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我局陆续收到关于协助核实广东省宝通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是否为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函件或相关投诉举报信息。为进一步保障检验检测报告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广东省宝通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资质认定情况。该公司原名为“广东省中检计量质量检测有限公司”,2025年3月该公司正式更名为“广东省宝通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并于2025年4月11日取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02419120184,检测领域为产品质量检验(参数20个)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参数3个),具体情况可通过官方平台查询(查询方法见第三点)。该公司自取得资质认定后至2026年5月19日期间仅出具了6份检验报告(详见附件)。
二、委托开展检验检测业务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实施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要求,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报告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即计量认证、CMA),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以上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报告的,其检验检测报告上应当标注资质认定(即CMA)标志。目前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信息可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http://cma.cnca.cn/cma/solr/tBzAbilitySearch/list?flag=hide。涉及广东省获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信息,可登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平台网址为:http://amr.gd.gov.cn/gdzj-web/modules/certificatesearch/main.jsp。具体查询方法:对照机构资质认定证编号、检验检测报告所依据的检验检测标准(方法)或检测对象、能力参数等,在公示平台的相应栏目输入机构名称、标准方法或检测对象、能力参数等进行查询,如不能查询到对应信息(如空白信息),即被查询机构未依法取得我局对该项检验检测能力的CMA资质认定。查询过程如遇问题可联系该平台管理人员解决,联系电话:020-38835241。
三、优先选用取得相应资质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机构。建议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相关检验机构信用记录,涉及广东辖区的机构还可通过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查询。对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严重失信记录、因检验检测违法行为被实施行政处罚、法人证书和CMA资质已注销或超出资质认定范围等异常情形的机构,其出具或者伪造的CMA报告禁止在政府采购中使用,采购人对此类报告应加强审核、慎重采信。
四、严格核验主体与报告信息,严防虚假检验报告风险。
1.生产销售方:委托检验检测业务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对接检验检测机构,核验对方企业信用记录、检验检测资质、人员身份及对公账户,签订正式委托合同,不委托无资质机构、非法中介开展检测。完整留存检测委托单、送样凭证、检测合同、付款凭证、对接人员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号码、微信号等)等信息。
2.投标供应商:应在接收、使用产品检验报告前:一是核验报告出具机构信用记录,以及合法资质、报告真伪及有效性,核对报告信息与投标产品参数、规格是否完全相符,不使用虚假报告、冒用他人的报告参与投标;二是若自行委托检测,应严格甄别合作检验检测机构与中介身份。建议资金往来一律走对公账户;全面收集并保存检测委托资料、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沟通记录、付款凭证、对接人员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号码、微信号等)等信息等,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3.政府采购招标方:审核投标材料时,重点核查检验报告出具机构信用记录、资质与检验检能力,比对报告与投标产品是否匹配。对存疑报告,及时开展溯源核查,记录核查过程、核查结果及相关佐证材料。
生产销售方、投标供应商、采购单位等各类主体若发现检验检测机构或生产经营者涉嫌出具、使用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线索,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涉及伪造公章的,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附件:情况说明.pdf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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