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白皮书第7期。
深化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
起诉行贿犯罪3292人(包括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同比上升7.3%。研发推广“受贿行贿一起查”办案模型,依法严惩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在国家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对监察、行政执法、司法工作人员行贿等重点行贿行为,加强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工作。(数据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刑事案件工作白皮书)
行贿犯罪的主体基本都是企业经营者。2024年刑法修正案十二以前,行贿罪和受贿罪作为对向犯,所设置的刑罚是不同的,行贿罪低于受贿罪,刑法修正案十二以后,在刑罚设置上做到了同罪同罚,直接导致司法实践中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大幅提升。
此次白皮书公布的数据就是释放出强烈的信号,行贿罪不再是筹码,而是实实在在拍在身上的板子,对经营者来说就要做出明确选择---铤而走险还是合规经营?
对白皮书的解读系列就到这里,明天小峰继续和大家谈具体罪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