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速,部分企业面临债务危机和经营困境。中国经济发展已步入新常态,这也意味着众多企业必须进行转型升级与发展。如何帮助这些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通过重组实现重生,不仅是他们自身最关切的问题,对政府及监管部门而言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世界银行及国际通行的惯例,困境企业的拯救方式以司法介入程度为标准, 可分为法庭外重组与司法重整两类。前者是指在法院外通过当事人自愿协商进行重组,也称非正式重组、法庭外重组,运行模式为企业自身与债权人、投资人进行谈判,在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的框架下,对企业进行债务调整和资产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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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暗号:长沙市破产管理人协会_2025关于庭外重组中心的调研报告-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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