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个人医保云(影像云)接口改造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疆“个人医保云”(影像云)第二批数据采集标准〉的通知》(V1.4版)要求,我院需对院内信息系统进行全量接口升级改造,以满足自治区医保数据采集、影像上传、业务联动等规范要求。为确保项目合法合规、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现面向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单位开展市场询价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与报价。执行依据:新疆医保局《个人医保云(影像云)第二批数据采集标准V1.4》患者基础信息、费用结算接口;住院病案首页、住院病历、手术麻醉、重症监护接口;门急诊诊疗、留观、抢救、处方、皮试、过敏接口;医嘱、输血、护理生命体征接口;检验、检查、病理、细菌培养报告接口;新生儿、死亡医学证明、透析、预防接种、体检、高危人群筛查接口;影像DICOM上传、PDF报告上传、数据删除、重传、纠错接口。交付要求:接口开发、联调、测试、上线、医保验收通过。1.按照V1.4标准完成全部接口开发、字段映射、字典对照。2.完成院内HIS、EMR、LIS、PACS、手术麻醉、体检、护理等系统对接。3.完成医保前置机联调、数据上传、异常处理、日志记录。4.配合完成自治区医保局验收、问题整改、上线保障。5.提供完整项目文档、操作培训、1年免费质保与技术支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开发、联调、验收上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医疗信息化服务。熟悉新疆医保接口规范、数据字典、报文格式、上传机制。项目团队须提供驻场服务,具备医疗信息化项目实施经验。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1日—4月24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19时30分(北京时间),过期无效,逾期递交资料不予受理。)2.材料递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andesi@163.com(PDF格式,标题“公司名称+和田地区人民医院个人医保云(影像云)接口改造项目合作意向材料”);3.纸质版:按照第三点资格要求的内容,按顺序打印纸质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后邮寄至和田地区人民医院信息中心(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文化路103号)。2.供应商提供货物要求完全兼容、满足申请人要求,医院有权根据调研情况调整技术参数或采购方式;3.响应要求(注意应包含方案、报价等重要内容):本项目以人民币进行报价,调研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制作、运输、保险、安装(含安装所需材料)、调试、质保期售后服务、维保期内需配合本院的对接新业务等问题、各项税费以及完成项目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报价应根据以上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结合。4.咨询电话:杜先生15999048854(工作日10:00-20:00)和田地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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