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收入 484.15 亿元(同比−21.47%,主动缩减低毛利商贸业务所致); 归母净利润 51.56 亿元(同比−3.40%),盈利韧性显著优于收入降幅;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90.87 亿元,持续强劲; 资产负债率 47.17%,带息负债降至 113.55 亿元,财务结构稳健; 磷矿储量近 8 亿吨,原矿产能 1,450 万吨/年,并参股取得镇雄碗厂磷矿(资源量 24.38 亿吨),资源壁垒进一步加固; 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无重大/重要缺陷; ESG 表现突出:环保投入 8.7 亿元,磷石膏利用处置率 80%,国家级绿色矿山 7 座。
二、公司概览与基本面
项目 | 内容 |
证券简称 / 代码 | 云天化 / 600096(上交所主板) |
控股股东 | 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38.36%) |
实际控制人 |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企业性质 |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
主营业务 | 化肥、磷矿采选、磷化工及新材料、商贸物流 |
核心产能 | 化肥总产能 >1,000 万吨/年(磷肥 555、尿素 290+、复合肥 185);聚甲醛 9 万吨/年;饲钙 50 万吨/年;磷酸铁 10 万吨/年 |
资源禀赋 | 磷矿储量近 8 亿吨,原矿产能 1,450 万吨/年,擦洗 618 万吨/年,浮选 750 万吨/年;合成氨产能 270 万吨/年(自给率 97%+) |
关键财务速览(2025 年)
指标 | 2025 年 | 2024 年 | 同比 |
营业收入(亿元) | 484.15 | 616.54 | −21.47% |
利润总额(亿元) | 64.95 | 70.57 | −7.97% |
归母净利润(亿元) | 51.56 | 53.37 | −3.40% |
扣非归母净利润(亿元) | 50.07 | 51.94 | −3.60% |
经营现金流净额(亿元) | 90.87 | 107.47 | −15.44% |
总资产(亿元) | 503.42 | 515.28 | −2.30% |
归母净资产(亿元) | 245.81 | 223.80 | +9.83%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2.8283 | 2.9278 | −3.40% |
加权 ROE | 21.87% | 25.95% | −4.08pp |
三、法律维度拆解
3.1 公司法律形态与治理架构
3.2 适用核心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2024 年 7 月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 国资监管系列(国企改革、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 矿业、安全、环保、税务专项法(见第八节)
3.3 合规与监管评价
2025 年上交所信息披露评级提升至最高 A 级; 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 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 报告期内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形; 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前十大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无股权质押/冻结(云天化集团持股状态"无")。
3.4 法律风险提示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控股股东云天化集团体系内企业众多,需持续关注与海口磷业等联营企业的交易公允性(海口磷业 2025 年净利润 7.53 亿元,为重要参股公司)。 担保与资金往来:须核查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及履行程序(内控流程含"担保管理")。 海外经营主体合规:在迪拜、新加坡、越南海防、美国等地设有经营主体,受当地税法(如阿联酋 2025 年"支柱二"税率变更为 15%)与反贿赂、出口管制约束,跨境合规是长期命题。
四、金融维度拆解
4.1 资本市场与股东回报
股权结构高度集中:云天化集团持股 38.36%(699,254,292 股),为绝对控股股东;第二大为香港中央结算(陆股通)4.59%,其余为指数/红利 ETF 及自然人,散户型机构持仓为主,筹码稳定性较强。 现金分红力度大:2025 年末拟每 10 股派 12 元(含税),加上中期每 10 股派 2 元,全年合计派现 25.52 亿元,占归母净利润49.50%,连续多年高比例分红,体现国资股东对稳定回报的要求,也构成防御型价值投资锚点。
4.2 融资与债务结构
带息负债降至 113.55 亿元,资产负债率47.17%(同比优化); 财务费用 2.87 亿元(同比 −41.20%),得益于经营现金流稳定、综合资金成本下降; 存在云南云天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集团财务公司)这一内部金融平台,资金集中管理与统收统支能力强,但也需关注关联交易资金归集的合规边界。
4.3 信用评级与资金成本
五、财务维度拆解
5.1 盈利质量
5.2 分行业毛利结构(2025 年主营业务)
分行业 | 营业收入(亿元) | 毛利率 | 营收同比 |
化肥 | 270.98 | 26.18% | +0.37% |
工程材料 | 13.32 | 23.80% | −8.28% |
磷矿采选 | 5.27 | **62.84%** | −21.70% |
煤炭采掘 | 4.11 | 40.65% | −1.88% |
商贸物流 | 118.50 | 1.53% | −53.67% |
磷化工 | 33.83 | 34.45% | +17.76% |
新能源材料 | 13.21 | 2.74% | +75.30% |
其他 | 20.82 | 15.46% | −14.99% |
5.3 费用与研发投入
研发费用 7.31 亿元(+24.69%),ESG 报告披露研发投入 7.72 亿元,研发强度持续提升; 管理费用 9.03 亿元(−18.94%,上年计提辞退福利较多); 销售费用 7.04 亿元(−7.58%); 资产减值损失 −1.19 亿元(上年 −5.56 亿,大幅减少);信用减值损失 −2.28 亿元(云农科技及河南云天化破产清算形成坏账)。
5.4 现金流与资产
六、税务维度拆解
6.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一般应税收入 | 13%、9%、6%(简易计征 5%、3%、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 | 7%、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 |
资源税 | 磷矿石销售收入 | 原矿 8%、选矿 7% |
资源税 | 自产煤炭销售收入 | 10% |
6.2 税收优惠(税务筹划核心)
西部大开发所得税 15%:联合商务、天驰物流、天马物流、云南磷化集团、农资连锁、天宁矿业、水富云天化、云峰化工、天安化工、三环中化、红磷化工、天耀化工等约 20 家子公司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 高新技术企业 15%:天耀化工取得高新认定。 增值税优惠: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即征即退(财税〔2015〕78 号);有机肥免征增值税;先进制造业企业进项税额 5% 加计抵减(2023 年第 43 号);部分国际运输免征增值税。 环境保护税减免:排放浓度低于标准 30%/50% 的,减按 75%/50% 征收。 境外税收:迪拜 DMCC 原 0%、2025 年起因"支柱二"变更为 15%;新加坡 17%;越南海防 20%;美国联邦 21%+佛罗里达州 5.5%。
6.3 税务观察
资源税是矿业专项税负核心:磷原矿 8%、选矿 7%从价计征,叠加采矿权使用费、矿业权出让收益,磷矿开采的税负刚性较强,但可通过提升选矿回收率、延伸深加工(将"原矿"转为"选矿/化工品")优化税负结构。 西部大开发优惠的可持续性:该优惠具政策期限,需持续满足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等条件,建议在年度合规核查中重点跟踪。 支柱二(全球最低税)影响:境外低税主体(迪拜)已触发 15% 底线,跨境架构需重新测算有效税率(ETR),避免补税风险。
七、股权架构拆解
7.1 股权结构

7.2 架构分析
分红税负优势明显:居民企业之间直接投资取得的股息红利免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云天化集团作为居民企业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分红免缴企业所得税;上市公司从子公司取得分红亦免税。 转股税负较高:若未来集团层面转让上市公司股份,需先缴企业所得税 25%,个人/国资再分配环节另涉安排,整体接近 40% 量级,故当前"长期持有、靠分红"的策略在税负上最优。 国资特殊属性:终极控制人为国资委,股权转让受《企业国有资产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36 号令)约束,须进场交易、评估备案,税务筹划空间受国资监管压缩,但合规确定性高。
7.3 股权相关提示
前十大股东中除控股股东外均为财务投资者,无一致行动安排,控制权稳定; 2025 年完成 11,338,016 股回购注销,股本结构优化; 收购控股股东旗下天耀化工(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需关注递延所得税及业绩承诺安排。
八、矿业全流程合规拆解(基于矿产法律法规)
8.1 矿业全生命周期与法律适用
环节 | 核心法律行为 | 主要适用法律法规 | 云天化现状/要点 |
探矿权 | 勘查许可、探转采 | 《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 镇雄碗厂磷矿由参股公司聚磷新材(35%)取得采矿权,资源量 24.38 亿吨 |
采矿权 | 采矿许可、矿业权出让收益 | 《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 | 现有磷矿储量近 8 亿吨,原矿产能 1,450 万吨/年;采矿权有偿取得 |
开采 | 安全生产、爆破、用工 |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国家级绿色矿山 7 座;千人负伤率 <0.5,重大事故为 0 |
选矿 | 洗选、浮选、尾矿库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 擦洗 618 万吨/年、浮选 750 万吨/年;450 万吨/年浮选项目在建 |
资源税 | 从价计征 | 《资源税法》 | 磷原矿 8%、选矿 7%;煤炭 10% |
环保 | 排污许可、三废治理 | 《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 "三磷"治理、磷石膏综合利用(利用率 80%) |
土地复垦 |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 | 《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 矿山复垦植被资金持续投入,复垦速度 > 开采速度 |
闭矿 | 生态修复、验收 | 《矿产资源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 绿色矿山建设常态化 |
8.2 关键合规要点
《长江保护法》与"三磷"治理:云天化部分子公司位于长江上游支流、滇池等生态敏感区,受"三磷"(磷矿、磷化工、磷石膏)专项治理约束,新建项目须高标准配套安全环保设施。 资源税从价计征刚性:磷矿资源税与售价挂钩,价格上涨直接推高税负,但亦倒逼向高附加值产品延伸。 安全生产许可证与尾矿库:磷石膏库(尾矿库)是重大安全风险源,属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对象,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定期评估。 矿业权出让收益:新增矿权(如镇雄碗厂)需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构成资本性支出,影响现金流节奏。 《矿产资源法》(2024 修订)影响:新法强化矿业权物权属性与生态保护,对探采衔接、矿区生态修复提出更高要求,建议专项跟踪。
8.3 矿业法律风险
生态红线与环保限采导致开采指标受限; 资源品位下降、开采成本上升; 新能源需求拉动磷矿稀缺性,资源争夺与矿权合规风险上升; 跨境(如海外)资源布局的属地法律风险。
九、商业模式拆解
9.1 现有商业模式:"矿化一体 + 全产业链一体化"
上游控制:自有磷矿(自给)、合成氨(97% 自给)、配套煤矿,掌握原料成本主动权; 中游规模:千万吨级化肥产能 + 聚甲醛 + 饲钙,发挥集采统销与柔性生产; 下游延伸:磷酸铁等新能源材料、高端聚甲醛进口替代; 辅线商贸物流:联合商务/农资连锁提供渠道与现金流,但 2025 年主动压降。
9.2 矿业企业转型商业模式框架
转型方向 | 具体表现 | 法律/税务含义 |
**资源高值化** | 磷矿→精细磷化工→新能源材料(磷酸铁) | 资源税税基由"原矿 8%"转为"选矿 7%/化工品",税负优化 |
**产业链一体化** | 矿化一体、装置协同 | 内部交易定价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防范转让定价税务风险 |
**绿色低碳化** | 磷石膏综合利用、绿色矿山、节能降碳 | 环保税减免、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 |
**国际化** | 东南亚市场、迪拜/新加坡/越南/美国主体 | 支柱二全球最低税、跨境合规 |
9.3 转型风险与要点
新能源材料毛利率仅 2.74%,产能过剩与价格下行是"新产业发展不及预期"的核心; 内部交易频繁,需建立转让定价文档与同期资料,避免特别纳税调整; 转型投资大(450 万吨浮选等),资本开支与回报周期需匹配国资考核。
十、核心竞争优势
资源保障优势:磷矿储量近 8 亿吨 + 镇雄碗厂 24.38 亿吨(参股),原矿产能 1,450 万吨/年,合成氨自给率 97%+,煤炭配套 400 万吨/年。 产业规模优势:化肥总产能 >1,000 万吨/年,国内最大化肥企业之一;聚甲醛 9 万吨/年(国产占有率约 25%);饲钙单套产能国内第一。 一体化运营优势:矿化一体、集采统销、柔性生产,全价值链降本。 品牌市场优势:"云天化""三环""红磷"等近 20 个品牌,磷肥国内年销量约占全国施用量 25%,面向东南亚辐射。 安全环保优势:国家级绿色矿山 7 座、绿色工厂 6 家、绿色产品 72 个。 技术研发优势:云天化研究院、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 国企改革优势:入选国资委"改革尖兵""双百企业"标杆,治理持续优化。
十一、面临的风险
风险 | 内容 | 应对措施要点 |
安全环保风险 | 化工装置易燃易爆,部分位于生态敏感区,监管趋严 | 党政同责、磷石膏综合治理、绿色矿山、复垦 > 开采 |
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 国际化肥/化工价格受国际局势、政策影响 | 发挥资源自给与全产业链优势,保供稳价,拓展东南亚 |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 硫磺、煤炭、天然气、电力外购量大 | 战略储备、远期采购、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自产提产 |
新产业发展不及预期风险 | 新能源材料等产能扩张、技术迭代、市场不及预期 | 加大研发、战略研判、有序推进、市场开拓 |
十二、公司经营风险
产品毛利分化:尿素毛利率仅 12.39%(价格下跌)、新能源材料 2.74%,对整体盈利形成拖累; 商贸业务收缩阵痛:商贸物流收入腰斩,虽优化结构但短期影响收入规模; 信用与资产减值:云农科技、河南云天化破产清算形成信用减值 2.28 亿元,子公司经营风险需动态监控; 安全生产刚性约束:装置长周期高负荷运行,安全投入与应急能力是经营底线; 转型资本开支:多个在建项目(450 万吨浮选、镇雄磷矿配套)占用投资现金流。
十三、内部审计
公司设内部审计职能,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形成"双重监督机制"(内控评价报告原文); 监事会撤销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财务监督与内控监督职责,并领导内审工作; 内审覆盖货币资金、融资、预算、财务报告、担保、税务、采购、销售、投资、合同、研发、信息系统等关键流程; 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有效性,是财务报告内控缺陷"重大缺陷"定性标准之一(若监督无效即构成重大缺陷)。
十四、内部评价
14.1 评价结论(2025)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无重大/重要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重要缺陷; 评价范围覆盖资产总额 99.06%、营业收入 97.89%;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14.2 缺陷认定标准(量化)
类型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 ≥1% | 0.3%~1% | <0.3%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 ≥5% | 1%~5% | <1% |
直接财产损失 | ≥1,000 万元 | 200 万~1,000 万 | 10 万~200 万 |
十五、内部控制
框架:基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五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评价范围单位:母公司及 27 家主要子公司(云南磷化集团、天宁矿业、天安化工、联合商务、天驰物流、水富云天化、红磷化工、云峰化工、金新化工、青海云天化、重庆天聚新材料、云聚能新材料等); 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信用管理、贸易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存货管理、对外投资和合同管理; 2026 改进方向:构建"大风险管理"体系,以"防""管"结合提升风险管理核心竞争力。 内控缺陷:报告期仅存在日常运行中的一般缺陷,经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双重监督即时整改,风险可控。
十六、ESG 维度拆解
16.1 环境(E)
全年环保投入 8.7 亿元;节能降碳及清洁生产项目累计投入可观; 磷石膏利用处置率达 80%,推进无害化处置与循环经济; 国家级绿色矿山 7 座、国家级绿色工厂 6 家、绿色产品 72 个; 矿山复垦植被资金持续投入,坚持复垦速度 > 开采速度; 应对气候变化:设定温室气体减排与能效提升量化目标,培育碳管理团队; 主要高能耗产品综合能耗基准达标率提升。
16.2 社会(S)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为 0,千人负伤率低于 0.5,安全生产责任险覆盖; 员工权益、职业健康与安全、职业培训与晋升机制完善; 乡村振兴投入约 498.8 万元,支持地方经济与就业、社区共建; 服务粮食安全:化肥保供稳价,磷肥国内年销量约占全国施用量 25%。
16.3 治理(G)
ESG 治理体系:董事会及战略委员会(最高层)→ ESG 管理委员会(管理层)→ ESG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层); 编制依据参照上交所《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试行)》及 2026 年 1 月修订指南; 制定《ESG 管管理办法》,设定 ESG 2030 远景目标并逐年跟踪; 双重重要性评估覆盖 20 项议题(产品质量、资源循环、创新驱动、员工、污染物排放、安全生产、气候变化、商业道德、乡村振兴等),均具双重或影响重要性。
十七、综合研判与建议
17.1 商业本质判断
17.2 法律与合规建议
矿业全生命周期合规台账:对 8 亿吨存量矿权及镇雄碗厂新增矿权,建立探矿权—采矿权—开采—选矿—复垦闭环合规档案,重点盯防《长江保护法》、"三磷"治理与尾矿库安全。 监事会改革后审计委员会履职留痕:单层治理下,审计委员会需留存监督履职证据,防范"监督无效=重大缺陷"的定性风险。 关联交易与转让定价:内部交易频繁,须按独立交易原则准备同期资料,避免特别纳税调整。
17.3 税务筹划建议
资源税结构优化:推动原矿向选矿/化工品转化,利用选矿 7% < 原矿 8% 的税率差。 西部大开发 15% 优惠的持续合规:建立优惠资格年度复核机制。 支柱二应对:对迪拜等低税主体测算有效税率,必要时调整跨境架构。 绿色税收优惠应享尽享: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环保税减免、有机肥免税。
17.4 股权与资本建议
当前国有控股公司间接架构下,长期持有+分红免税税负最优,与"养儿型股东"策略契合; 若未来涉及集团层面股权重组或注入镇雄磷矿资产,须同步评估国资进场交易(36 号令)、资产评估与递延纳税(如以股权出资可适用 5 年递延)安排。
17.5 风险结语
免责声明:本报告由基于公开披露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编制而成,用于专业研究与学习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法律意见或税务筹划承诺。具体决策应结合独立尽调并咨询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数据以公司正式公告原文为准,如与原文不符,以原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