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交所对两家公司债发行人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沣东控股有限公司作出予以书面警示的决定。两家发行人均未于法定期限内(2026年4月30日之前)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迟至2026年5月1日才予以披露。

宝鸡市投资集团此前公告称,受旗下部分子公司审计工作进度影响,年报编制审计工作尚未完结,原定最晚 6 月 30 日披露年报,最终披露时间仍超出法定时限。

西安沣东控股虽然年报时间略有推迟,但是也刚刚化解了一笔逾期信托计划。此前曾牵涉相关信托回购业务,需兑付 1.35 亿元债权本金,并按年化 5.9% 标准支付相关溢价款。

年报数据是城投企业偿债实力的重要参考依据。企业未按时披露年报,属于合规层面违规行为。此次监管处置体现出债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标准严格,逾期披露行为会记入企业相关监管档案,对企业信用资质及后续融资运作形成相应影响。市场各方可结合披露情况,客观看待城投主体经营与债务相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