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规范采购流程,现就贵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贵港市卫生监督所)关于采购物业服务项目开展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调研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是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需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纪律要求
(一)不得伪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账号、设计图签、图章;
(二)不得未经委托允许他人以本企业或本人的名义参与询价报价活动;
(三)不得采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围标、哄抬或恶意降低报价、行贿等不正当手段影响询价结果。
(四)报价人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搞促销活动,在询价洽谈前、询价洽谈中以及询价洽谈后均不得以任何名义给单位相关领导或工作人员财物或提成;
(五)不得与单位相关领导或工作人员非正常交往,不得宴请、送礼、馈赠或邀请其参与其他可能影响市场询价的活动;
(六)不得私自向评委递交材料或暗示;不得打领导旗号授意某物业服务;
(七)在市场询价期间,报价人不得询问评价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价结果的活动;
(八)报价人之间不得互相诋毁,干扰市场询价工作。
四、报价文件要求意向供应商请将以下资料发送到联系邮箱:
(一)报价单;
(二)项目实施方案;
(三)公司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四)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供应商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注: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在公告有效期内按以上顺序整理成册提交以上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五、公告期限:
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3日
六、递交方式电子版材料(docx及pdf文件格式)通过电子邮箱:ggcdczwk@163.com在2026年7月3日18:00前递交(潜在供应商在邮件主题中填写项目名称-报名公司名称-公司联系人-手机),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新华路1068号贵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贵港市卫生监督所),邮编:537100,联系方式:袁老师 0775-2939677。本次采购市场调研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贵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贵港市卫生监督所)
2026年6月30日

编辑 | 健康教育与传媒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