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5年第三支柱信息披露如下:
一、制度要求
本行执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如下:
(一)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5%;
(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5%;
(三)杠杆率不得低于4%;
二、资本充足率计量范围
本行依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进行资本充足率计量,本行无并表金融机构,风险计量范围为本行(含辖内各网点)所有表内外资产。
三、资本充足率及风险资产情况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本行机构划分标准适用于三档商业银行,其中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计量,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06%,资本充足率为19.98%,杠杆率为6.2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均高于监管部门要求的阈值。本次披露报表如下:


广西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编辑 | 党委办公室
来源 | 计划财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