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加快推动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争当“安全吹哨人”,现将大瑶镇7起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进行公布。

案例一
2026年4月2日,浏阳市泰宇出口烟花厂喷花线职工刘文秋在和药作业时,发现进入和药机下料口的坡道因长期水洗导致防滑措施失效,提药上坡存在药物倾倒的风险,立即上报安全厂长及主要负责人,厂部迅速组织整改,有效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相关规定,企业给予刘文秋现金奖励200元。

案例二
2026年4月12日,浏阳市中南烟花燃放有限公司亮珠线工序出焙包装员工董会杨发现151栋电焙房/散热工房路口防护堤开裂严重,存在垮塌风险,立即通过公司安全隐患申报平台进行报告。安全员接收信息后,马上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组织了整改,有效避免事故发生。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董会杨500元现金奖励。

案例三
2026年4月14日,浏阳市万慧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上升生产区组装装药线员工陈海英发现同车间职工违规将24饼内筒放置在工房后侧,立即向安全员举报。安全员接报后当即到场制止了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公司按相关规定,给予陈海英现金奖励200元。

案例四
2026年4月16日,浏阳市藕塘引线有限公司(藕塘生产区)制安引线职工暨卫龙在作业过程中,发现17#湿引中转间左侧的防护堤护墙出现开裂,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至安全部。安全部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赴现场研判整改,并在整改前对现场进行了严格管控。此次隐患发现及时、处置规范,有效规避了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给予暨卫龙现金奖励200元。

案例五
2026年4月18日上午,浏阳市大瑶棠花出口花炮厂职工吴耀明发现造粒线增湿器运行异常,第一时间向安全科报告。安全科立即安排专业人员进厂维修,隐患得到及时整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给予吴耀明现金奖励200元。

案例六
2026年4月19日,浏阳市富洋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员工李谟红在上班前检查时,发现电瓶车后轮松动,防静电带未与地面接触,存在安全隐患,当即向安全厂长报告。接报后,安全厂长立即联系浏阳市荷花新鑫机械厂专业技术人员进厂检修,同时对全厂所有电瓶车进行全面排查检修。由于隐患发现及时、上报迅速、处置到位,有效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公司对李谟红同志给予现金奖励100元,并在全厂通报表扬。

案例七
2026年4月21日,浏阳市大瑶上升烟花厂内筒装药线职工黄淑礼在作业时,发现73#药饼中转间屋顶漏雨,存在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安全员。安全员接收信息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并迅速整改,有效避免药饼受潮引发的安全事故。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给予黄淑礼100元现金奖励。
为强化社会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请拨打0731-83123123,安全生产问题一经查实,最高奖励10万元!并对举报人的一切信息严格保密。
应急系统干部作风领域相关问题检举请拨打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电话0731-83795060。
初审 | 何韦华
点击下方蓝字查看更多新闻:
2、安全“浏”转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吧

推送的是安全,转发的为平安。欢迎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