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研究报告的“三维要求”
好成果不仅是做出来的,也是写出来的。
1995年9月,我作为新教师走上讲台,开始从事中学思政课教学。作为思政课教师,我引导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始终立足课堂开展法治教育研究,发表相关研究文章;再以研究成果反哺教学,通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逐步深化对案例教学、渗透教学、情境教学的理解运用,丰富开展法治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的实践方案,凝练形成“弘扬法治的思政课”教学主张与实践总结。该成果获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并在第四届全国教博会展出。
作为获奖教学成果研究报告的撰写者,我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1. 基于成果内涵挖掘的一般性要求
2. 基于成果评审站位的技术性要求
3. 基于成果表达严谨的规范性要求
来源:中国教师报
作者:武兴华,系正高级教师,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教师;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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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43分钟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