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权交易中,购买方购买股权以便达到直接或者间接拥有上游资产的目的。如果目标公司是一家公众公司,收购方可能要经历竞争性收购。如果目标公司是一家私人公司,收购方要经历一场私下的交易谈判。公众公司/上市公司的情况比较复杂,接下来主要说一下私人公司。
1.特点。股权交易的方式一般发生在比较大的交易中,特别是目标公司拥有很多上游资产的情形下。此时,一般会有一个特殊目的公司(SPV)来持有这些上游资产。股权交易的方式也会发生在如下情形之下:即当以实物资产交易的方式进行交易时,必须要经过联合体成员(JOA Member)或者政府的事先同意。为了绕过此种同意程序,股权交易便成为一种可能。

2.优点。如上所述,股权交易的一个优势就是不用经过第三方的同意。因为很多上游的JOA条文里都没有禁止股权转让的规定。
股权交易的另外一个优势就是有税务方面的优点。即如果目标公司有税务方面的可扣除成本,在交易完成后,收购方可以抵扣自己集团/公司的应纳税总收入。在此种情况下,出售方就可能不想出售股权了,它可能更想出售实物资产,因为它也想利用这种税务抵扣。
3.对目标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在股权交易前,买卖双方应就目标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的处理方式做出明确约定。哪些资产是出售方不想卖的,哪些资产是购买方想买的。哪些债务是购买方不想承担的,哪些债务是出售方必须要自己承担的。将这些资产或者债务处理后的目标公司,就是一个收购方想买入的“干净的公司”。如果某些资产或者债务实在处理不了,那就必须要在协议里列明处理的具体方式。比如,当某项债务的确就是转不出去的时候,就应该在并购协议里单独列出一条,如果收购方某天因该事项被迫承担了债务,则出售方必须予以全额赔偿。
4.小结。正因为有以上的优点和缺点,股权交易的尽职调查费用一般会比较贵,因为它不光要发现目标公司的不确定性,还要负责以下事项:发现目标公司潜在的负债情况,将不利的负债给剔除出去,有针对性的设计相关的赔偿或保证条款,调整交易对价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