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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2025年)

   日期:2026-04-22 15:52:0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博罗县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2025年)

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

(2023-2025年)

博罗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4月

目录

前言

一、知识产权案件基本情况

二、知识产权案件主要特点

(一)侵权领域高度集中,多瞄准民生消费与知名品牌

(二)作案方式模块化、产业化,犯罪手段更加多元

(三)受托加工、贴牌加工现象突出,犯罪形态更加复杂隐蔽

(四)团伙化、分工化特征明显,多为共同犯罪

(五)依托电商和社交平台,售假渠道向线上转移

三、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深化综合履职,织密四检合一“保护网”

(二)强化协作配合,画好多元共治“同心圆”

(三)创新法治服务,激发企业创新“动力源”

结语

前言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2023-2025年,正值博罗县全力冲刺千亿级经济强县、纵深推进“百千万工程”的关键时期。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建设要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深化协同保护与溯源治理,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检察支撑。

一、知识产权案件基本情况

1.审查逮捕。2023年受理审查逮捕20件29人,批准逮捕6件9人,不批准逮捕14件20人。2024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1件49人,批准逮捕23件34人,不批准逮捕8件15人。2025年受理审查逮捕41件78人,批准逮捕23件41人,不批准逮捕18件37人。

2.审查起诉。2023年受理审查起诉15件24人,提起公诉11件20人,不起诉2件2人。2024年受理审查起诉23件35人,提起公诉20件32人,不起诉2件2人。2025年受理审查起诉31件59人,提起公诉21件44人,不起诉2件3人。

3.判决情况。2023年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9件16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10人,占比62.5%;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6人,占比37.5%。2024年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5件22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2人,占比9.1%;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20人,占比90.9%。2025年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2件36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1人,占比2.8%;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35人,占比97.2%。撤回起诉、无罪案件数均为0件。

二、知识产权案件主要特点

(一)侵权领域高度集中,多瞄准民生消费与知名品牌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为主,案件数和人数均占比95%以上。侵权对象大多为市场需求大、群众认知度高的民生类商品。案件涵盖行业范围不断扩大,从传统的名牌服饰、手表箱包等高附加值商品,逐步向工业生产、日常消费及母婴健康等多个领域或新兴业态蔓延。犯罪分子多选择国内外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品牌实施侵权,利用品牌市场溢价谋取不法利益,严重破坏企业品牌价值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作案方式模块化、产业化,犯罪手段更加多元
案件作案模式多为生产加工、外包装制作、打包贴标和销售流通的其中一个环节。在生产加工环节,主要表现为制造假冒品牌成品,包括通过回收旧件进行翻新后再销售,或回收空包装再灌注散装原料后冒充正品销售,以次充好,误导消费者。在外包装材料制作环节,主要表现为非法制作、销售假冒品牌商品的外包装材料,为制假提供基础物料支撑。在销售流通环节,主要表现为低价购买假冒商品后再以正品名义高价售出,赚取差价。
(三)受托加工、贴牌加工现象突出,犯罪形态更加复杂隐蔽
当前案件中出现了大量“来料加工”或“代加工”的代工制假犯罪模式,上下游分工清晰。上游人员提供原材料、商标模板、假冒商品、包装材料等物资,行为人仅负责丝印、雕刻、喷漆、组装、贴标、包装等环节,完成后交回上游人员对外销售,仅从中赚取加工费、包装费。此类行为人多为底层执行者,上游组织者、货源提供者身份不明、长期在逃,案件深挖彻查、全链条打击的难度较大。
(四)团伙化、分工化特征明显,多为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人数占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总人数的80.02%。案件普遍呈现出多人参与、分工协作、流水作业的特点,组织配合紧密,各环节均有专人负责。如在陈某某、朱某某等4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中,陈某某等人为谋取不法利益,回收空酒瓶后生产假冒品牌洋酒,其中陈某某负责灌装、调配、打包等工作,刘某负责打码工作,朱某某负责装箱打包工作,而张某某负责在微信上销售。
(五)依托电商和社交平台,售假渠道向线上转移
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使假冒产品的销售突破了地域限制,从传统线下批发、门店销售,转向线上交易、线下发货的网络化模式,借助网络平台扩区域流通,传播速度快、涉及范围广、隐蔽性强。假冒侵权商品通过各类电商平台、社交平台进行推广和交易,部分案件采用直播带货方式扩大销量,雇人负责直播引流、打包发货、客服打单,形成线上线下相互配合的运营模式。

三、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深化综合履职,织密四检合一“保护网”

1.全方位聚合专业力量。以“专业聚合、职能融合、质效提升”为目标,整合办案力量,选拔业务骨干组建“四检一体”专业化知识产权检察办案团队。打破部门壁垒,建立“案件统一受理、线索同步移送、职能协同发力”的工作机制,实现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严格落实知识产权案件“一案四查”的工作机制,着力破解保护碎片化、监督分散化难题。团队专业化建设成效突出,知识产权办案团队检察官入选广东省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

2.全链条打击侵权犯罪。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呈现链条式、产业化、跨区域等特征,建立完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全链条打击机制,坚持“打源头、断链条、摧网络”,在办案过程中始终注重层层深挖,对上下游犯罪一体打击。如在统筹办理一起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等六部门联合督办的侵犯著作权和销售侵权复制品案中,从生产加工端、储存承接端、销售寄递端三个阶段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发现漏罪漏犯并依法追捕追诉,实现对该犯罪团伙全链条打击,办案效果良好,助推博罗县人民检察院获评国家版权局颁授“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

3.全覆盖延伸综合治理。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过程中,深入剖析案件反映出的行业监管漏洞、企业管理盲区和社会治理短板,针对性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如在办理郑某某等5人侵犯著作权、销售侵权复制品案中,针对县域内对盗版行为查处的执法能力不足等问题,及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执法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监管力度,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源头防控、长效治理转型。该案办案经验被《广东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刊载。

(二)强化协作配合,画好多元共治“同心圆”

1.深化行刑衔接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和沟通协调机制,通过联合县公安局、县版权局、县文化旅游体育管理局签署《关于加强和完善博罗县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协作意见》,牵头制作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证据收集和审查指引,与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开展知识产权同堂培训等方式,提高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建议行政处罚占不起诉人数的100%,防止“不刑不罚”“不诉了之”。对5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政处罚案进行类案审查,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提升打假质效。灵活运用不同手段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办和打击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为营造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2.优化检企沟通联动。建立“检察+工商联”协作模式,通过与工商联座谈会商,了解辖区企业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的难点堵点。并充分发挥工商联联络企业,检察机关掌握大量普法案例的各自优势,为企业提供精准普法,制作《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提示手册》等口袋书,依托工商联向本地企业发放2000余份。在办案综合评估、矛盾化解、问题诉求反映、长效普法宣传等方面加强合作,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支持与保障。

(三)创新法治服务,激发企业创新“动力源”

1.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精准对接企业诉求。完善问需式法治服务机制,在惠州博罗产业园区成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工作站,搭建检察机关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前哨阵地,提供法律咨询、风险防范、纠纷化解、普法宣传一站式法律服务。依托工作站走访80余家企业了解具体诉求,收集解答企业问题100余项,收集企业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40余条,切实将企业“需求清单”转化为检察“履职清单”;为150余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实现企业需求与法律供给的“双向对接”。

2.构建风险提示机制,筑牢风险防控屏障。建立涉企案件系统性风险预警与处置机制,定期对各类涉企案件数据进行分析,研究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漏洞,提出具体防范对策,以法律风险提示函的形式定期向辖区企业推送。针对纺织服装、印刷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制假区域相对集中、犯罪手段升级等问题开展专门调研,向相关行业协会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3件次,并依托行业协会向190余家企业宣讲风险提示核心内容,确保法律指引传递到末梢、风险预警深入覆盖企业。

3.打造特色宣传品牌,厚植知产保护氛围。以打造“博观知产”知识产权检察宣传品牌为抓手,常态化开展主题普法、案例解读、法治宣讲等活动。线下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送法进企业”20余场。线上统筹利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以漫画、案例等形式推送普法推文,讲好知识产权检察故事,厚植企业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文化氛围。截至目前,通过线下送法、线上普法的方式,共为近700家企业开展法治培训。相关经验做法被《民主与法制》《惠州检察》等多个媒体平台采纳、转载。

结语

站在“十五五”开局的新起点上,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护航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对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博罗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度融入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大格局,严格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各项部署要求,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纵深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在基层的实践应用,健全完善重点产业、新兴领域及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机制,全力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县域经济提质进位、创新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文字 | 第二检察部

审核 | 骆耀庭

编辑 | 尹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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