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port

欧洲气候变化科学咨询委员会(European Scientific Advisory Board on Climate Change,以下简称“咨询委员会”)发布《确定欧盟2040年气候目标和2030-2050年温室气体排放预算的科学建议》(Scientific advice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an EUwide 2040 climate target and a greenhouse gas budget for 2030–2050)研究报告。


报告的主要内容
本报告旨在支持欧盟实现2050年气候中和的目标,并在此过程中提出了关于2040年温室气体中期目标和2030-2050年期间欧盟温室气体预算的具体建议。咨询委员会的主要建议如下:
(1)2040年温室气体中期目标
咨询委员会建议,在 2030 至 2050 年间,将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预算控制在 11 至 14 千兆吨 CO2e的范围内。要保持在这一预算范围内,就需要在2040年之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相对于1990年水平减少90-95%。
(2)公平性和可行性考量
咨询委员会认识到达成目标需要考虑公平性和可行性的多个方面,包括道德原则和国际合作,提出了雄心勃勃的欧盟内部减排所需要开展的额外措施,以实现气候变化减缓的公平贡献。此外,不同的路径选择需要考虑到公平贡献和可行性的因素,以确保欧盟的行动符合全球气候变化减缓的目标。建议加强欧盟碳清除的各种方案,包括管理方案,并在2030年后持续评估欧盟措施与气候目标的一致性。
因此,欧盟必须确保做到以下几点:
(1)在欧盟内部减排和二氧化碳清除方面追求最高级别的雄心,同时考虑可行性约束、环境风险和技术部署挑战。咨询委员会指出,欧盟在提交其作为《巴黎协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的2030年后目标时,强调其认为自身贡献公平而雄心勃勃的重要性。并且,在确定可行路径和公平份额估算之间的差距后,为欧盟以外地区的直接减排做出贡献。
(2)根据《欧洲气候法》,在2050年后追求可持续的净负排放,这有助于控制暂时超标的温升,并支持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平衡。
(3)实现欧盟2030年减排目标与气候中和愿景
在《欧洲气候法》第4.4节中,欧盟明确了2030年的目标:将温室气体净排放量与1990年相比至少减少55%。这一措施旨在实现2030年后的排放量控制在建议的预算范围内,同时为达到2040年目标和2050年气候中和愿景奠定基础。进一步提高减排目标至55%以上(如达到70%或更高),将大大减少欧盟在2050年前的累计排放量,从而提高欧盟对全球减排贡献的公平性。
(4)实现2040年目标的过渡策略
在《欧洲气候法》第4.4节中,对于实现2040年目标,强调了过渡策略的快速、包容和良好管理。环境风险和技术升级的挑战需要得到有效的应对。可行性分析表明,过渡政策需要特别关注太阳能、风能和氢能技术的快速推广,以及生物能源供应的可持续性和碳清除水平的达成。管理服务部门的变化速度至关重要,以减少需求,并确保过渡的平稳进行。在实施政策时,需要考虑当地情况,促使利益相关方参与进来,并确保公平和公正,以实现管理有序、包容性的过渡。
(5)支持欧盟气候中和的技术创新和能力建设
建议通过投资创新和更广泛的能力发展来支持欧盟内部实现气候中和,特别是在技术、社会和治理方面,可扩大可行的减排成果范围。咨询委员会建议采取审慎的适应性方法,以利用和加速能源转型的动力。
(6)实现转变的途径与减少能源和资源使用的重要性
可以通过需求管理和技术部署的不同组合来实现所需的转变。与优先考虑供应方技术解决方案的路径相比,减少能源和自然资源使用的路径可推进可持续发展目标和能源安全,并降低其他风险。
在考虑的途径中减少化石燃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有助于改善欧盟公民的健康和福祉,提高空气质量,减少水资源压力,并加强自然保护。
减少能源需求的途径可提供更多机会,通过减少化石燃料进口来提高能源安全,在某些情况下,还可消除对进口天然气的需求。这些机会的实现取决于当地的实施情况。
减少能源使用的途径可降低与供应方方案升级相关的风险,这些方案的过渡风险相对较高,如核能、碳捕获、利用和储存(CCUS)以及生物能源。
(7)评估方案的共同特征
咨询委员会收集并分析了 1,000 多条欧盟排放路径,并在其中确定了 36 种评估方案。评估方案中显示出的共同特征有助于指导进一步的政策制定:
到2040年,欧盟电力部门几乎完全实现去碳化,逐步淘汰煤炭发电,到2040年不减少天然气发电,大规模部署风能、太阳能和水能,并大幅减少化石燃料进口;
到2040年,最终能源消耗大幅下降,部分原因是转向更高效的电气化技术,特别是在交通领域;
优先减排,同时扩大土地部门和新技术的碳清除量。在所有方案中,都需要迅速扩大碳清除量;然而,其部署会带来风险和挑战,必须加以控制;
根据其任务和工作计划,咨询委员会将在2023年分析欧盟措施与欧盟气候目标的一致性。它还将评估加强欧盟碳清除的各种方案,包括其管理方案。
总的来说,本报告为欧盟实现2050年气候中和的目标提供了框架和方向。这些建议强调了减排目标的雄心、公平性和可行性,并指出了欧盟在技术创新和国际合作方面的重要性。


对UNFCCC、巴黎协定和CBDR原则的落实
《欧洲气候法》是欧盟内部对《巴黎协定》目标的具体落实,其中包括了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目标以及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至少55%的中期目标。欧盟通过一系列法律修订和更新来实现这些目标,包括修订排放交易体系、《努力分担条例》、《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法规》(LULUCF)以及将更多的行业纳入减排范围。此外,欧盟还提出了2030年的总体制造能力目标,并计划制定2040年的里程碑目标,以推动向气候中和经济的过渡。这些举措反映了UNFCCC和巴黎协定的宗旨,同时也体现了CBDR原则在国际气候政策中的应用,即富裕国家应承担更大的责任来减缓气候变化影响,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和援助。欧盟及其成员国已经就共同行动达成一致,旨在实现《巴黎协定》中规定的温度目标,并已提交了一份国家清洁发展计划。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欧盟承诺其国家贡献(NDC)将根据各自国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制定,并要求其他缔约方对其NDC的公平性和野心性作出评估和通报。
此外,欧盟通过欧盟内部法律承诺了气候行动,例如《欧洲气候法》中涉及的一些原则,如"谁污染谁付费"、"预防原则"和"不造成重大损害原则"。这些原则不仅适用于欧盟,也对欧盟在全球目标贡献方面具有指导性影响。


交通领域减排情况与方案
运输部门是欧盟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国内运输占总排放量的23%,而国际运输占7%。这些排放主要由内燃机产生,包括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二氮、一氧化碳和氨等。
一些方案和路径旨在减少交通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
(1)高度可再生能源途径:主要通过提高电气化水平和减少化石燃料使用量实现能源需求的降低。预计到2040年,化石燃料占能源使用的比例将降至49%,到2050年降至34%。
(2)需求侧重点路径:类似于高度可再生能源路径,但在2040年以后更加侧重于生物燃料的使用,电气化率的增长速度(电力占最终能源需求的比例)将放缓。
(3)混合方案路径:总体能源需求较高,主要依赖于电力和保留较高比例的化石燃料。在此路径中,生物燃料在2030年前将达到使用峰值,支持向更高程度的电气化过渡。
上述路径中,高度可再生能源途径和需求侧重点路径可能会在2030年后达到峰值,而混合方案路径则会在2030年前达到生物燃料使用的峰值。
此外,为了应对航空和交通领域的碳排放挑战,需要采取综合性的措施:
1. 乘用车
个人交通需求的减少可通过行为转变实现,例如共乘、使用公共交通、远程办公等。
轻型汽车的脱碳潜力主要依赖于低排放的电池电动汽车,但需要成本效益和充足的充电基础设施。
2. 重型车辆
通过优化供应链和推广联网车辆,可以减少货物运输的燃料消耗。重型车辆的脱碳可通过电池电动货车、可持续生物燃料、氢气和提高燃料效率来实现。
3. 铁路和多式联运
增加铁路运输、其他公共交通方式和共享交通服务,减少公路和航空运输,是实现交通部门脱碳的重要途径。
4. 主动运输
鼓励增加非机动、主动交通(步行和骑自行车)来减少排放,需要发展行人和自行车道,并鼓励电动自行车的发展。
5. 航空
提高飞机效率、推动低碳燃料的商业化、电气化机场运营和短途旅行的电气化是航空领域的脱碳方案。
6. 海上运输
提高海运效率和使用生物燃料也是减少海运排放的重要途径。
这些方案的实施需要政策支持、技术创新和社会行为改变,并且需要在国际合作下共同努力,以应对交通领域不断增长的排放挑战。


资料来源:
https://pure.iiasa.ac.at/id/eprint/18853/1/Scientific%20advice%20for%20the%20determination%20of%20an%20EU-wide%202040%20climate%20target.pdf

资料搜集:许春霞 韩汶泽
校对:张奕野
审核:陈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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