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时间为2026年7月5日至7月21日。

笔者仔细研究了一下该细则的内容,发现相比于国标版小贷新规和其他省市的规定,有了几个颠覆性的改变。
毫不客气的说,这条新规是在对小贷行业长期存在的诸多痼疾“下猛药”。对比此前乱象,新规至少实现了四大颠覆性转变。

小贷将从“野蛮生长”到“源头设限”
过去十年,小贷行业准入门槛形同虚设,“炒壳”“借壳”盛行。
有的公司以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入股,虚假出资骗取资质;有的长期抽逃注册资本金,或个别股东以借贷形式变相掏空公司资金;还有的小贷公司自己不做业务,把小贷资质当成一个敛财工具,出租、出借给其他一些根本没有资质的科技公司从事网贷业务。
如此种种,小贷行业彻底沦为了资本薅羊毛的手段。
本次河南小贷新规明确强化股东资质穿透审查,严禁“炒壳”“借壳”、以借贷资金或委托资金入股、抽逃或变相抽逃注册资本,这些行为均被列入九类严重违规情形,一旦违规将撤销业务资质。

同时,网络小贷中个人消费贷单户上限20万元、经营贷上限1000万元,一方面从源头遏制个人过度借贷,另一方面也防止股东掏空公司的资金。准入关口的收紧,让“谁都能开小贷公司”成为历史。

从“暗箱操作”到“阳光运行”
以往,小贷公司账外经营、通道业务曾是行业通行的“潜规则”,但这是利用牌照合法之名,行民间借贷之实的行为,目的就是为了逃避监管,彻底背离了普惠金融的初心。
为此,河南监管局曾对辖区内多家小贷公司类似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
郑州万富小贷因账外经营、为无资质主体提供通道业务被撤销资质;
河南豫农小贷长期抽逃资本、违规开展通道业务被取消试点资格。
本次新规将这些行为列为严重违规,并明确禁止出租出借牌照为无放贷资质主体提供“通道”,禁止协助无资质主体备案金融属性APP。

告别诱导陷阱,重视借款人权益保护
虚假营销、诱导借贷、捆绑销售、收取额外费用、违规催收一直是网贷行业的顽疾。
在暴利的驱使下,有小贷公司有犯罪组织地以“校园贷”为幌子实施套路贷,受害人涉及40余所院校;有借款人借款5000元到手仅3500元,类似案例屡见不鲜;大量年轻人因被“无抵押无担保”广告诱骗不负债累累,非法催收更是通过各种软暴力催收不断对负债人及其亲友进行恐吓威胁,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现在,随着新规的出台,这些顽疾或将迎来改变。
新规首次系统性地从产品营销、贷前审查、贷款利率、逾期催收、消者投诉等多个方面对小贷行业行为进行规范,彻底杜绝行业潜规则。
一旦查到小贷公司违规,不但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公开通报、记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信息库并公布等措施。还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地方金融主管部门的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结语
《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河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目前,该细则仍在征求意见阶段,社会各界可在2026年7月21日前提出意见建议。
对于广大借款人而言,这份征求意见稿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小额贷款不再是“法外之地”,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