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滋味岂圣心,实以忧黎元
——从白居易诗歌读士大夫的良知与悲悯
厦门海沧实验中学 2027届区初三 张梓烨
唐代诗人很多,灿若繁星。李白是天上的仙人,飘渺在云端;王维是山里的隐士,弹琴在竹林;杜甫是布衣的圣人,穷年忧家国。白居易不一样,他站在地上,站在人群中间。
朱自清先生说“诗言志”。志是什么?我们就是心里装着的东西。想读懂白居易,就是要读他心里装的是什么?读他的诗就知道了——是那些在太阳底下割麦子的农民,是那个连衣服都穿不暖却盼着天再冷一点的卖炭老头,是被赋税逼到卖地卖房的杜陵老人。
白居易生活的年代是中唐,安史之乱以后,社会的问题越来越多,有钱的更有钱,穷的更穷。一个读书人如果闭上眼睛不去看这些,日子也可以过得不错。但白居易没有闭眼,他选择用诗来记录。他一生写了三千多首诗,自己把它们分成讽喻、闲适、感伤、杂律四类。他自己最看重的是讽喻诗,因为这些诗是写给朝廷看的,是替老百姓说话的。他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意思很简单:写文章要针对当下的时代,写诗要针对具体的事情。他写讽喻诗,就是要“补察时政、泄导人情”——指出政策的漏洞,说出百姓的心里话。他的讽喻诗不绕弯子,不玩文字游戏,就是老老实实地把看到的、听到的写出来,让读到的人自己判断。有人说,白居易的诗像一面镜子,照出了那个时代真实的样子。他写这些诗的时候,不是在书斋里坐着想象民间疾苦,他是真的走到了那些人中间。这种“在场”的感觉,贯穿了他的讽喻诗。
白居易是一位丰产的诗人,我区区这篇小文,如何能解读他内心这广阔的胸怀。不如,选择以下这三首诗,我们和他一起走上一条从“看见”到“听见”再到“发声”的路。这不是事先设计好的,更像是一个人面对苦难时自然而然的反应。先是被眼前的景象刺痛,然后开始听那些被忽视的声音,最后发现自己不能不说点什么了。一个人如果只是路过,看一眼就走了,那不算真正的“看见”。白居易的“看见”是停下来的,是蹲下去的那种。他没有急着走开,他站着看了一会儿,然后看进去了。
《观刈麦》写的是他当县尉时亲眼见到的场景。五月收麦子,农民在田里忙得喘不过气,脚踩在滚烫的地上,背晒着火辣辣的太阳,“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这十个字读起来就觉得热。但整首诗最让人难受的是“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这一句。力气都用光了,却不觉得热,不是不热,是顾不上热,心里的焦虑比身体上的热更难熬。接着写到一个抱着孩子捡拾麦穗的妇人,她说“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田没了,税还得交,只能靠捡别人掉在地上的麦穗活命。一个“尽”字,写出了一个家庭的破产。田是农民的根本,田没了,就意味着什么都没了。这个女人抱着孩子,在别人收割完的地里低头捡麦穗,一粒一粒地捡,那就是她和孩子一天的粮食。白居易写到这里的时候,应该很难过。他站在旁边看着,没有走开。
这首诗的结尾很特别。白居易没有只是同情,他把目光收回来放到自己身上:“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他意识到自己没种过地却拿着俸禄,年底还有余粮,想到这里觉得羞愧。在那个时候,一个当官的这样想是很不容易的。他没法直接改变什么,但他至少没有假装看不见。他拿自己来比较,这种比较本身就已经是一种态度了。白居易写这首诗的时候,大概是真的在想:我凭什么过得比他们好?这个问题问出来,整首诗的重量就不一样了。他不是高高在上的观察者,他跟那些农民一样,站在同一片土地上。这种把自己放进去的写法,在唐诗里不多见。大多数诗人写民间疾苦,写完了就完了,白居易没有,他反问自己,把自己逼到一个尴尬的位置上。这需要一种很深的自觉。一个拿着朝廷俸禄的官员,面对那些连饭都吃不上的人,没有选择回避,而是认真地问自己“我有什么功劳”,这种自省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稀缺的。他本来可以不用想这些,他的日子过得并不差,但他偏偏想了,偏偏写出来了,这就是良知的起点。
如果说《观刈麦》是一个人低下身去看,那《卖炭翁》就是一个人蹲下来听。卖炭翁的生活太苦了,整日在终南山上砍柴烧炭,“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脸上的灰和头发里的白混在一起,手指被炭染得乌黑。他的全部希望就是一车炭,“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换口饭吃,换件衣穿。白居易写他“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天冷得直哆嗦,却盼着更冷。人被逼到这种地步,连对自己身体的感受都可以背叛。最让人不甘心的是,一车炭被宫里的使者硬拉走了,只扔下“半匹红绡一丈绫”。白居易没有安排一个反转,没有给他一个公道,就是让这件事按照它本来的样子发生,然后停在那里。一个老人一年的辛苦,就这样没了。这种写法让人读到结尾的时候,心里堵得慌。老翁在终南山上烧炭,“伐薪烧炭南山中”,说的是“南山”,其实不过是终南山下的一处山沟,离长安城不远,却隔着整整两个世界。那些宫使骑着马从城里来,“手把文书口称敕”,一句“奉皇帝的命令”,就把一个老人的全部生活拿走了。这中间没有任何道理可讲。白居易没有写老翁后来怎样了,没有写他是否讨回了公道,甚至没有写他有没有哭。他就是停在那里,停在“系向牛头充炭直”这句,让老翁牵着一头空车走回去。这种省略,比什么都重。白居易不是没有能力写得煽情,他完全可以让老翁哭喊,让围观的人议论,让路边的官员看不下去,但他没有。他选择了一种最克制的方式,把事情说完就不说了。这种克制,是因为他知道,真正让人难受的不是某一个瞬间的爆发,而是那种什么办法都没有的沉默。老翁站在那里,炭没了,牛车空了,手里只有几尺不值钱的绸子,他还能怎么办?白居易没有说,因为说了也没用。
《杜陵叟》比前两首更往前走了一步,不只是写,是喊。元和四年,长安附近先是旱灾又是霜冻,庄稼基本废了。可地方官为了考核成绩,根本不报灾,反而催税催得更紧,“急敛暴征求考课”,农民被逼到“典桑卖地纳官租”。白居易写着写着就忍不住了,写“典桑卖地纳官租,明年衣食将何如”的时候,从第三人称一下子跳成了第一人称,让杜陵叟自己喊出“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他直接说那些官吏就是豺狼。一个朝廷官员这样写,确实需要胆量。他笔下的杜陵叟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是一个人,“杜陵叟”这个名字,可能只是一个老农,也可能真的是某个人。白居易让他自己喊出来,就是在替一个具体的、有名有姓的人说话。这个写法上的变化很值得注意。前面两首诗,白居易一直是叙述者,他看到了,他听到了,他写出来了。但在《杜陵叟》里,他不只是叙述者,他把自己的声音和杜陵叟的声音合在了一起。他不再只是一个传话的人,他变成了那个说话的人。
最让人觉得讽刺的是结尾。皇帝后来知道了灾情,下诏免税,可“昨日里胥方到门,手持尺牒榜乡村。十家租税九家毕,虚受吾君蠲免恩”。诏书到的时候,税早就收完了。皇帝的恩典来迟了一步,成了空头人情。白居易把这个事实摆出来,比任何控诉都更有力量。免税诏书写得再好听,落到地面的时候已经没用了。这就是现实,比任何骂人的话都更锋利。他写这首诗的时候,大概也知道改变不了什么,但他还是要写,还是要把这件事记下来。他不写,就没人知道。
这三首诗连在一起,能看出白居易的变化。《观刈麦》里是一个官员的惭愧,《卖炭翁》里是一个普通人对另一个普通人的怜悯,《杜陵叟》里是一个读书人的愤怒。惭愧、怜悯、愤怒,一步一步往前走,最后变成了站在弱势一边说话的声音。他不是为了写诗而写诗,是真的觉得有些事不能就这么算了。白居易的诗,后来有人批评说太直白、太浅显,可是这些诗本来就不是写给读书人看的,是写给朝廷看的,也是写给老百姓看的。他不想让诗变得难懂,就是要让所有人都明白他在说什么。他想让那些坐在皇宫里的人知道,外面到底在发生什么。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的目的达到了,因为一千多年后,这些诗还在被人读着。读这些诗的人,未必都是学文学的人,有很多就是普普通通的人,他们读完也会觉得心里难受,也会觉得有些事情不该是这个样子。这就是诗的力量。
读白居易的诗,总感觉他就在普通百姓的身边。他不是远远地看着,他是站在那些人旁边,跟他们一起晒太阳,一起听风吹过麦田,一起看着炭被拉走却什么也做不了。他没法改变那些人的命运,但他至少让人知道,有人看见了,有人听见了,有人记得。千百年后人们读这些诗,不是冲着技巧去的,是想知道一个士大夫面对不公时可能是什么样子。不转头,不掩耳,不沉默。这大概就是古典诗歌里最朴素也最珍贵的生命情怀吧。这些诗句今天读来,依然让人动容,不是因为白居易写得有多么巧妙,而是因为他写的事情还在发生着。只要还有人在受苦,还有人发不出声音,白居易的诗就仍然是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