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科技保险作为服务科技创新的关键工具,“十五五”期间将在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发挥不可替代的功能性作用。按现有增速估测,预计到“十五五”末,我国科技保险保费规模有望达到1000亿元左右,带来约600亿元增量保费。
一、中央对科技保险的政策部署要求
中央将发展科技保险作为推动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举措,二十大和三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等顶层设计,各部委近两年来出台近40项具体落实政策。
一是将发展科技保险作为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举措。比如科技部等2025年5月发布《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中提出推动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制定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金融监管总局2024年1月发布《关于印发科技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从“服务科技活动全流程”及“服务科技活动主体”两个维度,建立科技保险统计制度。
二是要求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新国十条”提出服务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健全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2025年3月《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中,主要涵盖科技企业保险、国家科技重大项目保险、科技人才保险、险资科技投资、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五个方面的部署。
三是对知识产权保险、“三首”保险、先进制造业产业链保险、专精特新企业保险等险种部署力度加大。例如2025年3月《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方案》鼓励保险机构为知识产权创新企业提供综合保险方案,全面开展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类、海外维权类等保险业务;2025年3月《关于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鼓励知识产权保险、信用担保等金融产品创新,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推出更多海外知识产权保险产品;2025年6月《关于开展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用好生物制造领域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等政策等等。
二、科技保险服务新质生产力的主要路径
在服务国家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保险逐步从风险转移工具转型升级为服务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要素。一是提供创新风险保障。为研发、中试、成果转化及市场应用的全链条提供精准风险保障。二是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聚焦新质生产力重点建设领域,通过共保体模式整合行业承保能力,分散重大创新风险。三是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以保险为纽带促进科技融资和科技成果转化,构建“保障—融资—转化”循环机制。四是共建创新生态圈。与政府、园区、科研机构共建风险管理标准与服务体系,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提升服务效率,构建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科技保险风险减量服务体系。
三、人保财险科技保险的探索实践、面临的挑战
(一)探索实践
人保财险坚决贯彻中央对科技创新和科技金融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集团党委关于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要求,印发《服务科技强国建设推进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将科技保险放在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首要位置和重中之重,积极推动机构布局、产品体系构建、服务能力建设等。2025年1—9月,为全国提供科技活动保险保障34.2万亿元,保费收入168.7亿元,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覆盖面62.5%、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覆盖面59.8%、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覆盖面52.8%。
一是推进机构布局方面,积极响应中央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部署要求,于行业首创建立科技保险中心、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鉴证评估中心,在国际科创中心、国家科学中心、科创金融改革示范区等12个科创高地设立科技保险分中心。
二是构建产品体系方面,初步形成相对丰富完备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包含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知识产权、网络安全、人才保障、航空航天、新能源、生物医药、半导体等13大类、200余款专属产品。聚焦低空经济、中试阶段、知识产权运营等前沿领域,推出了一批全国或区域性的首创、首单保险产品。
三是服务重大技术攻关方面,牵头成立中国集成电路共保体,集聚行业力量为集成电路产业保驾护航。2024年集共体为30家重点客户提供风险保障金额1.9万亿元,覆盖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中西部等全国主要集成电路产业聚集地。探索组建多领域共保体,如北京商业航天保险共保体,湖北概念验证共保体,重庆低空经济共保体。
四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融资方面,建立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平台,积极稳健发展科技贷业务。人保财险苏州科技支公司协调苏州政府部门共同参与,发起成立国内首只“投保贷联动”的保险创投基金,并推动人保资本与苏州地方创投共同出资设立总额5亿元的人保(苏州)科技保险创业投资基金。
五是服务风险减量方面,自主研发海上风电风险管理平台“深蓝海盾”、半导体风险管理平台“万象芯盾”、储能风险管理平台“储安慧保”、网络安全服务平台“网安风控”等科技工具,积极应用科技赋能提升科技保险风险减量管理水平。
(二)主要挑战
科技保险的发展正处于从“有”到“优”、从“被动风险补偿”到“主动价值共创”的关键转型期,目前面临诸多挑战。
产品体系有待优化。产品供给与科技创新多元化风险保障需求不适配。一是产品结构不平衡。传统财产险占比过高,而真正覆盖研发中断、技术侵权、成果转化等核心风险的创新险种占比低。2025年1—9月,公司科技保险业务中传统财产险种仍占主导,占比高达36%,面向研发、中试等科技活动类占比仅1%。二是产品精准匹配不足。面对AI、脑科学等前沿领域高度分化的风险,现有产品难以实现精准匹配。例如调研的AI原点社区,212家企业涵盖生成式AI融合、脑科学应用、隐私计算等细分领域,其风险诉求涉及海外合规、算法责任、数据安全等多元维度,目前尚未形成对细分技术赛道精准覆盖的产品矩阵。
专业能力有待提升。现有专业能力与科技创新的复杂性不适配。一是定价基础薄弱。科技创新活动缺乏历史损失数据作为定价基础,不同技术路线的风险差异大,导致依赖“大数法则”的传统定价模型效力受限。人保财险虽在集成电路等领域开始探索风险评估模型与行业标准,但目前此类实践仍处于探索阶段,可复制、可推广的量化方法论仍未形成。二是理赔定损面临高技术壁垒。科技保险涉及技术迭代、研发中断、知识产权价值减损等多维评估,难以对核心损失进行快速准确的认定与量化。三是风险减量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科技企业需要贯穿研发全流程的深度风控支持,但目前保险公司在技术风险识别、专业隐患排查等方面的能力尚不能满足其复杂需求。四是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针对重大技术攻关等特殊风险,缺乏成熟、高效的再保险安排与资本市场转移工具,共保体模式尚需进一步完善,并向更多战略领域复制和推广。
配套机制有待强化。内部机制与功能性定位不适配。一是科保分中心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12个科保分中心成立时间较短,需要根据建设基础、产业特色和科创资源等,强化差异化的功能定位和布局,在人才配置、专业能力提升、资源投入等方面予以加强。二是复合型专业人才短缺。科技保险中心在核保师、风控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才严重匮乏,科技保险专业机构和团队对打通科技保险落地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支撑作用不足,成为制约科技保险深度发展的关键瓶颈。三是传统考核机制与业务特性不匹配。科技保险具有显著的长期性、功能性和高风险性,而传统的考核机制侧重短期财务指标和风险规避。对于如何科学评价科技保险经营成果,尚未区分技术风险与道德风险、探索性失误与系统性违规、短期波动与长期趋势,及战略性亏损与经营性亏损,有待进一步建立容错机制。
政府环境有待优化。需推动保费补贴与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完善。一是全国层面缺乏系统化的保费补贴政策。除“三首”保险等领域已建立中央地方联动补贴机制外,在各省陆续推出的关于科技保险补贴的行动中,仅河北、福建、河南、上海等省份明确保费分类补贴政策,其余省份大都通过出台示范条款、鼓励有产业、有财力地区先行先试,出台补贴政策。如本次调研的北京海淀区普惠统保、“专精特新”“分级分类”补贴以及重点领域专项补贴;苏州对种子期、初创期企业保费补贴;广州黄埔区知识产权专项补贴等。二是国家缺乏对保险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国家出台的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但对保险机构缺乏承保科技类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暂未直接减免保险机构的税负。
社会认知有待加强。科技企业对保险功能的认知不足。科技企业尤其是初创类企业,通过保险对融资增信的需求更加迫切,往往较为重视自身的资金需求而忽视风险管理的需要,对于保险可提供的风险分散、补偿机制和相关补贴政策缺乏了解,风险管理手段单一,对科技风险主要采取“自留”。例如此次调研的主体,无论是科技部评估中心、AI园区负责人还是科技企业,交流时表示在公司科保中心对接前,均对科技保险缺乏深入了解。AI园区负责人明确表示不知道“通过保险能够为科技创新、科技企业带来什么”,反映出亟需加强科技保险宣导体系建设,提升整个社会对科技保险基础认知。
四、推动科技保险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的建议
“十五五”时期,伴随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将催生出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既给财险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基于上述分析,提出相关建议如下:
(一)产品体系升级:健全科技保险全生命周期产品体系,深化布局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服务
一是丰富完善科技活动保险产品。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科技保险是科创企业的必备保障,其科技保险产品更为多元和精细化。比如,针对芯片研发中断、良品率波动等风险,德国安联等保险巨头提供芯片制造保险全流程保障。目前,公司已面向大型科技主体和中小企业开发不同保险解决方案,建议重点把握科技创新规律和科技活动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风险管理需求,进一步丰富科技活动类保险产品供给;针对中国科技产品“走出去”,适应从初级产品出海到技术出海,从承揽项目到产业链出海、标准出海趋势,创新提供产业链、供应链风险解决方案,支持科技企业嵌入全球价值链。
二是深化布局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提供定制化保险解决方案。针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发“一揽子”综合解决方案,例如为AI企业提供涵盖算法责任险、数据资产安全险、模型训练中断险的综合保单。前瞻研究未来产业动向,与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建立联合实验室,共同研究其风险图谱,参与制定新兴领域的保险行业风险评估标准,并提前做好产品储备。
(二)专业能力升级:提升精准定价和专业服务能力,打造专业化的科技保险服务体系
一是提升精准定价能力。构建动态数据库,实现核保、理赔、风控信息的实时交互与智能决策,提升响应速度。联合科技部、工信部等部委,整合研发投入、专利数据、技术成熟度等指标,与重点实验室、科研机构共建风险数据采集机制,建立跨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构建多维度风险评估体系,持续完善风险定价模型。
二是提升销售支持力度。建立销售导向的客户分级管理体系,对科技主体清单实施动态分级管理,对硬科技企业进行重点攻坚与深度服务。优化销售资源的精准配置与触达,将客户资源精准分配至销售团队与客户经理,聚焦于“认领客户目标达成率”,并匹配相应的考核、费用、产品及渠道资源,将对科技保险的支持落到实处。强化IT系统对销售流程的全链路支持,提高科技保险销售服务的含科量。
三是打造专业理赔服务体系。优化科技保险理赔服务流程和标准,打造科技保险理赔作业新模式,组建由行业专家、科研人员构成的技术鉴定团队,精准提升科技保险理赔服务效能。
四是升级风险减量服务体系。聚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型储能、网络安全等科技活动风险,打造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科技保险风险减量服务平台。加强“万象云”平台建设,拓展“深蓝海盾”“万象芯盾”“储安慧保”等专项领域风险管理平台功能运用。同时积极加大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合作,通过购买专业风险评估技术服务、培训服务等方式,为特定行业提供定制化的风险减量服务。
五是完善多层次风险分散机制。完善“直保+共保+再保”的风险分担体系,对于规模较大、较为复杂的科技风险,推动以共保体承保,并鼓励再保险公司积极参与,提高承保能力。创新风险转移工具,探索科技保险证券化路径,开发与资本市场对接的风险转移产品,建立政府主导的科技风险再保险体系。借鉴德国和韩国经验,推动财政部或科技部牵头,设立专门的国家级科技再保险基金,为商业保险公司提供超赔再保险保障。
(三)组织与机制升级:构建适配科技创新特点与规律的组织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布局。在做好科保中心服务上海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在北京、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深圳)的总部力量布局,北京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风险保障顶层设计、国家部委对接、产品创新、风险实验室、科技贷职能。优化上海区域职能,集中开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国家重大技术攻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深圳)承接服务生物技术、低空经济、新型储能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服务职能。在国家科技资源集聚地区加强科保分中心建设,推动在天津、宁波、苏州等地相继成立科技保险分中心,充分发挥当地产业特色和科创资源,推动科技保险与区域创新生态深度融合,形成辐射带动效应。
二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优化科技保险人才结构,加快打造包括核保师、核赔师、理赔人员、风控工程师在内的科技保险专业人才队伍。同时,通过与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创新中心等第三方合作,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外部专家库。
三是优化考核激励政策。在硬科技领域建立三年以上的长周期考核机制。例如,将综合成本率指标由仅考核“当年度指标”调整为“当年度指标+3年周期指标+5年周期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探索建立区分战略性亏损与经营性亏损的考核机制。设立战略性专项激励基金,将必要的专项激励措施长期化,持续为艰难但正确的任务投入财力支持。
(四)政策支持升级:推动政府部门加大科技保险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推动相关部委将科技保险财政补贴纳入专项预算。提升补贴精准支持度,推动科技部根据重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划定当期科技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借鉴全国政策性农险发展模式,建立分类分级的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机制。创新“补贴+保险”模式,借鉴深圳罗湖“费改保”模式,探索建立强制投保机制。从针对科技型企业的项目补贴、人才补贴、贷款贴息等直接费用补贴中,设定一定比例用于购买科技保险产品,精准提升财政补贴使用效率。
二是推动财政部、国税总局等相关部委出台对保险机构承保科技保险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社会认知升级:有效提升社会各界对科技保险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一是打造立体化宣传网络。推动政府、保险机构、科技园区、行业协会等多方资源,加大科技保险宣传力度,建立保险机构与科技型企业、园区的常态化对接机制,营造促进科技保险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是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内容上,对政府部门重点宣传科技保险服务创新体系和产业发展的战略价值,对科技企业重点宣传保险功能价值,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保险条款和理赔流程。形式上,通过政策解读、产品发布、经验交流、专题报告及现场咨询等方式,系统全面地呈现科技保险的服务生态。
三是加强标杆案例宣传推广。通过内外部媒体对首单(批)产品落地进行广泛报道,通过行业峰会、专业媒体等多渠道传播,在重点区域打造科技保险服务示范基地等,形成示范效应,放大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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