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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潍坊高密山东友道化学有限公司“5·27”重大爆炸事故:工艺技术缺陷与违规掺投不合格原料致爆

   日期:2026-03-30 09:28: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事故报告】潍坊高密山东友道化学有限公司“5·27”重大爆炸事故:工艺技术缺陷与违规掺投不合格原料致爆

 作

  •  2025年4月13日,湘潭县云湖桥镇新中塘村发生一起非法生产烟火药制品致3人死亡的较大爆炸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217万元。

    核心教训:企业自行开发的连续流硝化工艺存在固有缺陷,未经验证擅自掺投不合格原料导致硝化物热稳定性下降,物料在管链机输送过程中因摩擦、挤压蓄热升温至分解温度引发爆炸,暴露出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缺失、风险管控失效、变更管理失控等系统性问题。

    事故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7日11时53分许,潍坊市高密市山东友道化学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1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860.20万元。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工艺技术有缺陷、擅自使用不合格原料、物料输送设备选型不当、风险管控措施缺失、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违规组织项目建设生产,属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造成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3月,友道化学3250吨/年2-硝基-3-甲基苯甲酸生产装置建成,2023年5月试生产,2024年5月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2024年6月至2025年3月停产检修。2025年4月21日起投料开车运行;5月6日起开始掺投自产的不合格品间酸原料,投加方式为交替投加合格品与不合格品间酸。

    5月10日零点班共投料11袋间酸(5337公斤),其中4袋为不合格品(共计1837公斤)。当日8时14分,管式反应器A/B/C/D均出现不下料现象,离心机异常积液,整粒机堵塞,异常停车约10小时。投料以来装置运行不稳定,频繁发生管道堵塞、离心机出料口积液等问题。

    5月27日,A111车间各离心机、管链机处于正常运行状态。D离心机于8:53—9:55进行水洗,发现积液严重(估计约300L)后暂停,直至事故发生时尚未处理。A、B管链机多次间断运行。

    事故发生后,A111车间011单元主框架水泥立柱呈放射形倾倒;013单元厂房向西侧倾倒坍塌,012单元向东侧倾倒坍塌。爆炸影响范围达1.5km,核心区建筑玻璃几乎完全破碎,轻质墙体大面积倒塌。根据监控视频与现场勘查,爆炸过程持续约3—5秒,分为三个阶段:第1起爆点为二楼整粒机下方的管链机内物料;第2阶段为3楼湿料仓内物料(合计约2.5吨)爆炸;第3阶段为A料暂存罐、增稠器、结晶釜、管式反应器等设备内含92%硝酸的硝化浆料(合计约30吨)爆炸。经计算,本次事故TNT当量值约为11t。

    主要涉事单位信息

    涉事单位名称事故中的角色
    山东友道化学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生产运营及安全管理
    山东豪迈化学有限公司
    友道化学控股股东(持股97.375%),参与技术研发与管理决策
    山东奥萨斯安全咨询评价有限公司
    友道化学高效低毒杀虫剂中间体连续流安全生产示范项目(一期)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陕西中立元咨询有限公司
    友道化学高效低毒杀虫剂中间体连续流安全生产示范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事故直接原因

    友道化学自行开发的2-硝基-3-甲基苯甲酸连续流生产工艺技术有缺陷,生产运行不稳定,物料易积聚堵塞;未经严格实验,擅自掺投质量不合格的间甲基苯甲酸作为原料,导致硝化产物晶型变化,离心脱酸不彻底,硝化物中硝酸含量增加,热稳定性下降;化物中硝酸含量增加,热稳定性下降;积聚在管链机中的硝化物在输送过程中反复受挤压、摩擦升温,叠加与硝酸反应放热等因素,导致积聚在管链机中的硝化物持续蓄热升温,逐步达到分解温度引发爆炸,进而引发湿料仓及硝化单元其他设备内的硝化物料[1]单元其他设备内的硝化物料[1]爆炸。

    事故间接原因

    1. 1. 友道化学
      • • 违规组织项目建设、生产。未批先建,以欺骗手段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伪造试生产记录,未按规定履行技术评审和现场核查程序擅自组织生产。
      • • 变更管理混乱。在掺投不合格原料、取消物料成分检测、增设伴热带等关键工艺变更前,未履行变更管理手续,风险评估不全面,未识别含酸量对硝化物稳定性的影响。
      • • 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流于形式。长期存在管式反应器堵塞、离心机积液、整粒机和管链机堵塞等隐患,未能根本解决;选用管链机输送含酸湿料,存在摩擦蓄热风险。
      • • 全员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配备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操作规程未覆盖全过程,违规安排无证人员上岗。
      • • 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未如实记录培训学时,考试发放答案,部分员工未接受岗前培训。
      • • 外包施工管理混乱。大量外来施工人员进入高危场所作业形成人员聚集,未辨识毗邻A111车间爆炸风险,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组织应急演练。
      • • 预案编制与落实不符合要求。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未及时更新,未按规定开展演练。
    2. 2. 豪迈化学
      • • 作为上级公司,对友道化学安全生产疏于管理,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直接参与技术研发与手续办理,对工艺缺陷和手续缺失负有责任。
    3. 3. 高密市化工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 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不力,专业监管人员配备不足,日常巡查不到位,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问题失管漏察。
    4. 4. 农业农村部门
      • • 未严格履行农药制造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职责,未发现企业伪造试生产记录骗取《农药生产许可证》、未经批准擅自生产农药等违法行为。
    5. 5.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 未依法指导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未发现企业未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问题;违规将新建项目作为技改项目上报,致使企业违规获得奖补资金。
    6. 6. 应急管理部门
      • • 履行化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力,未发现企业未按规定配备安全总监、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问题。
    7. 7.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 违规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规定组织竣工规划核实,发现违法建设后未依法查处。
    8. 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未依法查处建筑工程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未依法查处未经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的违法行为。
    9. 9. 行政审批服务部门
      • • 在企业未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下,违规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0. 10. 生态环境部门
      • • 未依法查处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
    11. 11. 地方党委、政府
      • • 姜庄镇党委、政府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协助上级部门履职不力。
      • • 高密市委、市政府未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农药、化工行业安全监管部署,督促相关部门履职不力。
      • • 潍坊市委、市政府未有效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下级履职不力问题职责,对下级履职不力问题失察。

    有关处理建议

    司法机关处理人员(10人):

    • • 张本松(友道化学总经理)、张长春、郑浩、张鲁祥、宋西资、王寿宝、徐飞飞、吴京帅、毛新法、尚攀攀等10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人员(49人):

    • • 对高密市化工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分局、姜庄镇及相关市级部门共49名公职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降级、记过、警告等处分或调整职务、批评教育处理。

    行政处罚建议:

    • • 对友道化学、豪迈化学依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予以罚款,并纳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 对奥萨斯、中立元两家安全评价机构因简化评价程序、未分析工艺安全性,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 对张本松依法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5年内不得担任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 • 对王钦峰、尚先鹏、王鹏、郭洪金、王国明、李建飞等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其他建议:

    • • 责成高密市姜庄镇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高密市委市政府、潍坊市相关部门向同级党委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整改防范建议

    1. 1. 坚定贯彻安全发展理念,扛稳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对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由省级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
    2. 2.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厘清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逐一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直接监管责任部门,确保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
    3. 3.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推进风险隐患集中整治。对涉及硝化物、过氧化物、重氮盐等爆炸性化合物企业全覆盖排查,系统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组织专家对化工装置进行设计安全性复核。
    4. 4.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源头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围绕技术开发、项目设计、生产工艺、特种作业管理等环节全面辨识风险,合理布局安全设施,加快推进自动化改造,严格执行硝化装置区现场不超过2人的规定。
    5. 5. 严格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严防人员聚集重大风险。将外包单位纳入统一管理体系,签订安全协议,落实风险交底和硬隔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现场人数。
    6. 6. 夯实化工园区安全基础,助力高端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严格把好立项、设计、施工、试生产、验收关口,配齐具有化工专业背景的监管力量,选聘专家定期开展“诊断式”安全服务,提升园区应急救援能力。

    免责声明:以上所有内容均整理自官方发布的事故调查报告,本平台仅作信息归类与传播服务,不承担任何解释权与法律责任。一切信息请以官方原文为准。

    事故标签:#化工与危化品安全案例 #重大爆炸事故 #工艺技术缺陷 #违规掺投不合格原料 #2025年事故 

    资料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潍坊高密山东友道化学有限公司“5·27”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26年3月27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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