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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兴丰街道“3·5”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日期:2026-04-14 16:58:2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大兴区兴丰街道“3·5”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3月5日19时52分(接警时间),大兴区兴丰街道富强西里社区37号楼2单元101室发生火灾,造成该住宅封闭小院搭建的房屋内沙发、家具等不同程度烧损,2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火灾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批示。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区政府成立了由区消防救援局牵头负责,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兴丰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的“3·5”火灾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同时邀请区纪委区监委开展相关审查调查工作。

调查组按照“依法依规、科学严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经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起火场所情况

富强西里社区位于富强路北侧,东临兴丰大街、南临富强路、西临兴华大街、北临清源路。该社区始建于1986年,占地面积0.22平方公里,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共有47栋居民住宅楼,地上四至六层,砖混结构,共198个单元。社区共分为8个院落,涉及12家产权单位、4个物业管理单位。居住2110户、4458人,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关爱人群155人。

(二)起火建筑情况

起火的37号楼位于社区东北角,砖混结构,地上四层,共四个单元,每层2户,建筑高度13米。原产权单位为中国黑色金属材料北京分公司,该公司名下原有35、37、39、43号楼等4栋建筑。

起火建筑方位图

1990年,中国黑色金属材料北京分公司将4栋住宅楼分给单位职工,后由个人买断。事发时,37号楼所在的院落无物业管理单位。

(三)起火房间情况

37号楼2单元101室为王某某(男,北京人,身份证号:110105************)个人所有,室内面积66平方米,3室2厅格局,南北朝向,1992年王某某将房屋南端的小院封顶形成了两间东西排列的砖混结构房间用来居住,共约20平米(事发时,西侧房间为吕某某的卧室,东侧房间为小客厅)。王某某于2023年3月将整个房屋委托给“我爱我家”中介公司对外出租。常某某于2024年6月与中介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以每月4300元的价格承租,由他和母亲吕某某居住。

1.吕某某,女,汉族,身份证号:110224************,出生日期:1938年生人,身份证住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西芦城村人。2.常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110224************,出生日期:1959年生人,身份证住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西芦城村人。两人为母子关系,因黄村镇西芦城村拆迁,吕某某、常某某于2024年6月搬到富强西里居住。

二、

起火经过和灭火救援

(一)起火经过

据报警人何某某称,当晚下班后回家,走到27号楼四单元附近时听到身后嘭的一声,回身发现对面37号楼一层的房间内已经开始燃烧了,当时还不确定是不是着火了,向周围的人询问得到确定答复后,拨打了119报警电话。

(二)灭火救援

3月5日19时52分,119指挥中心接到该起警情,调派市、区两级消防救援全勤指挥部、黄村救援站、经开区小型站共9部消防车45人到场进行处置,同时联动区应急、公安、医疗及电力部门到场。

19时53分,黄村消防站接到调派出动单,第一时间联动富强西里微型站到场。20时整,黄村消防站到场。20时05分,明火被扑灭,消防站从起火房间内搜救出2名被困人员移交120送往医院救治。

三、

人员伤亡及尸检情况

火灾共造成2人死亡,经公安部门尸检鉴定,确认2人死亡原因均为“一氧化碳中毒”。

(一)常某某

尸体发现于大客厅电视机旁,头朝东北,呈俯卧状,经公安机关尸检,心血中一氧化碳含量12.8%。

(二)吕某某

尸体发现于南侧卧室床边,头朝南,呈仰卧状,经公安机关尸检,心血中一氧化碳含量12.6%。

四、

事故调查情况

(一)调查询问情况

调查组对报警人、家属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走访询问,共调查走访7人,制作询问笔录3份。家属反映,当晚两位老人没有动火做饭,晚饭是由家人送过来的。两位老人日常休息比较早,晚上七点左右一般都会各自回卧室休息。常某某烟瘾较大日常吸烟频繁,经常躺在小客厅的长椅上边玩手机边抽烟。

经了解,相关人员均反应听到爆炸声音才注意到起火了。报警人何昊宸称,当晚回家途中听到爆炸声响后,发现事发房屋有火苗,几分钟后再次发生爆炸,火势扩大。

(二)监控分析情况

查看起火房屋斜对面的监控视频显示,当日下午17时58分左右家属来送晚饭,进屋片刻随即离开;当晚101室封闭小院东侧小客厅的窗户显示室内照明于18时06分亮起后一直保持光亮;西侧吕某某卧室的照明于18时16分开启,18时25分熄灭。

监控显示,小客厅窗户于19时10分20秒由亮白色转为浅黄色,19时28分亮度逐渐变亮并产生明显火焰跳动,19时29分25秒和29秒发生了两次闪光后门被打开,19时29分53秒再次发生了爆炸(此时监控记录到爆炸声音)。接着,常某某跑出房屋又折返进屋,后期未能逃生。

(三)现场勘验情况

经现场勘验,起火部位位于房屋南端小客厅靠近东墙和南门处的组合沙发附近。从整体过火情况上看,整个房屋只有南侧小客厅过火,中间客厅及其他房间无明显过火,整个房间内烟熏痕迹较重。起火客厅沿东墙摆放一具实木长型沙发椅,两端对向摆放了两个单人沙发椅,两个单人沙发椅之间放有实木茶几。茶几南端一角烧毁,茶几向南倾倒,长沙发南端座位烧穿,该处底座烧失,靠南窗的单人沙发椅烧毁只剩外围框架。

长沙发南端对应的东墙抹灰层剥落,此处无墙壁插座和经过的电气线路。长沙发北端有一墙壁插座,无故障痕迹。小客厅照明灯具位于房间顶棚中央处,线路向西敷设,未发现故障痕迹。综合认定起火点位于小客厅东墙长型实木沙发椅南端。

起火房屋南侧小客厅整体复原情况

东侧大沙发过火严重部分烧失

南侧小沙发烧失,茶几烧失倾斜

(四)检验鉴定情况

消防支队提取起火部位周边2处燃烧残留物、1处玻璃残留物,送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检测,均未检出助燃剂成份。

五、

原因认定情况

(一)起火原因

1.排除人为放火因素。经公安机关侦查,排除纵火嫌疑。

2.排除电气因素。经现场勘验,起火房间的墙壁插座和照明线路未发现故障熔痕。起火部位周边无墙壁插座及电气线路经过。

3.排除做饭用火不慎因素。经调查,两位老人均不做饭,每日由家人送餐。

4.排除外来火源因素。经查看监控,火灾发生前未发生异常情况。

综上所述,结合现场勘验、调查询问、视频分析、技术鉴定和尸体位置分析,认定此起火灾起火部位位于小客厅东墙处的长型实木沙发椅南端,起火原因为吸烟遗留火种所致。

(二)灾害成因分析

一是日常安全意识淡薄,死者常某某烟瘾较大且经常卧床吸烟,最终导致火灾发生;

二是火灾荷载大,家中物品摆放杂乱,同时存放多个罐装杀虫剂,导致火势蔓延迅速;

三是火灾发现时间晚,人员疏散逃生时间不足。

六、

事故暴露的问题

调查组对各部门工作按照《北京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要求,对属地、部门等各方工作开展了相关调查,发现相关属地在消防安全重点关爱人群指导帮扶工作存在的督促指导不足,基层社区在消防安全“降险除患”春季整治行动中组织推动不力,专项整治走过场等问题。

(一)重点关爱人群摸排不到位

近年来鳏寡孤独等重点关爱人群一直是全区安全防控的重点之一。2023年3月,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为防范小火亡人,印发了《大兴区消防安全重点关爱人群帮助措施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2024年5月,区防火委办公室再次下发《关于做好消防安全重点关爱人群指导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属地定期掌握重点关爱人群情况,及时完善更新消防安全重点关爱人群帮助措施工作台账。相关属地在落实此项工作时存在督导不足,部分社区存在统计不实的问题。以富强西里社区为例,该社区2025年2月上报街道的重点关爱人群当中,失智失能人员为3人,事发后经重新核查,该类人员达27人。

(二)“降险除患”专项行动落实不到位

全市消防安全“降险除患”春季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明确要求重新走访摸排关爱人群、集中开展清扫任务等。相关属地研究部署了整治工作,相关科室也逐个社区进行了传达和部署,但工作督促指导不足,检查把关不严。富强西里社区未按照街道工作部署要求,重新开展走访摸排,只是将之前的摸排情况汇总上报街道。

(三)事发小区内消防安全隐患突出

火灾后调查发现,小区内一层小院搭建顶棚现象普遍,部分一层住户使用彩钢板将小院封顶,虽然因历史原因现无法认定为违章建筑,但其耐火等级低,安全隐患较大,在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上应重点对待;同时发现,小区地下自行车停车场存在违规住人等情况。

七、

事故责任和处理建议

1.在事故调查中发现,常某某、吕某某两人共同居住,起火原因为吸烟遗留火种所致,事故责任人为常某某,家属均无异议。

2.对发现的相关公职人员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况,由区纪委监委依纪依规处理。

八、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建议:

1.摸清底数健全台账,落实各项帮扶指导措施。各镇街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区防火委关于关爱人群帮助的有关文件要求,指导督促社区健全工作台账,为重点关爱人群配齐“消防四件套”(灭火器、灭火毯、防烟面罩、独立式感烟报警器),做好使用指导,切实提高重点关爱人群的消防安全系数。

2.提高站位举一反三,促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全区各镇街应通过此次亡人火灾的发生,以案为鉴,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区有关消防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和方法,找准本地区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压实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3.加强建设强化联动,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故。各镇街应加强政府专职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联动,树立“救人第一”的理念,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流程,加强培训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自防自救力量应掌握辖区重点关爱人群、重点场所分布情况,严格备勤和巡防制度,积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出品:大兴区消防救援局全媒体中心

▌供稿:火灾调查和新闻宣传科  姜良

▌编辑:李霞

审核:王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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