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旭说会展,皆为原创
——只为适用人群提供阅读素材——
当我敲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我的助理笑道,这么荒唐的话怎么会出自您的口?我也笑了:“你是想说无法无天吧?虽然明知既定游戏规无法改变,但也难以阻挡我说几句痛快话。”
于是我停下笔(实际上是停下手指头),把我的一些想法先跟他说了一遍。听完之后助理脸色凝重,突然说道:“旭总,得罪人的文章我来写。”
所以这篇文章主要是助理小李子整理的——中午给他加个鸡腿吧。
正文:
我们干了十几年展会,接触的政府展会恐怕得超过200个。旭总之前呆的那家主办机构,高峰时候一年接六十来个,整个集团近500号人,几乎一大半都扑在政府展上。没办法,政府展赚钱。
是个人都知道,我们接政府展是要走招投标流程的。
话说金额大于50万就得这么干。而我们承接的政府展合同金额(单个标的)从一百万多到两三千万,更要这么干。这是要求,不是我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当然,政府采购除了公开招标方式,还有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而我们会展公司接政府项目,走的基本是公开招投标流程。
公开招标有公开招标的好处,首先一个就是保证它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适合更多公司公平参与竞争,最后为甲方选出一个最优合作伙伴。
实际上这是句废话。
至少在会展这个行业,是句废话。
为什么呢?
会展这个行业有自己的特性。公开招投标未必是最好的做法,也未必真的能够最大限度保障政府展会成功举办。
会展企业有很多类型,有主办机构(自己有IP),有承办机构(会务公司),有服务机构(相关配套服务公司,包括设计搭建、科技服务、会展场馆等等)。
能够承接政府展的公司,我们一般指的是主办机构——他们自己手里有一些品牌展会,有参展企业资源和观众资源,由他们来承办,自然有很大优势。
当然,也有一些会务公司,手里一个展会也没有的那种,有时候也会参与一些招投标。
以上说的是招投标里的“主项目”标的。下面说说“子项目”标的。
有些政府展涉及到展会服务板块,会把主项目拆分开来,单独拿出来招标的,除了招展招商服务(大头)之外,还会涉及设计搭建、品牌推广什么的,那么相关的公司也会参与进来。
这么一看,能够参与招投标的公司就太多了,什么品质的都有,真正是应了那句成语——良莠不齐。公开招投标的结果是容易“打群架”——价格战。
一些聪明的甲方当然很聪明(废话文),他们会设置很多条款,比如注册资本多大啊,参与的这个公司手里得有多少个自办展会啊,规模多大啊,是不是UFI啊什么的,尽量阻止一些没有实力的公司参与进来。有一些甲方甚至还会为早就相中的参与者量身订制一些条款——当然,这些条款都是这些公司自己提的建议,净往自己占优势的地方说。
所以这么一来,也很难确保它的公平公正,更不要提什么“透明”。
什么是“透明”?
对于政府展来说,最大的“透明”就是:哪些公司不错,哪些公司不行,想让什么公司来接,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但都不好意思说出口,没办法,那就只能按章办事,走一走招投标流程。
走公开招投标流程的话,一些公司又来捣乱,故意压低价格。如果这个价格已经在不合理区间,或者说相对于优质的会展公司来说已经没什么利润,就会造成一个结果:
优质会展公司嫌没利润,不想干了;他们价格低,想干,干得了,他们就干吧。最后他们能干好吗?不能。
这种现象在设计搭建板块的招投标中特别明显。
而在招展招商板块,价格战虽并不明显,但招投标意义不大。
比如说,你想办一个机器人大会,明明知道就这么几家公司手里有这个类型的展会,也明明知道哪个公司办得最好,直接去谈就行了。
第一名谈不来,就谈第二名嘛。他们展会就摆在那儿,参展企业和观众资源就在展会里边,公司实力就在眼前,不用优秀的,难道用手里压根就没这个展会的吗?
所以,对于招展招商板块来说,单一来源采购是我们建议采用的最佳方式。
想要把这块做得公平公正,不是说给所有人机会就是公平公正,而是看这个甲方他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我们估计,大多数甲方都想把展会办得妥妥贴贴,办出效果,办出成果,对吧?他们都想选到最合适的服务机构、合作伙伴,是吗?
为了选出自己认为靠谱的服务机构,很多甲方在没有公开招投标之前都会考察很多会展公司,着重跟几家近距离洽谈。很多方案都是在招投标之前早就做出来了。在做方案之前,双方都有充分的沟通。
这说明什么?
说明甲方也怕出错,怕通过公开招投标还是选错服务机构,为了确保能够找到优质的服务机构,他们提前做了很多很多工作。
到最后确定就是哪家会展公司最合适,走公开招投标就是走个流程。为了彰显公平公平,还得偷偷摸摸。典型的形式主义。
可是万一还是出了岔子呢?万一有一些不优质的公司故意捣乱呢?选了他们,咱们是用,还是不用?
所以根本不用偷偷摸摸,直接光明正大地考察、洽谈,最后单一来源采购,无疑是政府展会选择服务机构的最佳做法。
有人担心,单一来源采购滋生腐败怎么办?
废话。公开招投标就不滋生腐败了吗?想滋生,哪里都能滋生。打着公开招投标的幌子,干着腌臜的勾当,这样的事还少?
我们不必担心打击腐败的事,这是司法监管部门的工作。再说,单一来源采购自然也有它的监管方法。我们只是摆明事实,指出哪条路径更适用于政府展会。
其实政府展的政府采购跟房地产有点像。
我记得王健林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我很赞同,他大概意思是:低价中标者太低级,我们早就放弃。招标不是本事,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议标才是本事,关键是要建立起自己的模块!
所以不应该机械化地操作政府展会,如果真想选对机构,把它办好,就不能太过墨守成规,应该敢于打破陈规,勇于创新,在不断的尝试中去寻找新路。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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