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的资本市场,两件和上市银行相关的事,直接刷了屏。
先是交通银行,分红公告里的一个表述误差,让分红总额直接从280多亿变成了2800多亿,差出2500多亿,紧急发布更正公告后,相关话题直接冲上热搜;
紧接着,光大银行就被曝出A+H股两份年报里,40家分支机构的资产数据对不上,年报发布仅两天,就在港交所发布更正公告完成了数据修订。
银行向来是资本市场公认的、对数字敏感度极高的行业,年报、利润分配方案更是面向投资者的核心信息披露文件,这接连发生的更正事项,也引发了全市场的广泛关注。

一字之差,差出2500亿!交行紧急更正分红公告
3月27日,交通银行在上交所披露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3月30日,交通银行随即发布更正公告,对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中的内容进行修正。
根据更正公告内容,因校对不严,原公告存在文字错误,误将“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3.247元(含税)”,写为“每股分配现金股利3.247元(含税)”。
公告同时披露了正确的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普通股总股本883.64亿股为基数,全年累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4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86.92亿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2.3%。
按照原公告错误表述口径计算,本次分红总额将达到2869.2亿元,相较正确的分红总额,整整多出2582.28亿元。
更正公告明确,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无修改。交通银行在公告中对该错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编制与复核,确保信息披露质量。
3月31日,#交通银行分红公告现低级错误#相关词条登上社交平台热搜榜单,引发广泛讨论。

40家数据对不上!光大银行年报发布两天后“返工”
就在交行更正公告发布的两天后,4月1日,光大银行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对2025年年度业绩公告中的相关数据进行变更。
公告内容显示,经核查,光大银行对分支机构的资产规模数进行了确认,对此前在港交所发布的2025年年度业绩公告中的分支机构资产规模相关数据进行变更。
本次数据变更后,光大银行在港交所披露的相关数据,与上交所发布的2025年度业绩报告内的对应数据保持一致。
公告同时明确,上述更正内容未对年度业绩公告所刊载的其他资料构成任何影响,除公告所披露内容外,年度业绩公告所载的所有资料及内容均无变更。
此前的3月30日晚间,光大银行已分别在港交所、上交所同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两份报告披露后,市场发现其中部分分支机构资产规模数据存在差异。
公开披露信息显示,光大银行2025年年报中共披露47家分支机构的经营数据,其中40家分支机构的资产规模数据,在A股披露版本与H股披露版本中存在不匹配情况,部分数据差额较为显著。
具体来看,A股年报中,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资产规模为4431.88亿元,H股年报中对应数据为395.4亿元;
A股年报中天津分行资产规模为1013.25亿元,H股年报中对应数据为598.36亿元;
A股年报中石家庄分行资产规模为1202.69亿元,H股年报中对应数据为2866.99亿元。
截至更正公告发布,上述数据均已修订为与A股年报一致的数值。

左图为错误版本,右图为正确版本
差错是否影响财报核心数据?官方公告已明确界定
随着两家银行的更正公告陆续发布,市场最关注的问题之一,便是这些差错是否会对两家银行财报中的核心财务数据产生影响,而两家银行的公告均已对此作出明确界定。
交通银行的差错,仅出现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的文字表述环节。该行2025年年报中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拟分红总额等核心财务数据,均已在年报中准确披露,且与更正后的利润分配方案完全匹配。本次更正仅为修正文字校对失误,并未改变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也不会对该行2025年财报核心财务数据产生任何影响,更不会改变最终向投资者实施的分红金额。
光大银行的本次数据更正,仅针对H股年报中分支机构的明细资产规模数据。该行在A+H股两地披露的2025年年报中,合并报表层面的核心财务数据,包括全行总资产、总负债、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资本充足率等核心监管与经营指标,原本就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差异。光大银行在更正公告中也明确说明,本次更正内容未对年度业绩公告所刊载的其他资料构成任何影响,也就是说,本次分支机构明细数据的修订,不会对该行2025年经审计的财报核心财务数据产生影响,也不改变该行整体经营业绩的披露结果。


信披第一道关卡受关注董秘履职引市场讨论
两家全国性上市银行接连出现信披差错,也让市场将目光聚焦到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道关卡——董事会秘书的履职情况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开展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披露工作,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查、核实,上市公司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2025年底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更是进一步明确了董秘作为信息披露“组织者”和“守门人”的核心定位,要求董秘对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内容履行审查、核实的核心职责。
从信披文件的发布流程来看,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均属于上市公司核心信披文件,需经过业务部门编制、多轮校对、财务部门审核、董秘办最终把关、董事会审议通过等多个环节后,才能对外披露。董秘作为信披事务的直接负责人,是文件对外发布前的关键审核关口。
也正因如此,本次两家银行的信披差错发生后,市场层面针对董秘是否勤勉尽责、履职是否到位的相关讨论持续升温。市场讨论的焦点集中于,经过多道审核流程的核心信披文件,最终出现了基础的文字校对错误、两地披露数据不一致的问题,相关审核把关环节是否严格执行,董秘是否充分履行了对信披文件的审查、核实职责。而根据监管规则,对于信披违规行为,监管层采用“过错推定”原则,一旦出现信披差错,董秘需要举证证明自己已勤勉尽责,方可免除相关责任。
截至目前,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均已完成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更正工作,对应的更正公告均已在所属证券交易所官方平台完成披露,监管部门暂未就上述事项发布相关监管措施。
声明:本文不做任何投资建议;仅供投资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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