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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建设生产:事故装置及相关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手续不全等严重问题。
变更管理形同虚设:擅自变更原料(掺投不合格品)未履行任何变更管理程序,未进行风险辨识。
风险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对长期存在的设备频繁堵塞、积液等重大隐患熟视无睹,或仅采取临时处置措施,未从根本上解决。自动化改造不到位,未按规定开展全流程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外包施工管理失控:未与外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未有效管控高危场所人员聚集风险。
应急管理薄弱: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演练流于形式。
高密市化工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对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不力,日常巡查不到位。
农业农村部门(高密市、潍坊市):作为农药制造行业主管部门和直接监管部门,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和农药监管职责,对企业违法行为失察。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高密市、潍坊市):履行化工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违规将新建项目作为技改项目上报并发放奖补资金。
应急管理部门(高密市、潍坊市):化工安全监管不深不细,未能发现企业核心安全隐患。
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项目规划、施工许可、环评等审批环节违规操作或监管不力,为违法违规项目开绿灯。
姜庄镇党委、政府: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不力。
高密市委、市政府:重发展轻安全,对化工产业风险认识不足,督促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
潍坊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化工及农药行业安全风险重视不够,督促指导下级政府和部门履职不力。
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重发展轻安全。地方党委政府在经济下行压力下,降低安全标准,突击上马高危项目,源头风险失控。 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层层失守,未能形成监管合力。部门间职责边界不清,沟通协调不畅,“三管三必须”原则未落实,出现监管真空。 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浮于表面。企业及监管部门对频繁出现的异常工况和重大隐患麻木不仁,整改不彻底,导致风险累积酿成大祸。 企业主体责任严重缺失,违法违规行为突出。企业漠视生命、冒险蛮干,在工艺、设备、原料、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系统性失效。 外包施工管理混乱,形成重大人员聚集风险。企业未将外包施工纳入统一安全管理,对高危区域作业人员聚集风险失管失控。 精细化工安全监管能力与风险不匹配,园区基础薄弱。精细化工工艺复杂、风险高,但基层监管专业力量不足,园区安全配套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滞后。
坚定贯彻安全发展理念,扛牢政治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高危工艺和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对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进行省级安全可靠性论证。 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厘清压实监管责任。依据法律法规明确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和直接监管部门,杜绝监管盲区。加强危险化学品专业监管力量建设。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硝化等高危工艺,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和设计安全性复核。强制推进硝化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实现“减人降量”。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企业必须围绕工艺、设备、人员、管理等各环节全面辨识管控风险。加强变更管理,强化员工培训,严禁违章作业。 严格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企业必须将外包施工纳入统一体系管理,严格资质审核、安全交底和现场监护,严格控制作业现场人员数量。 夯实化工园区安全基础。严格按照标准提升园区规划布局、封闭化管理、智能化监控和应急救援能力,配齐配强专业监管力量,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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