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名称
灌南县精神病医院心理CT(心理量表评估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概况
1. 采购内容及数量:心理CT系统1套(含量表软件、工作站、打印机、配套硬件及接口等)。
2. 主要用途:用于精神科门诊、住院患者及普通人群的心理健康筛查、心理评估、辅助诊断与疗效评估;覆盖抑郁、焦虑、精神分裂、双相、睡眠障碍、认知功能等常用量表,支持自动化报告生成与数据管理。
三、技术需求要点(意向性)
1、 具备国内医疗器械备案/软件著作权,符合精神卫生行业标准。
2、包含≥200种常用心理量表,含精神科专用量表(如MMPI、SCL-90、SDS、SAS、PANSS等)。
3、支持局域网/单机部署,可对接医院HIS/LIS系统,数据可导出、可备份。
4、具备中文操作界面、自动生成中文报告、支持批量测评。
5、提供安装调试、人员培训、≥1年免费质保、终身维护。
四、调研相关安排
1、有意向参与本次市场调研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年7月7日前完成以下事项:(1)发送确认参与邮件(邮件内容需包含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相关有效证件);以上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112704892@qq.com或者邮寄至:灌南县新安镇大圈街北首灌南县精神病医院。
2. 报名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禁存在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其他虚假违规行为。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近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仓储条件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期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
(六)具备医疗器械相关合法资质,生产企业须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凭证;经销供应商须按医疗器械分类要求,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配套附件资料;
(七)具备产品原厂直投、一级正规授权或合法溯源供货渠道,严禁串货、翻新及三无产品参与调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市场调研;为本项目提供前期咨询、方案设计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后续本项目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羿
联系电话:18605187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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