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绿色电力证书(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电子身份证",代表1兆瓦时(1000度)绿电的环境属性权益,是全球范围内证明绿电消费、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核心市场工具。全球已形成以欧洲能源原产地保证(GO)、美国可再生能源证书(REC)和国际可再生能源证书(I-REC)为代表的三大主流绿证体系,中国绿证(GEC)则在2017年启动后经历了从自愿认购到全覆盖的跨越式发展,2024年核发量达47.34亿个,同比暴增28.4倍。2025年3月,RE100宣布无条件认可中国绿证,标志着中国绿证获得国际里程碑式突破;然而,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仍不认可任何形式的绿证,中国绿证的国际互认之路仍面临挑战。当前中国绿证市场正从"量增价跌"向"质价齐升"的转折期过渡,强制消费范围扩大、价格指数建设、全国统一交易体系构建将成为未来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
01 绿证基础概念与原理
1.1 什么是绿证
可再生能源证书(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REC),简称"绿证",是一种市场化的工具,代表可再生能源发电所产生的环境、社会及其他非电力属性的所有权。美国环保署(EPA)将其定义为"一种基于市场的工具,代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环境、社会和其他非电力属性的财产权"。绿证的本质是能源属性证书(Energy Attribute Certificate,EAC),它并不代表电力本身,而是证明可再生能源电力已经被生产并注入电网的权益凭证。
理解绿证需要把握一个关键逻辑:电力一旦注入共享电网,在物理上就变得不可区分——来自可再生能源和化石能源的电子在物理上是完全相同的。绿证正是为了解决这一信息不对称问题而诞生的,它将可再生能源的物理电力与其环境属性"解耦"(Unbundling),使环境权益可以独立于物理电力进行交易和声明。
1.2 绿证的核心功能
绿证承担着六项核心功能。一是权益证明,证明1MWh可再生能源电力已被生产并注入电网。二是减排声明,持有绿证方可声明使用了绿电,计算范围二(间接排放)的市场基准排放。三是防止双重计算,每张绿证具有唯一标识号和追踪系统ID,确保同一MWh绿电的环境权益只被声称一次。四是市场化交易,环境权益可独立于物理电力进行交易,形成价格信号,为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额外收入。五是合规工具,在配额制(如美国RPS)下作为合规证明。六是自愿披露,满足RE100、CDP、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等国际框架的绿电消费声明要求。
1.3 绿证的关键属性
绿证遵循多项国际通行标准。1张绿证=1MWh(1000千瓦时),这是全球统一的计量标准。每张绿证拥有唯一标识号和追踪系统ID,确保可追溯性和不可重复使用。绿证记录发电技术类型、设施位置、发电时间、设施容量等完整信息。绿证一经注销(取消/赎回)即永久退出流通,不可再交易。部分体系对绿证设有时效限制,如欧盟GO为12个月交易期加18个月注销期,中国绿证有效期为2年。
1.4 绿证与物理电力的解耦机制
可再生能源的生产创造了两种可独立销售的产品:物理电力(实际输送的电能)和非电力属性(环境和社会效益,以绿证为载体)。这种解耦机制使绿证可以脱离物理电力独立交易,形成两种基本交易模式。捆绑绿证(Bundled REC)是指绿证与物理电力一同购买,即"证电合一"模式,如中国的绿电交易。非捆绑绿证(Unbundled REC)是指绿证与物理电力分开购买,即"证电分离"模式。需要强调的是,无论电力来源如何,只有拥有绿证才能合法声称使用了可再生能源电力——这是全球绿证体系的通行规则。
1.5 绿证的全生命周期
绿证通过"核发—交易—注销"三步全生命周期运作。核发阶段,经审核确认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按1MWh对应1张证书的比例核发绿证。交易阶段,绿证可在注册账户间转移和买卖。注销(取消/赎回)阶段,最终持有者注销绿证以做出可再生能源使用声明,绿证从流通中永久退出,审计追踪被锁定。只有完成注销的绿证,其持有者才能做出有效的绿电消费声明。
02 国际绿证体系比较
全球已形成多个成熟的绿证体系,其中以欧洲GO、美国REC和国际I-REC为三大主流代表。不同体系在法律层级、市场属性、跨境能力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对中国绿证制度的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2.1 欧洲能源原产地保证(Guarantees of Origin,GO)
欧盟GO体系是全球最成熟、最市场化的绿证制度,以立法形式确立于《可再生能源指令》(RED)。其现行法律依据为RED II(指令2018/2001/EC)第19条,即将实施的RED III将2030年可再生能源目标提高至42.5%,并引入12个月交易期和18个月注销期。
在制度运行方面,成员国必须应生产商请求为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签发GO,标准单位为1MWh/GO,覆盖电力、天然气(含氢气)、供热和制冷等多种能源载体。GO必须载明能源来源、生产日期、设施身份/位置/类型/容量、是否享受补贴、投产日期等完整信息及唯一识别号。跨境交易通过AIB(签发机构协会)中心枢纽系统实现,AIB现有41个成员,覆盖36个欧洲国家。
市场规模方面,AIB自1998年成立以来历史累计核发量超过10000TWh。2025年核发量超过1094TWh,注销量超过978TWh,国际转移量超过1160TWh。价格方面,2024年风电和太阳能GO价格为5-6欧元/MWh,水电GO价格为2-3欧元/MWh(因供给过剩呈下行趋势),英国REGO价格则因脱欧后禁止进口欧盟GO而飙升至超过20英镑/MWh。
2.2 美国可再生能源证书(REC)
美国没有联邦层面的统一REC制度,而是依靠州层面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RPS)和多个区域追踪系统运作。目前29个州加华盛顿特区设有强制性RPS,17个州加华盛顿特区目标在2050年前实现100%可再生或清洁电力。全美共有10个主要区域追踪系统,包括WREGIS(美国西部)、PJM-GATS(中大西洋)、NEPOOL-GIS(新英格兰)等。
美国REC市场分为合规市场和自愿市场。合规市场由RPS驱动,价格趋近替代合规付款(ACP),如纽约2024年ACP为45.39美元/MWh。自愿市场2023年交易量达3.19亿MWh,同比增长17%,自愿市场占比首次接近合规市场达48%。2024年美国REC市场规模达59亿美元,预计2025年增至65亿美元,2034年达133亿美元,复合增长率8.3%。
价格方面,PJM Tier I REC为27-40美元/MWh,NEPOOL Class I约40美元/MWh,太阳能REC(新泽西、马萨诸塞、华盛顿特区)高达200-450美元/MWh,而自愿市场非捆绑REC全国均价仅0.70美元/MWh。风电占市场74.9%,太阳能增长最快,复合增长率10.5%。
2.3 国际可再生能源证书(I-REC)
I-REC由I-TRACK基金会(2024年1月由I-REC Standard Foundation更名)管理,2015年成立,注册于荷兰,为非营利NGO组织。I-REC覆盖欧洲、北美以外的60多个国家,巴西、中国、智利为其最大市场。2024年上半年核发量达188TWh。治理结构采用多利益相关方模式,现有26个经认证的核发机构。I-REC遵循严格的5步生命周期:认证、注册、核发、转移、赎回。亚洲I-REC平均价格约1欧元/MWh。
值得注意的是,I-REC已于2024年9月退出中国市场。直接原因是中国国家能源局2024年9月发布规则禁止重复签发EAC能源属性证书,使中国资产所有者无法同时持有GEC和I-REC。I-REC不再接受中国新注册,2025年3月31日后不再核发,已注册设施仅可核发2024年12月31日及之前的发电量证书。I-TRACK基金会表态,如中国政策未来允许互认,愿意重新进入中国市场。
2.4 其他重要体系
英国REGO自2003年实施,由Ofgem管理,脱欧后独立运行,因禁止进口欧盟GO导致国内价格飙升至超过20英镑/MWh。日本J-Credit为日本温室气体减排和吸收量的认证制度。韩国实行RPS配额制配以REC交易机制,由国家主导。
2.5 四大体系对比

03 中国绿证制度发展历程
中国绿证(GEC)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鲜明的阶段,从初期的补贴替代工具演变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唯一凭证。
3.1 第一阶段:补贴替代(2017-2019年)
2017年1月,发改能源〔2017〕132号文《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正式推出绿证自愿认购制度。此时绿证仅向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内的陆上风电和陆地集中光伏项目核发("补贴绿证"),认购价格不高于对应电量补贴金额,出售补贴绿证后相应电量不再享受补贴——实行"二选一"机制。
这一阶段的根本动因是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持续扩大,截至2017年底已超1000亿元。通过绿证交易为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替代收入来源,是政策初衷。然而,补贴绿证价格与补贴金额持平,价格高企,且纯自愿认购缺少强制性措施,市场极度冷清:2017年启动至2018年6月,累计出售仅27260张,其中光伏仅150张。
2019年1月,发改能源〔2019〕19号文将平价上网和低价上网的陆上风电及集中式地面光伏项目纳入绿证核发范围("平价绿证"),为平价项目提供额外收益来源。
3.2 第二阶段:消纳责任替代履行(2019-2022年)
2019年5月,发改能源〔2019〕807号文《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确立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绿证成为消纳责任的两种替代履行方式之一,购买绿证可认定完成消纳责任。绿证功能从"补贴替代"扩展至"消纳责任认定",但购买绿证并非唯一手段,激励与强制机制仍不足。截至2021年1月,累计核发绿证超2700万张,实际成交量仅约4.2万张,占比约0.15%。
3.3 第三阶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认定凭证(2021年底至今)
这一阶段是中国绿证制度发生根本性变革的时期,多项里程碑式政策密集出台。
2021年8月,绿电交易试点正式启动,出现"证电合一"模式,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根据绿电交易需要批量核发绿证。2021年9月,首批绿电交易试点开市。
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这一重大政策信号为绿证赋予了新的核心功能。
2022年11月,发改运行〔2022〕1258号文明确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凭证,各省和企业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以持有的当年度绿证作为核算基准;核发范围覆盖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原则上可转让(仅一次)。
2023年2月,《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将补贴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时的溢价收益从"二选一"调整为"等额冲抵补贴"——补贴与绿证关系发生重大调整。
2023年7月,发改能源〔2023〕1044号《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标志着绿证全覆盖政策正式落地。该文件明确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和消费的唯一凭证;核发范围扩至风电(含海上风电和分散式)、太阳能(含分布式和光热)、生物质、地热能、海洋能及新投产市场化常规水电;存量常规水电绿证无偿划转;同时废止发改能源〔2017〕132号。
2024年8月,国能发新能规〔2024〕67号《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全面规范绿证核发、交易、划转、核销等制度:绿证2年有效期;仅可交易一次;最小交易单位1个绿证;挂牌/双边协商/集中竞价三种交易方式;明确可交易与暂不可交易绿证范围。
2025年3月,发改能源〔2025〕262号《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由五部门联合发文,设定2027年和2030年两阶段目标;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及数据中心纳入强制消费范围;推动绿证价格指数建设、国际互认、绿色电力消费认证与标识体系。
04 中国绿证制度设计
4.1 绿证核发范围
中国绿证核发范围实行动态调整。当前可交易绿证覆盖集中式风电(含海上风电)上网电量、分散式风电上网电量、集中式太阳能发电(含光热)上网电量、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电量、生物质发电上网电量、地热能发电上网电量、海洋能发电上网电量,以及2023年1月1日(含)后新投产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暂不可交易绿证包括项目自发自用电量和2023年1月1日前的存量常规水电上网电量(无偿划转至政府专户)。
4.2 绿证核发流程
核发流程分为五步:第一步,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建档立卡;第二步,每月22日前,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推送上月电量信息至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第三步,以电网/交易机构数据为基础,与发电企业提供数据核对;第四步,国家能源局按月统一核发,由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具体执行;第五步,不足1个绿证的当月电量结转至次月累计核发。核发方式已实现逐月统一批量自动核发,项目方无需主动申请。
4.3 绿证交易机制
交易方式包括三种:挂牌交易(卖方在多个平台同时挂牌,买方摘牌完成交易)、双边协商(买卖双方自主协商确定数量和价格,鼓励签订中长期合同)、集中竞价(按需适时组织)。
交易平台方面,绿证单独交易通过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以及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进行;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通过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进行;省内绿色电力交易通过各省电力交易中心进行。
核心交易规则包括:绿证仅可交易一次,不可重复流转;最小交易单位为1个绿证(对应1000千瓦时电量);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与各平台实时同步,防止重复成交;禁止任何单位强制干预价格形成机制或限制交易区域。
4.4 绿证有效期与核销
一般绿证有效期为2年,自电量生产自然月(含)起计算。2024年1月1日(不含)之前电量的绿证有效期延至2025年底。超过有效期自动核销。已声明完成绿色电力消费的依据认证凭证核销。申请CCER的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完成减排量核查登记后对应绿证核销。
4.5 绿证与补贴的关系演变
绿证与补贴的关系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变:2017-2019年实行"二选一",出售补贴绿证后不再享受补贴;2019-2022年维持二选一机制;2022年底至今调整为"等额冲抵",溢价收益等额冲抵补贴,放弃补贴的全部收益归发电企业。对于平价/低价项目和补贴已到期项目,绿证收益完全归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
05 中国绿证交易市场现状
5.1 核发量与交易量
中国绿证市场在2023年全覆盖政策落地后经历了爆发式增长。2017-2018年启动初期累计出售仅约2.73万张。截至2021年1月,累计核发约2700万张,成交量仅约4.2万张,交易率约0.15%。2022年核发2060万个,交易969万个,交易量同比增长15.8倍。2024年是转折之年,核发量达47.34亿个(同比增长28.36倍),交易4.46亿个,可交易绿证31.58亿个。核发量爆发式增长源于全覆盖政策落地和历史存量集中释放。截至2024年12月底累计核发49.55亿个,可交易33.79亿个,交易5.53亿个。2025年核发29.47亿个,交易9.30亿个,可交易18.93亿个,交易量较2024年翻倍以上。
5.2 分类别核发结构
2024年核发结构中,风电194.07亿个占40.77%,常规水电157.76亿个占33.73%,太阳能发电82.67亿个占17.18%,生物质发电38.11亿个占8.15%,其他可再生能源0.81亿个占0.17%。
5.3 价格走势
绿证价格经历了剧烈波动。2022年带补贴风电绿证201.1元/张,带补贴光伏绿证622.8元/张,平价风电绿证44.5元/张,平价光伏绿证48.5元/张。2024年全年均价暴跌至5.59元/个,5月最低仅0.5元/个,某省级交易平台甚至出现0.26元/个的"地板价"。价格暴跌的核心原因是供需比高达7:1(核发47.34亿 vs 交易4.46亿),历史存量集中释放造成严重供过于求。
2025年价格逐步回升。年初约1.5元/张,6月回升至6-7元/个(部分平台成交价达6.8元/个),9月单独交易均价4.99元/个(环比下降11.78%),12月2024年产电量绿证仅1.12元/个而2025年产电量绿证5.15元/个,新鲜绿证溢价明显。价格回升的原因包括:强制消费政策出台推高需求、新能源企业选择机制电量减少绿证供给约40%、RE100无条件认可中国绿证推高国际需求。
5.4 参与者结构
卖方为已建档立卡的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出售前五名地区为内蒙古、河北、甘肃、新疆、云南(占全国约49.62%)。买方购买前五名地区为浙江、内蒙古、广东、安徽、上海(占全国约56.43%)。按行业分布,制造业约占7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约占20%,其他行业约10%。2024年上半年买方企业和个人主体达3.9万个,同比增长4倍。
5.5 绿证与绿电交易的关系
2024年绿证交易4.46亿个中,随绿电交易1.69亿个(占37.9%),单独交易2.77亿个(占62.1%)。2025年绿证交易9.30亿个中,随绿电交易2.50亿个(占26.9%),单独交易6.80亿个(占73.1%)。绿证单独交易仍是市场主要方式。
绿证交易与绿电交易存在本质差异。绿证交易是"证电分离"模式,单独买卖环境价值,不受电力输送物理约束,无地域限制;绿电交易是"证电合一"模式,电能量与环境价值一起买卖,受电力输送物理约束。绿电交易2024年达23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5%),但仅占全国总交易电量的3.8%。
"绿电直供为主,绿证补充为辅"正成为政策引导方向。在适用场景上,绿色工厂申报以绿电交易为主要方式、绿证补充不足部分;零碳工厂建设要求绿电直连比例不低于50%;出口供应链审核中RE100已无条件认可中国绿证;无法直接接入绿电的企业(如园区统一供电)则适用绿证交易。
06 绿证与碳市场的衔接
6.1 绿证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关系
中国绿证与全国碳市场目前处于相对独立运行状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通过碳定价减少碳排放,侧重"减排",主要作用于火电行业;绿电绿证机制通过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实现低碳转型,侧重"促发展",主要为可再生能源提供支持。
2025年4月,生态环境部正式明确:当前重点排放单位因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间接排放不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配额管理范围。因此,目前暂不需要在电力间接排放层面衔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绿电绿证机制。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使碳排放资源稀缺性显现,碳价上升走势为绿电和绿证价格提供重要的价值锚定。部分地方试点碳市场(如上海、北京等)已纳入电力间接排放,允许使用绿电扣减电力间接排放。
从全球视角看,主要碳市场均未将绿证作为合规履约工具。欧盟EU ETS不认可绿证用于履约,韩国K-ETS也不允许使用绿证抵扣碳排放配额。绿证和碳配额属于不同的环境权益工具,前者证明绿电消费属性,后者代表碳排放权,两者功能互补但不可互换。
6.2 绿证与CCER的边界
2024年8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4〕124号),确立了绿证与CCER的"二选一"机制。
该机制仅适用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光热发电两类项目(CCER第一批可再生能源方法学覆盖的范围)。有关企业可自主选择核发交易绿证或申请CCER,但不能同时获得两者。选择CCER的项目,完成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冻结"计入期内未交易绿证;完成减排量核查和登记后,注销减排量对应的未交易绿证。选择绿证的,相应电量不得申请CCER。该规定2024年10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这一"二选一"机制是中国避免环境权益重复计算的核心制度创新。如果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同时被用于签发绿证和注册CCER减排量,将导致同一度绿电的减排效益被不同主体"重复声明",严重损害环境完整性。正是这一制度安排,使中国绿证在环境完整性层面获得了国际认可,为RE100无条件认可中国绿证奠定了基础。
6.3 CBAM对绿证的影响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是当前中国绿证面临的最大外部挑战。CBAM过渡期(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仅需报告、无需缴费,覆盖钢铁、铝、水泥、化肥、氢能、电力六大行业。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征收费用,EU ETS免费配额逐年递减,但仅水泥和化肥业征收间接排放费。2034年起全面实施。
CBAM的核心规则是:不认可任何形式的绿色电力证书(绿证)。企业只能通过离网直连的可再生电力或与绿电生产商签订长期直购电协议(PPA)降低间接排放量。欧盟新电池法案同样明确企业无法通过购买绿证降低电力消费碳足迹。
欧盟不认可绿证的深层原因有三:各国绿证在环境完整性标准上不一致,部分绿证机制无法避免环境权益双重计算;如果允许通过采购绿证降低碳税负担,将导致不同国家企业间不公平竞争;部分国家绿证市场缺乏高透明性和有效监管。
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影响是直接的。绿证目前尚不能帮助企业应对碳壁垒,出口企业面临"双证并行"压力——购买中国绿证的同时仍需组合采购I-REC等国际证书。例如浙江海宁73家出口企业联合采购153.6万张绿证,但仍需组合采购I-REC。推荐应对策略是建设零碳园区,通过绿电直供、智能微电网等方式实现低碳电力,这符合CBAM认可的"离网直连"或"长期PPA"模式。
07 企业绿证采购实践
7.1 RE100与中国绿证
2025年3月24日,气候组织RE100发布更新版技术导则,全面认可中国绿证(GECs),废除此前多年的有条件使用限制,这是里程碑式的突破。
历史演变方面,2020年RE100对中国绿证设置"有条件使用"——要求使用GECs的企业必须赎回所有全球GECs证书,并以可信方式声明可再生能源使用,原因是中国绿证存在环境权益重复计算风险且无过期机制。2025年,因中国国家能源局2024年更新了GECs相关规定,从制度上解决了属性和年份问题,RE100宣布2020年的两个额外条件不再需要。
2025版新增核心要求是EACs强制核销:自2027年CDP报告期起,在普遍采用EACs的市场中,可再生能源电力采购必须包含EACs的核销。豁免三种情况:自发自用项目电量、不与电网相连的物理直连PPA项目、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至少达95%的电网默认电力。
7.2 大型企业采购案例
阿里巴巴采用"交易+投资+自建"三渠道并行策略。FY2024集团清洁电力使用比例达39%(同比提升11.8个百分点),阿里云达56%。可再生能源消耗量20.25亿度(同比增80%),绿电交易规模16.1亿度(BNEF排名中国企业买方第一),签订江苏扬州20年期PPA年供电1.7亿度,自建河北保定500MW加张家口200MW项目预计年供电16亿度。核心策略是通过优化算法和技术积累实现低成本绿电采购,非简单溢价购买。
苹果2024年Q3通过中国绿证覆盖在华约85%用电,实现单季度2.3太瓦时绿电凭证交易,全球已实现100%可再生能源运营。宝马、巴斯夫等外企也位列中国绿电消费TOP100名单。广东2025年一季度外资企业绿证采购量同比增长300%。
7.3 采购成本考量
绿证价格与生产年份强相关,新证价格远高于临期旧证。2024年临期绿证跌至1.21元/个甚至0.26元/个,而2025年产电量绿证维持在5元/个以上。两年有效期限制流动性,临期绿证大幅折价。集中式光伏项目加持绿证收入后综合收益率较按机制电价可高出5%-15%。
7.4 绿证在ESG披露中的应用
《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推动将绿色电力消费信息纳入上市企业ESG报告体系。CDP气候问卷要求企业披露范围二排放,绿证是重要的核算依据。RE100成员企业使用中国绿证不再需要提交额外环境属性证明。2027年CDP报告期起将要求EACs强制核销证明。
08 挑战与未来趋势
8.1 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是国际互认问题。中国绿证虽然在RE100层面获得无条件认可,但在CBAM和欧盟新电池法案中仍不被认可。可追溯性不足、与碳市场协同不够、机制设计与欧盟存在差异是具体障碍。欧盟仅认可"离网直连"和"长期PPA"两种方式降低间接排放。
二是绿证真实性与附加性争议。绿证对应的风光项目是否具有"额外性"——即是否因绿证收入才得以建设?大量存量项目(尤其是已享受补贴的项目)是否应被签发绿证?中国政策已通过"二选一"规则、存量水电无偿划转、自发自用电量绿证不可交易等措施回应这一争议。
三是市场流动性不足。2024年核发绿证47.34亿个,交易仅4.46亿个,交易率仅约10%。绿证为一次性凭证,持有后即注销,无二级流通空间。供需严重错配:西北绿电资源丰富,东部需求旺盛,但跨省跨区交易机制不完善。
四是价格发现机制不完善。价格从2023年的30元/个暴跌至2024年的5.59元/个,2025年又反弹至5-6元/个,波动剧烈。缺失价格对冲和衍生品工具,绿证价格指数尚在研究建立中,两年有效期造成临期绿证断崖式折价。
五是绿证绿电协同问题。绿电交易与绿证单独交易并存,不同市场间衔接不畅、管理权责不清,导致环境权益模糊或重复计算。三大市场(绿电/绿证/碳)制度建设相对独立。
8.2 未来发展趋势
国际互认前景方面,RE100无条件认可是里程碑式突破,国家能源局将继续加强与RE100沟通交流,推动出台中国绿证采购相关技术指南,加强主要贸易伙伴间的绿证交流沟通。短期内(1-2年)CBAM认可可能性较低,但中长期(3-5年)有望通过双边互认安排取得局部突破。
绿证与碳市场融合方面,官方已提出研究推进绿证与全国碳排放交易机制、CCER市场的对接协调。2027年后,随着间接排放可能纳入碳市场配额管理,绿证将发挥更大作用。绿证将纳入产品碳足迹核算国家标准。融合路径可能分三步走:近期绿证与CCER"二选一"机制平稳运行;中期绿证交易结果纳入碳核查参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远期如果间接排放纳入碳市场,绿证可能作为间接排放扣减依据。
数字化发展方面,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已要求运用区块链技术加强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和CCER注册登记平台建设。区块链技术能解决交易标的物不一致、交易核算不统一、交易信息不共享等问题。二维码技术逐步应用,保障全生命周期信息真实可靠、防篡改。智慧能碳管理平台建设将满足CBAM等国际申报要求。
政策展望方面,2027年目标是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立。2030年目标是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和数据中心的绿证强制消费比例不低于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平均水平,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在80%基础上进一步提升。
市场规模方面,若政策持续优化,国内绿证市场规模在2027年前有望突破千亿元,成为全球最大绿证市场之一。2025年上半年核发13.71亿个绿证,增速回落至49%,市场从爆发式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增长驱动因素包括强制消费范围扩大、数据中心80%以上绿电消费要求、ESG披露要求趋严推动自愿采购、出口企业应对CBAM等碳壁垒的需求。
九、结论
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环境属性凭证,是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核心市场工具之一。中国绿证制度在短短八年间完成了从无到有、从补贴替代到全覆盖的跨越式发展,2024年核发量突破47亿个,交易量达4.46亿个,市场规模跻身全球前列。2025年RE100无条件认可中国绿证,标志着中国绿证在国际认可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然而,中国绿证仍面临多重挑战。国际层面,CBAM不认可绿证作为间接排放抵扣依据,出口企业仍需"双证并行"。国内层面,市场流动性不足(交易率仅约10%)、价格发现机制不完善(两年内价格波动达28倍)、绿证与绿电碳市场协同不够等问题亟待解决。绿证与CCER的"二选一"机制是中国避免环境权益重复计算的核心制度创新,这一安排赢得了国际认可,但仅覆盖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光热两类项目的范围仍较窄。
展望未来,中国绿证市场正处于从"量增价跌"向"质价齐升"的转折期。强制消费范围扩大(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数据中心等)、价格指数建设、全国统一交易体系构建、区块链等数字化技术应用、以及持续推进的国际互认,将成为未来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对企业而言,出口导向型企业应优先建设零碳园区和签订长期PPA以应对CBAM,RE100成员企业应充分利用中国绿证无条件认可的新规降低合规成本,高耗能企业应提前布局2027年和2030年强制消费目标,锁定中长期绿证/绿电采购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