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报详情
Part.1
抖音集团高度重视合规管理,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合规文化传播以及建立高效、通畅的反馈及举报机制。同时,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职务侵占等舞弊行为,坚定践行诚信经营、阳光合作。
抖音集团始终坚持对腐败贿赂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反对一切舞弊和失信行为。如员工涉嫌违法犯罪,一经查实,集团将作辞退处理并永不录用;对涉事合作方予以清退并永不合作。同时,集团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全力配合司法机关调查,追究涉案人员和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2025年,共有五十余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现将因商业贿赂、舞弊或职务侵占等被移送司法处理,且集团内部也已做出纪律处罚的案件通报如下:
1、Data前员工王某(案发时已离职),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司云服务资源。其行为违反员工手册。同时,王某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电商前员工黄某(案发时已离职)利用职务便利,对商家进行资源倾斜,并收受好处费。其行为违反员工手册。同时,黄某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电商前员工季某、陈某、韩某、钱某(案发时已离职),PICO前员工季某(案发时已离职)利用职务便利,为商家提供不当帮助,并收受好处费。季某等三人的行为违反员工手册,集团已将其辞退。同时,上述五人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电商前员工刘某、余某利用职务便利,对供应商进行资源倾斜,并收受好处费。该二人的行为违反员工手册,集团已将其辞退。同时,刘某、余某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电商前员工刘某利用职务便利,对外部机构进行资源倾斜,并收受好处费。其行为违反员工手册,集团已将其辞退。同时,刘某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抖音前员工宫某利用职务便利,对供应商进行资源倾斜,并收受好处费。其行为违反员工手册,集团已将其辞退。同时,宫某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抖音前员工李某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外部人员为其关联公司谋取不当利益。其行为违反员工手册,集团已将其辞退。同时,李某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8、抖音前员工王某受前同事朴某(案发时已离职)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朴某提供不当帮助,并收受好处费。王某的行为违反员工手册,集团已将王某辞退。同时,王某、朴某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9、抖音前员工张某(案发时已离职)利用职务便利,在招标过程中为外部公司提供不当帮助,并收受好处费。其行为违反了员工手册。同时,张某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0、番茄小说前员工唐某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司激励金。其行为违反员工手册,集团已将其辞退。同时,唐某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1、番茄小说前员工周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供应商提供不当帮助,并索取好处费。其行为违反员工手册,集团已将其辞退。同时,周某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2、企业合作与解决方案前员工杨某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实际控制的公司谋取不当利益。其行为违反员工手册,集团已将其辞退。同时,杨某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3、生活服务前员工洪某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司推广资源。其行为违反员工手册,集团已将其辞退。同时,洪某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4、生活服务前员工李某、张某(案发时已离职)利用职务便利,为代理商谋取不当利益,并收受好处费。李某的行为违反员工手册,集团已将其辞退。同时,李某、张某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5、生活服务前员工李某、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协助商家套取公司佣金。该二人的行为违反员工手册,集团已将其辞退。同时,李某、张某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6、生活服务前员工盛某、甘某利用工作之便,配合外部人员实施诈骗。该二人的行为违反员工手册,集团已将其辞退。同时,盛某、甘某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7、生活服务前员工王某,协助商家骗取公司补贴,为商家提供资源倾斜并从中获利。其行为违反员工手册,集团已将其辞退。同时,王某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8、生活服务前员工熊某(案发时已离职)利用职务便利,为服务商提供不当帮助,并收受好处费。其行为违反员工手册。同时,熊某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9、生活服务前员工姚某利用职务便利,对商家进行资源倾斜,并收受好处费。其行为违反员工手册,集团已将其辞退。同时,姚某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生活服务前员工尤某利用职务便利,协助商家侵占公司补贴。其行为违反员工手册,集团已将其辞退。同时,尤某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1、生活服务前员工周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客户及代理商提供不当帮助,并收受好处费。其行为违反了员工手册,集团已将其辞退。同时,周某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2、中国广告销售平台前员工林某(案发时已离职)利用职务便利,为代理商谋取不当利益,并收受好处费。其行为违反员工手册。同时,林某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3、中国广告销售平台前员工刘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代理商及服务商谋取不当利益,并收受好处费。其行为违反了员工手册,集团已将其辞退。同时,刘某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4、中国广告销售平台前员工张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客户提供不当帮助,并收受好处费。其行为违反员工手册,集团已将其辞退。同时,张某涉嫌违法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5年,抖音集团共将23家合作方列入永不合作主体清单。
抖音集团致力于维护良好的商业环境,鼓励合作方及时反馈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商业道德的行为。对于调查过程中主动提供线索并积极配合的合作方,集团将酌情不列入永不合作主体清单;对于主动举报腐败、贿赂行为,经查证属实,对案件有实际推动的人员,集团将综合考虑给予奖励。
如您发现抖音集团的员工存在可能的违规或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如下渠道进行举报:
举报网站:https://speakup.bytedance.com
电子邮箱地址:lianjie@bytedance.com
附2025年新增永不合作主体清单:
艾普科创(湖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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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汉久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湖北云誉伴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浙江拓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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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七彩游旅行社有限公司
来源:微信公众号“抖音集团”
公众号主持人
Part.2

郑飞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全国企业反舞弊专委会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研究基地(证据分析)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中组部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2025),首批北京市“百名法学英才”(2018),北京市某高层次人才项目青年英才(2024),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证据科学》编辑部副主任,国家高端智库可持续交通创新中心研究员,北京市公安局智能网联汽车交通事故调查与重建标准实验室兼职研究员,北京数字经济与数字治理法治研究会监事会监事,“新技术法学”发起人。
长期致力于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和生物技术等新技术法学和实务,著有《人工智能法学》《区块链法学》《自动驾驶汽车法(模范法)》《中国人工智能法治发展报告》《中国区块链法治发展报告》等。
诉讼方面长期主攻刑民交叉领域,致力于企业及高管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成功办理诸多公司刑事和民商事疑难案件,包括经济犯罪、新技术犯罪、职务犯罪、公司诉讼等,分别取得了无罪判决、不起诉、撤销案件、仅处罚金、去黑、变更罪名、胜诉等结果。著有《无罪裁判的证据逻辑》《贪污贿赂罪:无罪判例规则与辩护攻略》《扰乱市场秩序罪:无罪判例规则与辩护攻略》《故意伤害罪:无罪判例规则与辩护攻略》等。
系列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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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
Par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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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jun-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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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务类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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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俊,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审核:郑飞,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全国企业反舞弊专委会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