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工作,充分了解市场供应、质量标准、服务能力及价格水平,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及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开展前期市场调研,诚邀符合资质的生产/供应单位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浦江县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拟采购国标/省标中药配方颗粒,满足临床门诊及住院配方使用;包含供货、配送、质量检验、包装赋码、追溯、培训、售后等服务。
3.服务期限:2年。
4.预估用量/预算:约600万元/年
5.调研目的:征集技术参数、服务方案、市场价格及供应能力,为后续公开招标/采购需求编制提供依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企业:具备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资质、GMP认证。
3.经营企业: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
三、报名资料提供
1.营业执照
2.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含中药配方颗粒范围)
3.GMP/GSP证书及有效期
4.授权委托书
5.近两年业绩合同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资料提交要求
报名材料需在2026年6月3日下午13:30前送达浦江县人民医院科研综合楼7楼会议室,并参加调研会,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调研咨询:浦江县人民医院
电话:0579-88181307 潘女士(药剂科)
电话:0579-84333859 李先生(采购中心)
浦江县人民医院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