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在近期对防城区人民医院医共体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初设和财评材料编制服务项目开展市场调研,欢迎有意向、具备条件的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并提供市场调查资料,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服务名称 | 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 备注 |
防城区人民医院医共体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初设和财评材料编制服务 | 一、项目概况 防城区人民医院拟对防城区人民医院及那梭镇、华石镇、滩营乡3个乡镇卫生院进行改造,总改造面积17525.50平方米。其中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改造工程,改造面积4704平方米;医共体总院综合能力提升改造工程,改造面积12401.50平方米;医共体分院诊断能力提升改建工程,改造面积420平方米;采购医疗设备32台(套)及信息化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信息化及设备购置等。 本项目初设和财评材料编制服务主要针对信息化部分进行设计,具体设计内容包括:机房扩容、多家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以及中心药房智能处方审核系统建设。 二、项目服务总体要求 (一)在开展项目初设和财评材料编制服务工作过程中,应按照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充分评估医院整体的信息化建设现状,为本项目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财政投资评审材料等服务成果。 (二)成果编制及申报审批服务要求 1.按照《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广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函》(桂数发〔2024〕34号)、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文档格式和编制要求编制设计文件,并根据医院的要求,不断完善相关内容。 2.需求调研分析。根据医院要求完成本项目需求分析工作,充分收集当前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等项目前期工作资料,深入分析和总结出项目背景,包括项目总体目标、建设任务、建设意义、必要性等。 3.初设立项申报。根据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协同向市发展和改革委申报立项审批,包括参加市发展和改革委组织的方案评审会并汇报及答疑,根据专家意见修订方案。 4.密码应用方案申报。根据国家密码管理局以及自治区密码管理局、自治区数据局关于密码应用方案编制要求,编制《项目密码应用方案》,根据医院委托的第三方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订,并协同医院向自治区密码局申报备案。 5.财评材料申报。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财政投资评审要求,协同医院开展项目财评材料汇编,并向市财政局申报审核。 三、项目服务成果验收标准 (一)所有的文件要求用中文书写或有完整的中文注释。 (二)本项目要求所有文档向采购人提供纸质文档至少3套,电子文档1套。中标供应商应设置专人在项目建设期间对文档进行检查和管理,项目最终验收后全部移交给建设单位。 (三)项目服务成果的验收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成果必须通过评审机构评审或采购人验收后,中标供应商按要求向采购人移交项目相关材料文档,包括但不限于全套文件及其电子文档,其中电子文档以只读光盘存储,且必须符合“电子文档格式”的技术要求。 四、后续服务要求 各项成果交付后,需协助医院向项目承建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技术咨询、验收支持等技术服务,确保医院的思路及总体设计意图得到实施和落实。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方案交底 1.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对医院及项目承建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的设计思路、技术选型、产品功能特点、质量要求以及其他技术细节等; 2.解答医院及项目承建单位提出的对不清楚或不明确的疑问。 (二)技术咨询 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和实际情况,参与项目实施过程重要里程碑的评审和验证,及时提交评审意见给医院,确认是否满足规范与设计要求。 (三)验收支持 协助医院出席竣工验收评审会并参与系统演示和发言环节,确保项目符合合同要求、设计标准和用户需求。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价文件要求
1.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2.报价表(可自拟,需列明收费依据及算法);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承诺、同类项目证明等);
注: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在公告有效期内按以上顺序整理成册提交以上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四、公告期限
时间:2026年5月29日-2026年5月31日8: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五、递交方式
电子版材料(pdf文件格式)通过邮箱:jjk2065280@163.com递交(供应商在邮件主题中填写项目名称-报名公司名称-公司联系人-电话)。
六、联系事宜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11楼基建科,邮编:538021;联 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8177070698;
本次采购市场调研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医院
2026年5月29日

来源:基建科
审核:李娟娟、杨家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