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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6月1日,最高检刚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里面两个信号很关键:六类犯罪占未成年人案件超七成,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近五年首次下降。作为曾在检察系统公诉科、未检科深耕,如今做刑辩律师的潘利敏,今天想和各位嫌疑人、被告人家属,聊聊“罪错挽救”与“权益维权”的门道——尤其是孩子的事,我们怎么帮?
一、先看懂“白皮书”:未成年人犯罪的“变”与“不变”
最高检的白皮书,是未成年人司法的“晴雨表”。这次说“六类犯罪占比超七成”,意味着暴力、盗窃、涉网犯罪等成了未成年人涉案的‘主流’;但“性侵犯罪首次下降”,又说明打击侵害+预防犯罪的组合拳,开始见效了。
这背后,是司法对未成年人的“双向保护”:既从严惩治侵害者(让坏人不敢再犯),也教育挽救罪错少年(让孩子有回头路)。就像古代“恤幼”传统(《唐律》里对未成年人犯罪“减等处罚”),现代司法更讲“科学矫治”——不是一罚了之,而是治病救人。
二、从“公诉人”到“辩护律师”:我见的“罪错挽救”真相
我在检察院公诉科、未检科时,经手过不少未成年人案件:有的孩子一时冲动偷东西,有的被教唆参与斗殴,还有的是“懵懂”卷入网络犯罪……
印象最深的是一个17岁男孩,帮朋友“看场子”(其实是打架斗殴),被移送公诉。我们在未检科做了社会调查,发现他从小父母缺位,跟着混社会的哥哥长大。最后,我们没起诉他,而是联合社工、学校给他做“观护帮教”——现在他开了个小网店,还常回检察院给我们发消息报平安。

这就是“教育、感化、挽救”的力量。现在做律师,我接触很多成年嫌疑人/被告人,也会遇到“罪错边缘”的情况:比如有人因为不懂法,帮人“跑分”(洗钱),或者一时激愤伤人……这时候,“挽救”的思路同样重要——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给犯错的人一次改过的机会。
三、家属们,别慌!这些“维权+挽救”的门道要懂
如果您或家人正面临刑事案件(尤其是未成年人/年轻嫌疑人),记住这几点:
1. 别信“找关系”,要信“专业+合法”
我当公诉人时,见过太多家属病急乱投医,花冤枉钱找“门路”,最后案子更糟。现在做律师,我更强调“程序正义+实体辩护”:比如未成年人犯罪,要第一时间申请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这些制度,就是给孩子“回头路”的法律依据。
2. 区分“罪错”与“恶性”:挽救的窗口在哪里?
白皮书里说“六类犯罪占比高”,但很多是“激情犯罪”“被教唆犯罪”“认知偏差犯罪”(比如未成年人觉得“帮人刷单”是小事,其实是诈骗)。这时候,律师的作用就是“精准辩护”:找出罪轻、无罪的证据,争取不起诉、缓刑,甚至免于刑事处罚。
3. 维权≠“钻空子”,而是“依法争取最大权益”
比如性侵害案件的受害者家属,白皮书说“性侵犯罪下降”,但如果真的遇到,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保留证据(聊天记录、监控、身体伤痕等),律师会帮你梳理“强制报告”“从业禁止”等法律武器,让侵害者付出代价。
四、古今中外的“少年司法”:给今天的我们什么启发?
中国古例:《礼记》说“幼弱”,法律对未成年人向来有“矜恤”传统;宋代“鞠谳分司”(审讯和判决分开),也是为了防止冤枉少年。

国外经验:美国“少年法庭”百年历史,强调“康复而非惩罚”;日本“少年院”对有罪错的少年做“矫正教育”,效果显著。
现代趋势:全球都在从“惩罚导向”转向“修复导向”——让犯错的人回归社会,比单纯关起来更有意义。
五、我的身份,就是您的“桥梁”:前检察官+现刑辩律师
我在检察系统工作了12年,懂公诉人的思路、未检科的温情;现在做律师,又懂辩护的策略、维权的细节。这种“双向视角”,让我能更精准地帮您:
如果是未成年人/年轻嫌疑人:我会帮您争取“教育挽救”的机会(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社区矫正),让您/孩子不用“一错毁一生”。
如果是被害人/家属:我会帮您梳理证据、追究责任,让侵害者受到法律制裁,同时推动“六大保护”(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落地,防止悲剧重演。
结尾:6月1日,不止是儿童节,更是“守护少年”的新起点
最高检的白皮书,是总结,更是呼吁: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司法、家庭、社会一起发力。如果您或家人正面临刑事困境(尤其是未成年人相关),别慌,找对人很重要。
我是潘利敏,前检察官,现广西红火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玉林市律协刑专委主任。我的电话是15277551818,不管您是嫌疑人家属想“挽救”,还是被害人家属想“维权”,都可以找我聊聊——用专业和温度,帮您在法律的框架里,争取最好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