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河区方明街方芳园小区9-2号19门西侧(段某某的车棚)“4·20”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4月20日,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方明街方芳园小区9-2号19门西侧(段某某的车棚)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火灾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约30万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此起火灾为一般火灾事故。
火灾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为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批示指示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辽宁省火灾事故责任调查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沈河区人民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由消防、应急、公安、房产、民政、工会和泉园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为成员的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调查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和“四不放过”的要求,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查看监控录像、调查询问、检验鉴定、专家论证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调查认定的处理建议和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起火建筑所在小区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所在小区为方芳园小区,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方明街9-2号19门西侧,东邻方圆街,南邻德氏制冰厂,西邻方明街,北邻方文路。总建筑面积约13.19万平方米,共计23栋建筑、1569户。2003年投入使用,建筑为多层住宅,无固定消防设施,由沈阳格林豪森物业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沈阳格林豪森物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715711XXXX,法定代表人陈某某,总经理为陈某某,该建筑物业负责人为刘某某,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1日,于2022年10月12日接管该小区物业服务(保障型物业)。

图1起火建筑所在小区方位图
(二)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为单层建筑,墙体为砖混结构,顶棚为石棉瓦。起火建筑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方明街方芳园小区9-2号19门西侧,建筑面积196平方米,使用性质为车棚。火灾发生时,段某某和妻子魏某某在沈河区方明街方芳园小区9-2号19门居住(车棚东侧)。

图2起火建筑平面图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处置和灭火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4月20日22时16分许,沈河区方明街方芳园小区9-2号19门西侧(段某某的车棚)发生火灾,段某某在屋里闻到有烟味,出来发现车棚着火了,拿灭火器进行灭火,妻子魏某某于22时20分拨打119报警电话进行报警。
(二)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及沈河区委、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和应急、消防、公安、卫健等部门第一时间到场,组织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灭火救援情况
1.接处警和力量调度。2025年4月20日22时20分,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方明街方芳园小区9-2号19门西侧(段某某的车棚)发生火灾。22时21分支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方家栏路消防救援站、南塔专职消防救援站、文化路消防救援站、故宫消防救援站、东陵西路消防救援站、远航中路消防救援站、古城子专职消防救援站24辆消防车、89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沈河区消防救援大队值班人员及支队东部指挥部遂行出动。
2.灭火救援经过。2025年4月20日22时21分,方家栏路消防救援站出动赶赴现场,途中指挥员电话联系报警人了解火灾现场情况,并做出预先战斗部署,分别成立1个侦查搜救组、1个控火组、1个警戒组以和1个器材保障组。22时27分到达现场,并按照预先部署展开灭火救援行动。经询问知情人(外卖小哥赵某某),屋内常年居住两人,其中1名人员已被救出火场(男性),后被120送往医院救治,1名被困人员(女性)。22时29分,指挥员带领侦查搜救组进入现场内部进行侦查搜救。经侦查,起火点位于车棚东南侧,控火组立即布置阵地控制火势。同时,侦查搜救组在着火车棚东侧杂物间内搜救出1名被困人员,后经120确认已死亡。23时10分,现场明火被扑灭,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23时24分,现场基本处置完毕,方家栏路消防救援站5辆消防车、14名消防救援人员留守,其余队站及车辆返回。
三、人员伤亡和火灾损失情况
(一)人员伤亡情况
火灾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具体情况如下:
死者姓名:魏某某,女,52岁
伤者姓名:段某某,男,54岁
(二)火灾直接经济损失
该起火灾造成车棚、电动车以及杂物间、卧室门窗、生活用品等不同程度受损,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约304718元,善后处理费用50000元,火灾现场处置费用1306元。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起火原因
火灾发生后,沈河区消防救援大队第一时间调集火灾调查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采集相关人员笔录8份,提取物证2份,邀请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专家团队参与火灾调查,市消防救援支队调派业务骨干指导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经现场勘验、调查询问、查看监控录像、分析测试、技术鉴定等方式,排除放火引发火灾的可能,综合认定起火时间为2025年4月20日22时16分许;起火部位位于沈河区方明街方芳园小区9-2号19门西侧车棚内的东部;起火点为车棚内东南角位置;起火原因为车棚内东南角上部插座电源线电气故障,高温熔落物引燃下方可燃物所致。
图3起火点位置图
(二)造成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
经沈河区公安分局司法鉴定中心对死者魏某某进行尸检,死者心血进行碳氧血红蛋白(HBC0)浓度为38.35%,说明火灾发生时死者具有自主呼吸功能。尸体全身碳化,皮肤大部分缺失,胸腹壁大部分烧毁缺失,骨骼、脏器暴露脱出;四肢末端脱落。颅骨表面大量星芒状、裂隙状骨折。结合调查及现场情况综合分析,死者魏某某符合烧死。

图4死亡人员位置图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组调查认定,沈河区方明街方芳园小区9-2号19门西侧(段某某的车棚)火灾事故是一起因居民用火用电不慎引起的一般亡人火灾事故。
五、相关单位履职情况
(一)沈阳格林豪森物业有限公司
经调查,2025年以来,每逢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物业公司在小区单元门等显著位置张贴消防宣传单,提醒居民注意消防安全。物业每月向居民发放家庭防火、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燃气安全等消防宣传资料,向居民讲解如何防范火灾发生、如何正确扑灭初起火灾,普及逃生知识,提醒群众居家防火做到“三清三关”等消防安全常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物业人员每月对小区灭火器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并登记,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及消防灭火演练,落实相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对小区内的消防检查工作流于形式,未能深入细致排查;对于事前预防和风险控制的措施较为有限,对辖区内的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隐患掌握不全面,存在盲区和漏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质效不高。
(二)沈河区泉园街道凌云社区
经调查,2025年以来,沈河区泉园街道凌云社区组织召开15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针对居民小区用火用电、消防车道、楼道清理、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等重点领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社区网格员积极开展入户上门宣传和微信群网络宣传。凌云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火灾发生前,深入居民小区开展了消防宣传教育,并建立了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台账。但仍存在责任意识不强,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基层网格员职责落实还不到位,部分网格员多为兼职,致使精力不足,缺乏主动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辖区内的居民小区及住宅的消防检查工作流于形式,未能深入细致排查,落实网格员安全巡查职责不到位,虽然进行了日常的安全巡查和安全知识宣传,但对于起火建筑存在的相关隐患排查不彻底,督促整改不到位。
(三)沈河区泉园街道办事处
经调查,泉园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10月24日曾去段某某的车棚,并多次提醒当事人注意用火用电及私拉乱接电线等情况。2025年以来,沈河区泉园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22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针对居民小区等重点领域的消防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消防车道、楼道清理、电动自行车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方位整治。沈河区泉园街道联合区市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凌云公安派出所、丰乐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对辖区九小场所、养老院、库房等重点领域开展多次联合消防检查,发现并整改消防隐患30余处。但对住宅小区的消防排查整治缺乏常态化机制,对社区消防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责任落实还不到位。
六、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建议
综合考虑本次火灾事故的起因,综合调查结果,做出以下处理意见:
对沈阳格林豪森物业有限公司(方芳园小区物业经理)刘某某予以沈河区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沈河区泉园街道办事处凌云社区书记王某某予以泉园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沈河区泉园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站刘某某予以沈河区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
责承沈河区消安委对沈河区泉园街道办事处、沈河区泉园街道办事处凌云社区、沈阳格林豪森物业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进行一次警示约谈,并分别向其上一级部门做出书面检查。
七、事故防范措施及建议
(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全区各街道要强化属地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发挥好消防安全包保机制作用,落实常态化网格巡查宣传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要切实督促物业企业对小区消防安全进行经常性自查自改,不断强化物业从业人员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同时,引导居民重视居家消防安全,学习灭火和逃生技能。
(二)加强社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全区各街道要加大防火宣传力度,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在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提示和海报,定期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特别是各类火源的安全使用。充分利用小区LED显示屏、楼宇电视、小广播、微信群等媒介开展多样性消防宣传,不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三)强化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
全区各街道要发动有物业的小区利用值班室或是消控室建设微型消防站,组织消防专兼职工作人员、保安人员组建微型消防站队伍;无物业的小区,要发动志愿者、党员、居民积极分子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定期组织培训,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能开展日常隐患排查、宣教,能第一时间组织初期火灾处置和居民疏散。
(四)加强居民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全区各街道要发动小区物业、业委会、社区网格、志愿者等,以敲门入户、重点人群培训等形式,督促居民及时对老旧、老化线路和用电设备进行更换,做到安全用电;对燃气管道、灶具进行排查,确保完好,并提醒动火不离人,做到用气、用火安全;并对使用蚊香、蜡烛、室内吸烟等进行劝导和风险提示,通过持之以恒的常态化排查和引导,持续规范居民居家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此报告。
2025年5月2日
来源:沈河蓝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