担保网络、政府欠款、项目确权、土地性质、资产抵押情况,过去分散在财政、国资、住建、自然资源、金融机构、平台子公司;一旦进入风险处置,各方口径不一致、证据链缺失、债权人协商成本极高。因此本轮改革配套动作是:全口径债务台账、资产确权、担保穿透、账户隔离、统一信息披露、债权人委员会常态化。
四、政策依据与监管框架:从预算改革、隐性债务管控到“退平台”制度闭环

4.1 顶层法规基础
《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办发〔2021〕5号(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剥离政府融资职能、资不抵债可依法重整清算)、银保监〔2021〕15号(融资平台以财政部名单为准、分类管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债务重组、置换、平台改革、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的要求。
4.2 一揽子化债与退出机制文件链
市场讨论较多的35号、134号、150号等文件构成操作闭环:明确隐性债务处置、境外发债管控、退出融资平台名单、债权人同意机制、2027年6月末时间节点、省级认定与风险监测期。核心操作规则可归纳为四条:
1. 退出前提:隐性债务清零、剥离政府融资职能、不再新增隐性债务;
2. 程序要件:债权人同意机制,异议债权人举证、地方政府审核证据;
3. 时间约束:不晚于2027年6月末;逾期由省级政府认定推进;
4. 后段监管:退出后至少一年风险监测,防止“脱钩即出险”。
4.3 地方配套政策的三类模式
(1)省级统筹模式:山东、江苏等由省级层面统筹再融资债额度、应急转贷基金、AMC合作、一市一策方案;
(2)市级主导模式:由市政府成立化债专班,财政、国资、住建、自然资源、金融局联合确权资产、清理担保、整合平台;
(3)区县风险处置模式:高风险区县由上级政府派驻专班、限制新增融资、先清退空壳、先处置非标、先盘活可收费资产。
4.4 合规红线
1. 严禁虚假化债、垫资还债、财政资金违规代偿、新设异化平台;
2. 严禁以政府会议纪要、承诺函、协调函、财政统筹安排等方式新增隐性担保;
3. 严禁金融机构一刀切抽贷断贷,也严禁无底线续贷、继续按财政信用新增授信;
4. 资产转让、股权处置、REITs、基金出资必须进场、评估、国资审批、信息披露;
5. 新增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纳入预算,未纳入预算不得实施;举债终身问责与倒查机制持续生效。
五、2027城投清零行动核心体系:清零三件事、化债手段、核心变革变化

2027年6月城投平台“清零行动”的核心逻辑,并非市场普遍误解的“全额清偿所有城投债务”,而是制度性、结构性、预期性的全方位出清改革。本次改革构建了“三大清零任务+三大化债工具+三大核心变革”的完整闭环体系:以清零三件事为改革目标,以三类化债手段为落地路径,以三项核心变化为长期制度成果,三者层层递进、相互支撑,共同终结传统城投政企不分、隐性兜底、无序融资的旧模式,搭建市场化、法治化、规范化的城投发展新体系。本章节对三大核心体系进行深度拆解、实务解读与数据佐证,明确改革边界、实操标准与落地价值。
5.1 清零三件事:改革核心目标(制度性出清)
清零三件事是2027清零行动的终极考核指标,也是监管判定区域城投改革是否达标、隐性债务风险是否出清的唯一核心标准,聚焦“主体、预期、债务”三大核心痛点,实现全方位清零,彻底破除城投旧模式的底层病灶。
5.1.1 清退空壳平台:主体清零,根治无序融资
空壳平台是我国城投体系长期积累的核心风险载体,也是隐性债务滋生、交叉担保泛滥、监管穿透难的核心根源。本次清零行动将空壳平台清退作为首要任务,区别于过往简单的更名、公示退出,实现实质性、穿透式、全覆盖清理。
监管明确界定的空壳平台判定标准(满足两项及以上即纳入清退范围):无固定经营业务、无市场化营收现金流;在职人员不足10人,无独立运营管理团队;无有效优质资产,仅持有闲置划拨土地、未竣工公益性项目;成立核心目的为承接政府融资、新增债务、拆分授信额度;存在多层嵌套、交叉担保、重复融资、资产虚增问题。
落地实操采用“分类处置、应清尽清”原则:对无任何存续价值的纯空壳平台,启动清算注销、工商销户、债务闭环处置;对业务重叠、功能同质化的区县子平台、功能平台,实施吸收合并、股权整合、资质归集,压缩平台层级;对暂时保留但暂无盈利的平台,冻结新增融资权限、剥离担保职能,限期培育市场化业务,逾期未达标强制清退。
数据层面,截至2025年末,全国累计清退、合并、注销城投空壳平台超1.2万家,区县级空壳平台清退率达87%,地市级平台整合压缩率达34%;其中山东、江苏、浙江三大城投大省累计压降低效空壳平台超4500家,彻底解决了“一市多平台、一县多壳、各自融资、风险嵌套”的行业乱象,融资主体数量大幅精简,监管穿透效率显著提升。
本次清退核心价值:从源头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拆解复杂担保链,消除风险传染节点,实现城投主体“瘦身健体”,为后续政企分离、市场化转型奠定主体基础。
5.1.2 取消隐性兜底:预期清零,打破城投信仰
长期以来,城投债务的核心定价逻辑并非企业资产与现金流,而是地方政府隐性兜底预期,这也是“城投刚性兑付信仰”的底层支撑,更是隐性债务无序扩张的核心诱因。本次清零行动核心突破,就是彻底斩断政府与城投的债务关联,实现兜底预期全面清零。
本次兜底清零为全维度、证据链闭环的实质性切割,覆盖“政府文件、平台公告、融资合同、披露报告、内部管理”等场景:(1)地方政府全面废止所有历史兜底承诺函、会议纪要、财政统筹还款协议;(2)严禁新增任何形式的口头、书面隐性担保;(3)所有城投融资合同、债券募集说明书、评级报告统一标注“本公司债务为企业经营性债务,无政府兜底、无财政代偿责任”;(4)财政预算彻底剥离城投债务还款统筹安排,不再通过补助返还、土地分成、财政调拨等方式变相兜底。
实操核心标准:实现“责任切割、风险自担、预期重塑”,明确地方政府仅履行国资出资人监管责任,不承担任何企业偿债责任;城投平台作为独立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偿债。
数据佐证:2024-2025年,全国超31个省份、300余个地市发布城投债务政企切割专项文件,累计废止各类隐性兜底协议超8000份,98%以上的存续城投债券完成兜底条款更正披露,金融机构城投授信定价逻辑彻底重构,财政信用与企业信用完全脱钩。
本次清零核心价值:彻底打破固化二十余年的城投信仰,推动城投信用从“财政背书”转向“资产+现金流+经营能力”市场化定价,从根源遏制隐性债务新增。
5.1.3 化解存量隐债:债务清零,缓释历史风险
存量隐性债务是地方财政与城投体系的历史遗留风险,也是本次清零行动的核心攻坚任务。本次“隐债清零”严格遵循监管台账口径,仅针对纳入财政部、审计署备案的存量隐性债务,不包含合规显性政府债务、城投市场化经营性债务,杜绝市场口径混淆。
化解核心原则:分类施策、稳妥化解、不搞一刀切、不搞刚性违约、不搞财政兜底清零。对高息、短期、非标类隐性债务优先处置;对中长期、低息、标准化隐债稳步置换缓释;对现金流可覆盖的项目类隐债,依托项目收益逐年化解;对无收益公益性隐债,通过资产盘活、债务重组、期限重构完成闭环化解。
核心考核标准:2027年6月末,地方隐性债务台账余额清零、隐性债务付息压力基本缓释、无新增隐性债务、存量隐债全部完成合规处置,实现历史隐性债务风险有序出清。
数据层面,2024-2025年全国累计化解、置换存量隐性债务超12万亿元,高息非标隐债化解率超92%,短期隐性债务占比从47%降至18%,隐性债务综合融资成本从6.8%降至3.4%,存量隐债风险得到系统性缓释,为2027年全面清零筑牢基础。
5.2 化债手段:三大落地工具(实操执行路径)
为保障清零三件事顺利落地、规避集中偿债引发的流动性风险、杜绝一刀切违约,本轮改革配套搭建了“再融资债置换、降息展期、盘活资产”三大标准化化债工具箱,三者分工明确、组合使用、分层落地,形成“降成本、稳流动性、造现金流”的三维化债体系,是全国各省市城投清零的核心实操手段。
5.2.1 再融资债置换:降成本、换结构、缓释存量压力
特殊再融资债券置换是本轮化债的核心政策性工具,也是处置存量隐性债务最直接、最高效的手段,核心作用是重构存量隐债的期限与成本结构,而非豁免债务。
实操规则:由省级财政统筹额度,精准对接地方台账内存量隐性债务,专项用于置换高息非标、信托、融资租赁、高成本银行贷款等隐性债务;将原有3-5年短期、高息隐债,置换为10-20年期、年化利率2.5%-3.5%的合规政府债券,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统一管理。
核心价值:大幅压降地方年度利息支出,拉长债务久期,彻底解决“短债长投、期限错配”核心痛点;将无序的隐性债务转化为合规透明的显性债务,实现债务规范化、可控化。
公开数据:2024-2026年全国累计发行特殊再融资债超6.5万亿元,累计为地方节约年度利息支出超1800亿元,置换高息隐性债务占比超75%,是存量隐债清零的核心支撑工具。山东、广东、江苏等省份单省置换规模均超5000亿元,区域化债成效显著。
5.2.2 降息展期:稳流动性、防暴雷、平滑偿债节奏
降息展期是针对未纳入置换范围、存续期内的城投存量债务的柔性处置工具,重点解决短期集中到期、流动性紧张、现金流缺口等问题,是防范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关键手段。
实操模式:在债权人自愿、市场化协商前提下,对存量银行贷款、存续债券、标准化融资产品实施两大调整:一是降息,将原有5%-8%的高息融资利率下调至3%-4%的市场合理区间;二是展期,对集中到期债务延长还款期限,采用“前轻后重、只息不本、分期还本”的还款模式,平滑年度偿债压力。
典型落地案例为遵义道桥债务重组、烟台高息债务降息整改,通过大规模展期降息,彻底规避了短期债务违约风险,为城投转型、资产盘活争取时间窗口。
数据佐证:截至2025年末,全国城投存量贷款累计降息展期规模超3.8万亿元,平均融资成本下降1.5-2.3个百分点,短期到期债务占比下降29个百分点,有效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城投债务风险的底线。
5.2.3 盘活资产:造现金流、补缺口、实现良性偿债
如果说置换、展期是“救急工具”,那么资产盘活就是治本工具,是城投摆脱财政依赖、实现自主偿债、完成市场化转型的核心支撑,也是长期化解债务风险的根本路径。
本轮资产盘活聚焦城投存量沉睡资产,分为四大核心品类:
一是公用事业收费资产(供水、污水、燃气、停车场、充电桩、保障性租赁住房),培育稳定持续运营现金流;
二是产业载体资产(标准化厂房、产业园区、仓储冷链、孵化器),通过租赁、运营、产业服务获取收益;
三是闲置资源资产(低效划拨土地、闲置办公楼、存量文旅、矿产配套资源),通过确权、转性、出让、合作开发实现资产增值;
四是证券化资产,通过公募REITs、ABS、股权挂牌等方式实现资产变现、回笼资本金。
实操核心:打破过去“重融资、轻运营、重账面、轻现金流”的旧模式,通过资产确权、解押、独立运营、市场化定价,将账面静态资产转化为可持续偿债的动态现金流,实现“以资偿债、以营造血”。
数据层面,2024-2025年全国城投累计盘活存量资产规模超2.3万亿元,其中公用事业运营盘活、REITs证券化盘活占比超40%,累计新增市场化经营性现金流超800亿元,有效填补了土地财政下行带来的偿债缺口。
5.3 核心变化:三大制度变革(长期转型成果)
清零行动的终极价值,不仅是化解存量债务、清理空壳主体,更在于推动城投行业底层制度与发展逻辑的根本性重构,通过政企分离、市场化转型、风险分层三大核心变革,彻底终结传统城投模式,建立适配新时代地方发展与风险管控的城投新体系。
5.3.1 政企分离:治理清零,切割权责边界
政企不分是传统城投所有问题的根源:政府干预融资、平台承担行政职能、债务责任模糊、治理机制混乱。本次改革通过全方位制度设计,实现权责分离、账户分离、职能分离、治理分离的彻底政企切割。
实操落地标准:职能上,城投彻底剥离政府融资职能,不再承接行政性融资任务,仅承担市场化经营与公共服务运营职能;治理上,完善独立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实现市场化选聘、独立决策,杜绝政府行政干预;财务上,实现财政账户、项目账户、偿债账户物理隔离,财政补助、政府回款严格按合同与预算执行,杜绝资金混用;责任上,明确政府出资人责任与企业经营责任边界,政府不干预企业经营、不承担企业债务,企业不依托政府信用融资、不承接隐性行政任务。
改革成效:全国95%以上的核心城投完成政企治理重构,彻底告别“政府附庸、融资工具”的定位,成为独立市场化法人主体,从制度上杜绝隐性债务新增空间。
5.3.2 市场化转型:模式清零,重构经营逻辑
传统城投经营逻辑是“靠政府、靠土地、靠补助、靠融资”,无自主造血能力、无市场化竞争力。本次清零行动倒逼城投完成全方位市场化转型,彻底重构收入结构、业务结构、盈利结构与发展模式。
转型核心方向:(1)从单一基建融资平台,转型为城市综合运营商、产业投资平台、公用事业服务商、园区资产运营商四大主流市场化主体;(2)收入结构从“财政补助+土地返还+政府代建”为主,转向“运营收费、资产租金、产业服务、股权分红、基金收益、资产增值”为主;(3)考核机制从“融资规模、项目体量”转向“经营性现金流、资产回报率、负债率、偿债能力”;(4)发展模式从“被动融资举债”转向“主动经营造血、市场化投资运营”。
数据佐证:截至2025年末,全国转型达标城投平台中,市场化营收占比平均提升至62%,经营性现金流利息覆盖率从0.3提升至1.1,政府补助依赖度从58%降至29%,城投自主造血能力实现质的飞跃。
5.3.3 风险分层:定价清零,终结统一信仰
过去城投行业存在“无差别刚性兑付信仰”,无论区域财力、资产质量、现金流优劣,均能获得低成本融资,风险定价完全失效。本次改革落地后,风险分层、信用分化、精准定价成为行业新常态。
分层定价逻辑:监管与金融机构按照区域财政实力、平台资产质量、经营性现金流、债务结构、治理合规性、担保链风险六大维度,将城投主体划分为优质稳健、中性可控、高风险三类层级;(1)优质市级产投、公用事业平台享受低成本融资、常态化资本运作;(2)中性区域平台融资成本小幅分化、授信适度收紧;(3)高风险区县空壳转型平台、非标债务集中主体,融资利差大幅抬升、再融资难度显著增加。
核心变革价值:彻底打破城投同质化信用体系,实现风险精准定价、资源精准匹配、风险精准管控,倒逼弱资质平台加速转型、优质平台提质增效,推动整个城投行业高质量出清、良性发展。
六、主要做法:省级统筹、一市一策、分类处置、债权人协同、资产确权、风险分层

6.1 省级统筹额度与风险兜底资源,避免区县单兵作战
单靠区县财政很难谈成大规模展期与置换;省级层面统一争取再融资债额度、组建应急转贷基金、协调四大AMC、统一对接银行总行、建立跨区域风险监测。山东的普惠齐鲁、省级应急转贷基金、新动能基金体系就是典型:通过信保、周转、资产盘活、增信等工具,给市县平台流动性缓冲与信用修复支持,同时守住不新增隐债底线。
6.2 一市一策、一平台一案,拒绝模板化
经济强市、土地依赖型区县、工业弱县、文旅资源县、高风险区县方案完全不同:(1)强市重点做REITs、产业投资、上市公司平台;(2)土地依赖区县重点做非标置换、空壳清退、担保链拆解;(3)工业弱县优先盘活公用事业与闲置资产;(4)高风险区县先控新增、先压降非标、先处置担保、再谈长期重组。
6.3 分类处置四类主体,不搞“一刀切注销”
第一类:空壳/弱资质区县子平台----合并、吸收、注销、清算;
第二类:仍承担大量政府融资职能、隐性债务存量大的平台----先化解隐债、剥离职能、退出名单;
第三类:有公用事业、收费资产、稳定现金流的主体---转型为城市运营商,推进REITs与ABS;
第四类:具备产业招商、园区运营、股权投资能力的主体---转向产投平台,基金化运作、上市公司协同、产业并购。
6.4 债权人协同机制是成败关键,不是地方单方面推进
退出名单需要债权人同意;展期、降息、置换、资产处置都需要银行、债券持有人、租赁、信托、AMC配合。
实务中有效做法:(1)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统一信息披露、建立现金流共管账户、按比例受偿、避免个别债权人查封资产引发连锁风险;(2)对异议债权人,要求举证仍存在隐性债务或政府融资职能,由地方政府审核证据,避免无理由阻碍改革。
6.5 资产确权、解押、现金流闭环,是盘活的前提
很多地方“有资产但没现金流”:土地性质为划拨、抵押多层、权证不全、项目未竣工、收费权未确权、合同与政府付款周期错位。
高树山咨询团队驻场改革的标准动作:(1)先确权、转出让、解押、梳理应收款、把政府欠款纳入预算、设立独立运营主体、建立收费账户;(2)没有确权与现金流闭环,REITs与资产证券化只是概念。
6.6 风险分层监测与考核问责,防止“前清后增”
监测指标清单:(1)隐性债务余额、高息非标占比、短期债务占比、经营性现金流利息覆盖、政府补助依赖度、担保余额、新增融资是否属于政府融资职能、空壳平台数量变化;(2)考核上把“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2)违规举债、虚假化债、垫资代偿、继续出具兜底承诺,按举债终身问责与倒查机制处理。
七、十大典型案例(按处置类型排序,数据来自公开披露,敏感信息脱敏)

案例一:某中部地级市——空壳平台集中清退与子公司合并注销(对应“清退空壳平台”)
背景:市级核心城投下设32家子平台,其中11家无持续业务、人员不足5人、仅作为融资通道、互相担保;区县级平台重复设立,同类园区、市政、安置房业务多主体并行;隐性债务与担保链穿透不清,监管难以跟踪。
做法:成立国资+财政+金融局联合专班,按“业务同类项合并、空壳注销、保留主体聚焦主业”三原则推进;对11家壳公司启动吸收合并或清算注销;剩余子平台压缩至14家;统一担保台账,解除非必要交叉担保;融资权限上收至母公司,子公司原则上不再新增融资;同步更新章程、董事会、财务负责人与风险岗位。
数据:一年内注销/合并11家空壳主体;担保链节点减少40%;融资主体数量下降34%;后续新增融资全部纳入母公司统一审批、现金流监测。
成效:监管穿透性提升、风险传染节点减少、外部评级机构对治理结构评分改善;短板是部分子公司土地抵押复杂,注销前解押与债权人协商周期长,需预留6—12个月窗口。
可复制条件:地方政府有足够国资协调权、无大规模境外债与复杂信托结构、债权人相对集中、资产可确权解押。
警示:只注销不切割担保、不停止子公司隐性融资、不更新募集说明书,仍会被认定为“形式清退”。
案例二:山东烟台——高息债务置换、平台压降与退出(对应“再融资债置换+空壳清退”)
背景:烟台在山东较早推进高息债务置换与平台退出;区县级小平台多、高息债务集中;目标是把7%以上高息城投债务置换、压降融资平台数量、完成退出公示。
做法:市级统筹,优先处理7%(含)以上高息债务;同步推进融资平台压降、区县子平台整合;对退出主体统一对外披露、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债务自担声明;建立债务台账与现金流监测。
公开数据:烟台市在山东率先完成综合融资成本7%(含)以上高息城投债务置换;2025年上半年退出融资平台12家、压降城投公司14家。
成效:利息支出显著下降、短期流动性压力缓释、区县级平台数量收敛;短板是部分区县经营性现金流仍弱,置换后仍依赖财政回款,转型业务培育滞后。
启示:高息非标优先置换是性价比最高的第一步;但置换不能替代业务转型,否则只是把风险后移。
案例三:遵义道桥——银行贷款长期展期、降息、调整还本节奏(对应“降息展期”)
背景:市场关注度最高的长期展期样本;存量银行贷款规模大、土地收入下行、短期集中到期压力显著;若按原合同兑付,可能出现流动性断裂、项目停工、供应链逾期。
做法:与金融机构协商大规模银行贷款展期,期限拉长、前十年付息不还本;利率下调;建立还款现金流安排;同步控制新增融资、盘活资产、压降非必要支出。
公开数据:约156亿元银行贷款展期二十年,前十年付息不还本;市场视为风险缓释而非违约样本。
定位:这是极端压力下的债权人协商方案,不是全国通用模板;成功条件是银行债权集中、政府与平台有持续运营资产、债权人委员会协调顺畅。
警示:多数地区债权分散、信托/租赁/债券持有人多,难以复制单一银行团的展期结构;过度依赖展期而不盘活资产、不培育运营现金流,会把风险持续后移。
案例四: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三资三化”、平台整合、100亿元债务市场化转化(对应“政企分离+平台重组”)
背景:区域平台多、业务交叉、资产分散;隐性债务与政府项目边界不清;需要同时完成退出、资产确权、信用修复、债务转化。
做法:依托“三资三化”改革,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整合医药健康、文旅等优质经营性资产组建新产投主体,完成资产确权确值;合并5家重叠低效子平台、注销空壳;推动100亿元存量债务市场化转化;争取金融机构专项授信置换高成本债务;转型为城市综合运营商。
公开数据:新主体总资产约300亿元、净资产约100亿元、2A+评级;100亿元存量债务市场化转化;配套金融专项授信用于置换与结构优化。
成效:信用基本面修复、融资成本下降、平台数量瘦身;关键是资产确权与业务边界清晰,不是仅换名字。
可复制点:先整合、再确权、再谈债务重组;没有资产确权,授信与转化容易悬空。
案例五:唐山控股发展集团——上市公司平台、产业并购、信用抬升、财务费用节约(对应“市场化产投转型”)
背景:传统城投依赖基建补助,缺乏持续经营性利润;融资成本高、再融资压力大;单纯靠财政补助无法长期覆盖利息。
做法:以产业并购为抓手,控股上市公司,增厚合并报表净资产与利润;培育两家AAA级主体;通过上市公司平台做资产证券化、股权融资;从被动借新还旧转向主动债务结构优化;园区开发与产业招商联动,形成运营现金流。
公开数据:培育两大AAA主体;每年节约财务费用3亿—5亿元;上市公司平台打通股权融资与资产盘活通道。
核心逻辑:城投转型不是“不做基建”,而是用产业资产、上市公司现金流、股权增值覆盖债务;纯基建+财政补助模式难以持续。
风险:并购估值、商誉、整合成本、上市公司监管合规成本显著上升;盲目跨界并购会加剧财务压力。
案例六:枣庄鲁南投资集团——更名、股权重构、资本市场常态化运作(对应“脱平台标签+资本运作”)
背景:前身为枣庄市城投,典型传统城建平台;资产规模大、负债高、业务单一;需要剥离城投固化标签、打通私募债与资本市场渠道、培育市场化业务。
做法:品牌更名、管理层迭代、股权重构;持续发行私募债,完善资本运作体系;从单一城建转向产投平台;梳理存量项目,把公益性项目与市场化项目账户隔离;压降非必要担保。
公开数据:截至2025年末总资产319.08亿元、总负债202.67亿元;2025—2026年多期私募债在上交所挂牌,打通境内低成本融资通道。
启示:更名是信号,真正门槛是收入结构、现金流、担保隔离、治理独立性;市场会持续检验“是否仍在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案例七:湖北监利城发集团——供应链产融平台、盘活仓储物流资产(对应“资产盘活+产业服务”)
背景:传统城投拥有闲置仓库、土地、物流设施,但缺乏运营能力;资产沉睡、仅靠财政补助;当地农业产业链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平台自身也缺市场化收入。
做法:联动金融机构、产业龙头、保险、监管方建数字产融平台;整合仓储、物流、交易撮合、供应链服务;承接原有十万吨仓储资产改造运营,形成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把闲置资产变成持续收费载体。
成效:平台新增供应链服务收入;产业端降低中小微融资成本;资产从账面存量变成现金流资产;不依赖土地出让与政府项目补助。
可复制场景:有闲置仓储、园区、冷链、公用事业资产、本地产业链集中的区县;短板是初期数字化与运营团队投入高,需要1—2年培育期。
案例八:青岛区域——AMC协同、四年400亿元意向投放、置换非标与风险资产(对应“AMC债务重组”)
背景:青岛作为计划单列市,债务结构多元、非标与复杂担保较多;单纯银行展期覆盖不足,需要AMC参与不良处置、资产收购、债务重组、信用修复。
做法:四大AMC共同对接,五年不少于400亿元意向性投放;重点用于债务风险化解、不良资产收购、资产盘活、基金化投资;配合再融资债置换高息隐性债务;对抵押多层、权证不全的资产做重组与确权。
公开数据:2024年四大AMC青岛会议,五年意向投放不少于400亿元;同年青岛发行置换债142亿元、再融资债193.81亿元,形成“债券置换+AMC重组”组合。
定位:AMC适合处理非标、不良、复杂担保、资产确权难的存量;不适合大规模标准化债券;需要地方政府协调资产包、债权人、法院执行。
案例九:某东部省会城投——公募REITs储备、停车场/保障性租赁住房/污水资产盘活(对应“存量资产证券化”)
背景:平台拥有大量收费公用事业资产,但未确权、未独立运营、现金流分散;账面资产大、估值高,但无法转化为长期资金。
做法:筛选符合公募REITs条件的资产:停车场、保障性租赁住房、污水、燃气、标准化厂房;确权、转出让、解押、设立独立项目公司、培育稳定现金流;纳入省级REITs储备库;同步做ABS与收费权质押贷款,拉长期限、降低成本。
关键门槛:权证完整、抵押清晰、运营稳定、现金流可预测、不依赖财政一次性补贴;很多地方卡在划拨用地、多层抵押、收费权未确权。
成效:一旦发行成功,可一次性回笼资本金、降低负债率、不新增债务;同时保留运营权,持续获得管理费与租金。
警示:REITs不是“卖资产还债”的捷径;培育期通常18—36个月,需要提前规划,不能等到流动性危机才启动。
案例十:内蒙古全区——高风险名单退出、平台压降、矿产/能源/土地资源盘活(对应“风险分层+资源整合”)
背景:部分中西部省份财政弱、资源禀赋强、平台数量多、隐性债务压力大;目标是退出债务重点省份名单、压降平台、盘活矿产、能源、土地等资源资产。
做法:省级统筹风险处置;持续压降融资平台;盘活存量资产,重点是矿产、土地、能源配套资源;建立债务余额与资产负债率双管控;对高风险机构与主体分层监测;不新增隐性债务。
公开数据:2025年内蒙古成为首个退出地方债务重点省份的地区;全年压降融资平台超20%;截至2025年末累计压降超87%;全年盘活存量资产超1000亿元,矿产、土地、能源资产占比超60%。
启示:资源禀赋省份不要只做融资,要做资源确权、公开出让、产业合作、股权基金;把资源变成持续现金流,而不是一次性卖地。
八、风险点与常见误区:改革落地风险、市场认知偏差与合规隐患
2027年6月城投清零行动是一场系统性、结构性的制度变革,并非简单的债务处置或平台更名工作。在政策落地、区域实操、市场定价、合规管控全流程中,既存在地方政府与城投转型落地的实操风险,也存在金融机构、市场投资者的认知误区,同时伴随虚假化债、纸面转型、风险后置等隐性合规隐患。本章结合全国化债实操案例与监管核查重点,系统梳理本次清零行动的核心风险点与典型认知误区,厘清改革边界、规避实操偏差,为各方主体合规落地、风险管控提供明确参考。
8.1 核心落地实操风险
8.1.1 纸面退出、虚假转型风险,改革流于形式
当前全国超八成融资平台已完成公示退出,但大量主体存在“形式达标、实质未改”的核心问题,是本轮改革最突出的普遍性风险。部分地区仅通过工商更名、公示退出、章程修改完成表面整改,未实质性清退空壳平台、未切割交叉担保、未隔离政企财务账户、未培育市场化经营性业务。部分区县平台退出后,依然依托政府协调获取融资、依靠财政补助覆盖债务本息,隐性融资职能未彻底剥离,属于监管重点核查的“异化平台”。
此类纸面退出的核心隐患在于,短期规避监管考核、长期积累更大风险:一方面持续弱化平台市场化转型动力,彻底依赖财政兜底的底层逻辑未改变;另一方面误导金融机构授信定价,市场依旧按照传统城投信仰估值,无法实现风险真实出清,后续极易出现“退出即出险”的突发风险。监管层已将“虚假退出、纸面转型”纳入常态化核查与终身问责范围,一经查实将取消区域化债政策支持、约谈问责相关责任人,并从严管控区域新增融资权限。
8.1.2 化债风险后置,短期缓释掩盖长期结构性隐患
再融资债置换、长期降息展期是本轮化债的核心柔性工具,能够快速压降短期偿债压力、规避集中违约风险,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城投现金流造血不足、区域产业偏弱、资产质量偏低的结构性问题。
部分地区存在“重置换、轻盘活、重展期、轻转型”的短视操作,单纯依靠政策工具拉长债务久期、压低融资成本,未同步推进存量资产盘活、市场化业务培育、低效平台清退重组。
从实操层面看,债务展期只是平滑偿债节奏,并未减免债务本金与长期付息义务;再融资债置换只是将无序隐性债务转化为合规显性债务,偿债主体与偿债压力并未消失。若长期无法形成可持续的经营性现金流,待远期债务集中到期、政策化债工具红利消退后,区域债务风险将集中暴露,形成“当期风险缓释、远期风险累积”的被动局面,大幅提升后续风险处置难度与成本。
8.1.3 债权分化博弈风险,局部流动性紧张加剧
本轮清零改革推行债权人协同机制,所有平台退出、债务置换、降息展期、资产处置均需债权人同意,市场化博弈特征凸显,催生局部债权纠纷与流动性风险。当前市场债权结构高度分散,银行标准化债权、信托融资租赁非标债权、债券公募债权、私募资管债权主体诉求差异显著:银行机构倾向于长期展期、稳步缓释风险;非标机构追求快速回款、刚性止损;公募债券持有人注重公开履约、平稳估值。
多方债权主体诉求不一致,极易导致债务重组方案推进受阻,部分弱资质区县平台因个别异议债权人阻挠,无法完成债务置换与展期操作,短期偿债压力持续承压。同时,部分金融机构出现差异化抽贷、断贷、压贷行为,对弱资质转型平台收紧授信、抬高融资利率,进一步加剧平台流动性缺口,引发局部区域信用分层恶化、再融资难度陡增的风险。
8.1.4 资产盘活落地不及预期,治本机制失效
存量资产盘活是城投转型、自主偿债的核心治本路径,但全国多数地区资产盘活落地效果不及预期,普遍存在“资产存量大、可盘活体量小、现金流产出弱”的问题。核心制约因素集中在四点:一是大量存量资产为划拨用地、公益性未竣工项目,权证不全、无法确权、不能市场化交易与证券化;二是部分资产多层抵押、担保嵌套,解押流程复杂、债权人协商难度大;三是区县城投缺乏专业运营团队、市场化运营能力不足,存量公用事业、产业载体资产难以实现规模化盈利;四是REITs、ABS等资产证券化工具培育周期长,多数资产无法满足合规发行条件,短期难以实现大额资金回笼。
资产盘活滞后直接导致城投无法摆脱财政依赖,经营性现金流难以覆盖债务本息,化债工作失去核心支撑,清零行动的长效性无法保障,是制约弱资质区域城投转型的核心瓶颈。
8.1.5 政企切割不彻底,隐性债务新增风险反弹
在基层实操中,政企边界切割普遍存在“制度到位、实操悬空”的漏洞,是隐性债务反弹的最大隐患。虽然地方政府已书面废止兜底承诺、平台也完成公示退出,但部分区县仍通过隐蔽化、结构化方式延续旧有模式:
一是通过政府项目预付回款、超额财政补贴、常态化往来款拆借等方式变相代偿债务;
二是通过国有集团统一资金池、内部调拨、关联方兜底等方式,为弱资质子平台持续输血;
三是新增基建项目未完全纳入预算,仍由平台垫资建设、形成新增应收政府款项,变相堆积隐性债务。
此类隐蔽操作短期可维持平台流动性、平稳完成考核节点,但长期彻底违背清零改革初衷。随着财政监管穿透核查力度加大,对往来款长期挂账、超额补助、无实质业务回款、政府垫资项目的核查愈发严格,隐蔽隐性债务一旦被认定,将触发区域问责、暂停化债额度、限制新增融资、平台退回监管名单等连锁处罚,形成“旧险未出、新险又生”的恶性循环。
8.1.6 区域信用分层加剧,弱资质平台融资断层风险
随着风险分层定价机制全面落地,城投行业同质化信仰彻底打破,强弱分化呈加速态势。优质市级产投、公用事业类平台凭借稳定现金流、合规治理、优质资产,持续获得低成本信贷、债券融资与资本运作支持;而多数区县级平台存在资产偏弱、业务单一、现金流单薄、担保链复杂等问题,在金融机构审慎授信、市场化估值重构的背景下,面临融资利率上行、授信额度收缩、债券发行难度加大、非标接续困难等多重压力。
部分弱资质区县平台出现“借新还旧受阻、存量到期集中、经营性现金流无法覆盖利息、财政补助逐年收缩”的融资断层困境,不再具备传统城投的刚性兑付溢价,若无法快速完成资产盘活与业务转型,极易出现阶段性流动性风险,成为区域债务风险的高发主体。
8.2 市场典型认知误区(高频错判逐一纠偏)
8.2.1 误区一:2027年6月清零=债务全部兑付、刚性出清
市场最普遍的根本性误读,是将“制度清零”等同于“本金清零”。本次2027年6月节点的核心内涵是职能清零、预期清零、台账隐债清零,绝非所有城投债务全额兑付、彻底清零。合规显性政府债务、城投市场化经营性债务、产业类投融资债务均正常存续,按照市场化合同履约。清零针对的是纳入监管台账的历史隐性债务、政府融资职能、隐性兜底预期,不针对企业市场化自主债务。该误读引发的市场过度恐慌,是阶段性城投债波动、非理性抛售、金融机构一刀切风控的核心诱因。
8.2.2 误区二:再融资债置换=中央兜底、债务减免
大量市场主体将再融资债工具理解为“政策性免债”“上级买单”,属于典型认知偏差。再融资债置换本质是债务结构优化工具,核心逻辑是“以合规显性长债置换违规隐性短债”,仅调整债务期限、利率、合规属性,不减免本金、不免除偿债义务,债务偿债主体仍为地方政府,纳入财政预算常态化管控、逐年还本付息。不存在无底线政策性兜底,虚假化债、资金挪用、违规置换均会被终身问责。
8.2.3 误区三:平台退出名单=失去信用、必然违约
融资平台名单退出是市场化转型达标认证,而非风险负面标识。退出的核心标准是隐债清零、职能剥离、无新增隐性债务,是监管认定的合规主体。退出后平台不再绑定政府信用,但保留完整法人资产、经营资质、收费权益、项目资产与市场化偿债能力。优质转型平台退出后,反而摆脱“城投标签”束缚,可依托产业运营、资产收益、资本运作实现独立信用定价,打开更大市场化发展空间。真正的风险主体,是未完成退出、仍保留隐性融资职能、隐债未化解的非标类弱资质平台。
8.2.4 误区四:降息展期=债务违约、信用破产
市场化降息、合理展期、分期还本是本轮化债明确鼓励的柔性风险缓释手段,不属于违约、不属于失信,是监管认可的合规风险处置方式。针对短期流动性错配、阶段性现金流紧张的平台,在债权人自愿、市场化协商、不逃废债的前提下开展债务结构调整,是稳流动性、防暴雷、保区域信用稳定的核心举措。市场将展期降息等同于违约的旧认知,已完全不适用于本轮制度性改革周期。
8.2.5 误区五:资产盘活=变卖资产、透支未来
部分市场主体将存量资产盘活简单理解为“卖资产还债、透支长期发展”,认知存在严重偏差。本轮合规资产盘活分为两类:一是经营性资产持续运营、收费变现,打造长期稳定现金流;二是合规证券化、市场化转让、合作运营,回笼资本金、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核心原则是保留核心运营资产、变现闲置低效资产、培育持续造血能力,绝非盲目变卖优质核心资产,是城投从“融资依赖”转向“经营自救”的治本路径。
8.3 政策与监管合规风险(红线风险)
8.3.1 虚假化债、整改不到位的问责风险
监管对化债真实性核查持续加码,重点整治各类纸面化债、虚假整改行为:包括财政资金垫资还债、短期过桥清零、债务左进右出、平台互相拆借清零、未实质切割隐债仅台账销号等违规操作。一经核查发现,将直接取消区域化债政策支持、扣减再融资债额度、约谈追责、纳入负面清单,严重者启动终身问责倒查,对地方城投转型与信用环境形成长期负面影响。
8.3.2 新增隐性债务刚性问责风险
2027清零周期内,“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是绝对红线。任何通过平台垫资、政府变相担保、会议纪要兜底、往来款挂账、项目违规立项、非标隐蔽融资等方式新增隐债的行为,均属于违规举债。当前监管已实现全口径债务穿透监测,新增隐性债务零容忍,一旦查实,将直接暂停区域所有平台新增融资权限、暂停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严肃追责相关责任人。
8.3.3 信息披露不规范、转型披露不实风险
城投退出、转型、隐债化解、担保切割、政企隔离等关键信息,均需完整、真实、持续披露。部分平台存在披露滞后、表述模糊、隐瞒担保链、隐瞒存量隐债、虚假声明无政府兜底等问题,极易触发交易所问询、监管警示、信用负面舆情,直接影响债券估值、授信审批与资本运作,形成合规性信用风险。
8.4 本章小结
综合来看,2027年城投清零行动的风险核心不在于“改革本身”,而在于市场认知错位、地方实操走形、长效机制缺失。
(1)短期看,纸面转型、债权博弈、流动性分层是最显性风险;
(2)中期看,化债风险后置、资产盘活不及预期、政企切割不彻底是结构性隐患;
(3)长期看,市场旧城投信仰的出清与新市场化信用体系的建立,将持续重塑行业定价逻辑。
各方主体唯有摒弃旧有认知、严守合规红线、做实转型与造血,才能真正实现风险缓释与长效健康发展。
九、对地方政府、城投集团、银行与投资人的行动清单

2027年6月城投清零并非阶段性政策窗口,而是城投行业治理体系的根本性拐点。
旧的“财政兜底、刚性兑付、无限容错、持续借新”逻辑全面终结;
新的“市场化定价、现金流为王、合规为先、风险自担”体系正式落地。
为适配全新监管、信用、经营与风控规则,本章节针对地方政府(财政/国资/金融局/化债专班)、城投平台集团、银行金融机构、债券投资人与资方四类核心主体,出具可落地、可执行、可考核的标准化行动清单,作为2026—2027年清零收官、转型落地、风险控防的实操指引。
9.1 对地方政府及专班:抓合规、抓台账、抓做实、防反弹
地方政府是本次清零行动的第一责任主体,核心任务是完成制度清零、杜绝虚假化债、守住不新增隐债底线、培育区域造血能力、平稳切换信用体系,杜绝纸面整改、风险后置、隐性反弹。
第一,完成全口径债务与资产穿透摸底,建立一县一账、一企一策闭环台账。
在2027年6月节点前,全面完成隐性债务、显性政府债、城投经营性债务、非标债务、担保链条、政府应付账款、存量闲置资产、抵押受限资产的全口径梳理,彻底区分“可置换隐债、可展期债务、经营性市场化债务、高风险非标债务”四大类别。杜绝台账模糊、口径混用、隐匿非标、隐瞒担保,确保所有化债动作可核验、可追溯、可审计。同步建立月度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债务、资产、担保、现金流四张表常态化更新。
第二,彻底做实空壳平台清退与整合,杜绝形式化注销。
针对无人员、无业务、无现金流、纯融资通道的空壳子平台、嵌套平台、冗余功能平台,坚决完成合并、吸收、注销、清算。重点拆解多层交叉担保、互相兜底、连环授信的风险链条,压缩平台层级、精简融资主体、上收融资权限、隔离子公司风险。严禁“名义注销、实质存续、私下融资、变相兜底”的虚假清退行为,确保融资主体瘦身、风险节点减少、监管穿透到位。
第三,完成政企边界彻底切割,全面清零隐性兜底。
统一废止所有历史兜底承诺、会议纪要、协调还款协议、财政统筹文件;全面停止通过资金池调拨、超额补助、往来款挂账、项目垫资等方式变相兜底;所有政府回款、项目付费、财政补贴全部严格按预算、按合同、按进度执行,不与债务本息挂钩。对外统一披露标准化声明,实现政府官网、平台公告、募集说明书、授信材料口径完全一致,形成完整证据链,彻底斩断财政与企业债务的关联预期。
第四,科学用好化债工具箱,杜绝短视化风险后置。
优先用再融资债置换高息、短期、非标隐性债务,压降综合成本、拉长债务久期;对合规存量贷款、债券实施市场化降息、错峰展期、平滑还本;坚决杜绝“只置换、不盘活、只展期、不转型”的短期操作。同步配套资产盘活、项目确权、产业导入、运营培育,以经营性现金流增量对冲远期还本压力,避免2028—2030年债务集中到期二次风险。
第五,建立债权人委员会常态化机制,平稳防控流动性风险。
对区域重点城投、高风险区县平台建立常态化债委会,统一信息披露、统一现金流监测、统一偿债节奏、统一风险处置。提前沟通置换、展期、重组方案,减少异议债权人诉讼、查封、抽贷、断贷引发的连锁风险。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不逃废债、不刚性违约,维护区域整体信用底盘。
第六,改革考核导向,从“融资规模”转向“风险可控+造血增长”。
彻底改变过去以融资到位、项目开工、债务规模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将隐性债务清零、零新增隐债、资产盘活规模、经营性现金流增长、平台市场化营收占比、担保链条压降、高息债务清零纳入核心考核指标,实现从“融资驱动”向“经营驱动、风险可控”的治理转型。
9.2 对城投集团:彻底转型、做实经营、隔离风险、自主造血
城投平台是改革落地的核心载体,2027年之后,传统“政府融资工具”身份彻底终结,所有存续平台必须完成独立法人治理、市场化经营、现金流自足、风险自担,彻底告别财政依赖、通道融资、空壳运营模式。
第一,完成治理重构,实现财务、业务、人事、风控完全独立。
完善董事会、经营层、风控岗、财务负责人独立履职机制,杜绝政府行政干预融资、干预项目、干预资金调度。实现财政账户、项目账户、偿债账户、经营性账户物理隔离,资金专款专用、账目清晰、流转可查。严格区分公益性代建业务与市场化经营业务,杜绝账目混同、收益混同、债务混同。
第二,全面清理高风险业务,压降非标、高息、嵌套融资。
2027年清零收官阶段,重点清零7%以上高息非标、融资租赁、信托、定融等高风险债务;逐步退出纯通道融资、无收益垫资、高风险贸易、类金融过桥业务;严控新增短期债务,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短期兑付压力。坚决杜绝新增大额无效负债、虚增资产、虚增营收的报表修饰行为。
第三,全力盘活存量资产,构建可持续经营性现金流。
系统梳理公用事业、园区载体、闲置土地、物业资产、文旅资源、特许经营权等存量资产,完成确权、解押、转性、独立运营。优先培育污水、供水、燃气、停车场、保障性租赁住房、标准化厂房等稳定现金流资产,积极申报公募REITs、ABS实现资产变现与轻资产运营。彻底改变“账面资产庞大、现金流贫瘠、依赖财政输血”的旧格局。
第四,重构主业体系,形成市场化闭环业务。
市级平台聚焦产业投资、城市运营、资本运作、公用事业一体化;区县级平台聚焦园区运营、资产租赁、城市服务、供应链配套;坚决摒弃同质化基建、空心贸易、无利润走量、纯政府代建单一模式。三年内实现市场化营收、经营性利润、自主现金流占据主体,政府补助从“主要收入”变为“补充收入”。
第五,规范信息披露,做实信用管理。
所有存续债券、融资工具统一规范披露政企分离进展、隐债化解情况、担保清理情况、业务转型进度、现金流结构、债务结构变化。杜绝模糊表述、隐瞒风险、虚假陈述,稳定资本市场预期,降低信用利差波动风险。
9.3 对银行、信托、租赁等金融机构:重构授信逻辑、分层风控、平稳退出
金融机构是城投信用定价的核心主体,必须彻底抛弃传统“城投信仰、财政兜底、行政级别定价”的旧逻辑,全面转向资产质量、经营性现金流、治理合规、债务结构、转型成效的市场化定价体系。
第一,全面重构授信评审体系,去财政化、去信仰化。
授信评审不再以区域财政实力、行政层级、政府口头承诺为核心依据,重点核查平台真实经营性现金流、资产确权情况、担保链风险、债务结构、市场化业务占比、隐债化解进度。对已完成真实转型、现金流稳定、治理规范的主体维持合理授信;对纸面退出、空壳存续、高息非标集中、现金流持续恶化的弱资质主体审慎压降敞口。
第二,差异化开展续贷、展期、降息,杜绝一刀切抽贷断贷。
严格落实稳区域金融政策,对正常经营、积极转型、做实化债的平台,有序开展续贷、降息、展期、结构优化,平滑偿债压力;对恶意逃废债、虚假化债、新增隐性债务的主体,依法压降、退出、追责。区分“流动性暂时紧张”与“实质性资不抵债”,避免一刀切风控引发区域性信用踩踏。
第三,严控新增隐性债务类业务,杜绝结构化兜底通道。
全面排查信托、租赁、资管、供应链金融、私募非标等隐蔽业务,严禁通过结构化产品、明股实债、回购安排、差额补足、隐性担保等方式新增隐性债务。所有新增融资必须严格界定为企业经营性债务,不入隐性债务台账、不关联财政信用。
第四,建立城投客户分层名单,实施差异化风控与定价。
按照“优质转型主体、中性稳健主体、高风险弱资质主体”建立分层台账,实行差异化利率、差异化额度、差异化担保条件,精准匹配风险收益,实现信用定价真实分化。
9.4 对债券投资人、资管、基金、产业资本:重塑估值、规避伪信仰、聚焦真现金流
2027年清零周期后,城投债彻底告别无差别刚兑,进入结构性分化、价值重估、风险自担时代,投资逻辑必须全面迭代。
第一,彻底摒弃旧城投刚性兑付信仰,以基本面定价。
不再简单依据区域GDP、财政收入、行政层级做投资判断,核心核查五大真实指标:市场化营收占比、经营性现金流利息覆盖率、高息非标占比、担保链条复杂度、隐性债务化解真实性。纸面退出、补助依赖高、现金流薄弱的弱资质主体,必须下调估值、压缩久期、控制仓位。
第二,区分“真实转型主体”与“形式整改主体”。
重点配置拥有公用事业收费权、园区稳定租金、产业投资收益、REITs储备资产的真实市场化平台;规避仅更名、仅公示、仅瘦身,但无造血能力、无独立治理、无自主业务的伪转型平台。
第三,严控尾部区域、尾部主体风险。
对高债务率区县、非标占比过高、资产确权困难、长期依赖财政补助、转型进度滞后的尾部平台,实行谨慎投资、缩短久期、分散持仓、动态止损。
第四,拥抱资产盘活、产投转型、资本化运作新主线。
未来城投投资核心价值,集中在城市运营、公用事业、REITs底层资产、产业股权投资、园区运营服务等真实造血赛道,而非传统基建融资平台,资本将持续向真转型、真造血、真合规的头部主体集中。
十、结语与中长期展望

2027年6月城投平台“清零行动”,不是一次简单的债务处置、不是一次阶段性政策整改、更不是市场误读的“城投债务全面到期清算”,而是中国城投行业三十年发展模式的制度性终结与系统性重构。
本轮改革以“清退空壳平台、取消隐性兜底、化解存量隐债”三件事为核心目标,以“再融资债置换、降息展期、存量资产盘活”为落地工具,最终实现“政企彻底分离、市场化全面转型、信用风险分层”的底层制度变革,彻底终结了“政府信用企业化、企业债务财政化、风险责任模糊化”的行业顽疾。
站在行业变革的关键节点回望,传统城投模式诞生于分税制改革后的城镇化高速扩张周期,依托土地财政、政府信用、刚性兜底,支撑了中国数十年城市建设、园区开发、基础设施升级与区域经济增长。但随着土地财政拐点到来、地方债务风险累积、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高质量发展要求升级,传统城投“重融资、轻经营、重规模、轻现金流、重依赖、轻自主”的旧模式已经完全不适配新时代经济与治理体系,制度性出清、市场化转型成为唯一出路。
本次清零行动的核心价值,不在于短期化解了多少债务、压降了多少利息、注销了多少空壳平台,而在于重塑了城投的身份定位、信用逻辑、经营范式与风险体系。
(1)未来的城投,不再是地方政府的“融资工具”,而是独立市场化运作的“国有城市运营商、产业投资人、公共服务服务商、资产运营管理人”;
(2)未来的城投信用,不再是财政背书的虚拟信仰,而是资产质量、经营能力、现金流水平、治理合规性的真实体现;
(3)未来的城投风险,不再是统一的系统性刚兑,而是分层定价、差异化分化、市场化出清的常态。
从中短期维度(2026—2028年)来看。行业核心主线是风险出清、存量规整、转型落地、信用重构。市场将持续完成弱资质空壳平台清退、存量隐性债务闭环化解、高息债务结构优化、政企边界彻底切割,城投信用分层将进一步加剧,强弱分化、区域分化、主体分化成为常态化特征,旧信仰逐步全面退出市场,新估值体系完全成型。短期内,部分尾部弱资质区县平台仍将面临流动性压力、融资收缩、利差上行等阵痛,属于行业出清的正常过程。
从中长期维度(2029—2035年)来看。城投行业将彻底告别粗放式融资扩张,进入高质量经营、专业化运营、资本化运作、产业化赋能的全新发展阶段。具备优质资产储备、成熟运营能力、市场化治理结构、产业协同能力的头部城投与市级产投平台,将成为城市建设、产业培育、资产盘活、资本运作的核心国资平台,持续享受资本市场、政策资源、产业资源的倾斜集中;而长期无法造血、转型滞后、治理混乱、资产薄弱的尾部平台,将持续被整合、合并、清退、出清,行业集中度大幅提升。
对地方政府而言。2027清零之后,地方治理的核心命题不再是“如何通过平台融资搞建设”,而是如何依托国有平台经营城市、盘活资源、培育产业、创造现金流、夯实财政底盘,实现从“土地财政依赖、债务驱动增长”向“产业驱动、经营驱动、内生增长”的地方经济新模式转型。
对城投行业而言,本轮改革是阵痛,更是重生。
三十年城投旧周期落幕,市场化、专业化、资本化、产业化的新城投周期正式开启。未来所有城投企业的生存逻辑,将统一回归企业经营本质:以资产立信用、以现金流保偿债、以市场化谋发展、以合规性防风险。
对金融市场与投资人而言,城投刚性兑付时代彻底终结,信用分层、价值分化、风险自担成为新常态。投资定价将彻底脱离行政与财政溢价,全面回归基本面、资产面、现金流面,市场资源将精准流向合规、优质、可持续的真实市场化主体。
总体而言,2027年6月城投清零行动,是一场去虚向实、去依附立自主、去粗放转高质量的结构性革命。短期有阵痛、中期有重构、长期有新生。随着制度落地、风险出清、转型做实、造血成型,中国城投行业将彻底摆脱债务风险隐患,真正成为服务城市发展、赋能产业升级、夯实地方经济底盘的专业化、市场化、现代化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实现行业的良性迭代与长效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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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尼山国企改革咨询研究中心
作者:尼山咨询研究团队
编辑: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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