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推动各燃气企业
进一步强化隐患自查自纠的
常态化、动态化建设
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切实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现将2026年第一季度燃气经营企业
落实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典型案例
公布如下
2026年1月24日,博罗深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段海昌、田滔、李冰聪在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工作时,精准排查发现3处安全隐患,分别为港泰LNG临供站卸车区静电接地失效、普辉五金有限公司燃气管道工程一处球阀未按规范封堵、博罗县罗阳街道中园片区老旧小区气源管工程电箱箱体与箱门跨接不符合安全规范。发现隐患后,三人第一时间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上报,并同步跟踪整改进度,严格按照隐患整改标准和时限完成全部问题整改,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给予段海昌、田滔、李冰聪三人共计1000元奖励,充分发挥奖励机制的导向作用。
2026年1月29日,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江北气站运行班长邱如彪在开展日常卸槽车作业期间,敏锐发现卸车台进液软管法兰存在结霜不均匀现象。凭借丰富的岗位实操经验,邱如彪判断该部位可能存在燃气泄漏隐患,随即使用专业查漏设备进行检测,确认存在燃气泄漏情况。为防范安全风险扩大,邱如彪第一时间停止卸槽车作业,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对进液软管进行彻底放散处理,放散完成后,对泄漏的法兰部位进行紧固整改,待漏点完全修复、安全检测合格后,有序恢复卸车作业,及时、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根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及奖励相关制度规定,公司给予邱如彪现金奖励人民币200元。
2026年3月1日,惠州市惠阳瑞田液化气站有限公司泵工陈抒林在日常安全巡查中,发现防爆线管跨接静电线脱落,存在安全隐患。他第一时间向现场负责人汇报,负责人及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核查情况,并迅速对脱落的静电线进行螺丝固件更换,及时完成隐患整改、消除安全风险。根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给予陈抒林绩效工资100元奖励,表彰其主动排查隐患、履职尽责的行为。
2026年3月10日,惠州市林田福利有限公司值班员卢佛火在充装库区开展设备巡查时,发现储罐区3号储罐下方的泄漏报警器发出刺耳蜂鸣报警信号,但报警灯未正常亮起。发现异常后,卢佛火迅速将隐患情况上报站场安全管理员黄伟波。随后,黄伟波、卢佛火及气站电工徐洪波赶赴现场核查,确认该报警器存在故障误报问题。三人立即更换备用报警器,并对站场内所有泄漏报警器逐一排查,及时防范同类隐患发生。根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相关规定,公司给予卢佛火200元奖金奖励,表彰其履职尽责、反应迅速的行为,进一步压实全员安全防控责任。
2026年3月17日,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惠东分公司员工谢贵源在开展日常检查工作时,敏锐发现嘉华酒店调压柜放散阀存在漏气现象,该隐患若不及时处置,可能引发安全事故。随后,谢贵源沉着应对、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关闭气源阀,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开展整改工作,精准处置漏气问题,成功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相关规定,为表彰谢贵源主动排查隐患、及时处置险情,公司给予其200元现金奖励。
2026年3月20日,龙门县黄沙燃气有限公司员工王冯胜在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工作时,敏锐发现压缩机进气管压力表连接处存在松动现象,且伴有轻微漏气风险,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现险情后,王冯胜第一时间向站场安全员汇报相关情况。安全员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经实地核查确认隐患属实,随即依规对泄漏连接处进行紧固处理。整改完成后,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复查机制,经多次测试确认泄漏点已彻底修复,设备运行恢复正常,成功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根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相关规定,公司给予王冯胜1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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