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盟資本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代號:8375)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度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 的特色
GEM 的定位,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由於 GEM 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 GEM 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 GEM 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本公告乃遵照聯交所 GEM 證券上市規則(「GEM 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數盟資本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資料,本公司各董事(「董事」)願就本公告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為準確及完整,並無誤導或欺詐成分,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公告產生誤導。
財務摘要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的收益約為 92.1 百萬港元,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約 81.5 百萬港元增加約 10.6 百萬港元或 13.0%。本集團的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約 7.5% 降低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約 7.2%。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虧損約為 16.8 百萬港元,而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虧損約為 5.5 百萬港元。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每股基本虧損約 5.83 港仙,而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基本虧損則為約 1.90 港仙。董事會不建議派付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股息:零港元)。
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經審核綜合業績,連同二零二四年同期的經審核比較數字如下: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表格
| 年內其他全面收益╱(開支) | |||
| 每股虧損 | |||
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表格
| 非流動資產 | |||
| 流動資產 | |||
| 流動負債 | |||
| 非流動負債 | |||
| 資本及儲備 | |||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 公司資料
數盟資本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前稱「弘浩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為一間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公眾有限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 上市。本公司之註冊辦事處地址為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而主要營業地點則於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由香港長沙灣永康街 63 號 Global Gateway Tower 22 樓 2212 室變更為香港上環文咸東街 50 號 Strand 50 14 樓 1404 室。
本公司為投資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主要從事製造及買賣鋁電解電容器及買賣電子零件業務。如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二零二五年九月八日及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之業務最新情況公告所述,本公司於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迪拜酋長國成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迪拜附屬公司」),主要透過運用領航員算法系統(「PAS」)提供軟件即服務(「SaaS」)以及數碼營銷解決方案。
根據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五月十六日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通過之特別決議案,本公司英文名稱由「Vertica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變更為「Data Union Capita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Group Limited」,而本公司中文雙語外文名稱則由「弘浩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變更為「數盟資本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開曼群島公司註冊處處長已於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日發出更改名稱註冊證書,而香港公司註冊處已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五日發出註冊非香港公司變更名稱註冊證明書,證明本公司的新英文及中文名稱已根據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 622 章)第 16 部在香港註冊。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直接及最終母公司為 Super Date Co., Ltd,該公司為一間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公司。最終控股方為郭凡先生。
綜合財務報表乃以港元(「港元」)呈列,港元亦為本公司的功能貨幣,除另有指明者外,所有數值均以四捨五入計算至最接近的千港元(「千港元」)。
2 應用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a) 於本年度強制生效之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於本年度,本集團已首次應用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以下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有關準則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開始的本集團年度期間強制生效,以編製綜合財務報表:香港會計準則第 21 號(修訂本)— 缺乏可兌換性於本年度應用該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並無對本集團本年度或過往年度之財務狀況及表現及╱或該等綜合財務報表所載之披露造成重大影響。
(b) 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本集團並無提前應用下列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9 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7 號(修訂本)— 金融工具分類及計量之修訂(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9 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7 號(修訂本)— 涉及依賴自然能源生產電力的合約(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0 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 28 號(修訂本)— 投資者與其聯營公司或合營企業之間的資產銷售或注資(於待定日期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香港會計準則第 21 號(修訂本)— 兌換為嚴重通貨膨脹的呈列貨幣(於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修訂本)—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進 - 第 11 卷(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8 號 — 財務報表之呈列及披露(於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除下文所述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外,本公司董事預計應用所有該等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將不會對可見未來內綜合財務報表造成重大影響。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8 號「財務報表之呈列及披露」(「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8 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8 號「財務報表之呈列及披露」規定財務報表中的呈列及披露要求,將取代香港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呈列」。該項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准則,於承襲香港會計準則第 1 號的多項要求同時,引入於損益表中呈現指定類別及定義小計的新要求;於財務報表附註中提供管理層定義的表現指標(MPMs)之披露,並改善財務報表中所披露的資料的匯集及分拆。此外,若干香港會計準則第 1 號的段落已移至香港會計準則第 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其標題將於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8 號生效時更改為「財務報表編製基準」)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7 號。對香港會計準則第 7 號「現金流量表」及香港會計準則第 33 號「每股盈利」亦進行小幅修訂。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8 號及其他準則之修訂將於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並允許提前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8 號規定須追溯應用,並設有特定過渡性條文。預期新準則的應用將影響未來財務報表中損益表之呈列及披露。本集團正在評估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8 號對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的具體影響。
3 收益及分部資料
客戶合約之履約責任及收益確認政策
收益來自銷售工業鋁電解電容器及買賣電子零件。本集團於製成品或商品的控制權已轉讓時(即交付至客戶的特定地點時)達成履約責任。當客戶接受貨品後,客戶並無權利退回貨品,或延遲或逃避支付貨品款項。客戶合約收益於某個時間點確認,且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8 號「經營分部」項下的各須予報告分部披露的分部收益資料一致。
向本集團執行董事(即主要營運決策者(「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用作資源分配及分部表現評估的資料,集中所交付的貨品類型。具體而言,本集團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8 號的可報告分部如下:
- (i) 銷售工業鋁電解電容器
:指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製造及銷售貼片式及徑向引線式鋁電解電容器。 - (ii) 買賣電子零件
:指於香港及中國買賣範圍廣泛的照明產品及電子零件,包括集成電路以及二極管及三極管等半導體。
於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有銷售工業鋁電解電容器及買賣電子零件合約的履約責任預期於一年或以內達成。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5 號准許之範圍內,並無披露於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配至未達成履行責任之交易價格。
分部業績
分部業績即各分部所賺取的溢利,惟並無分配未分配開支(包括行政開支以及銷售及分銷成本)、其他收入、其他收益及虧損、融資成本及所得稅開支。該計量方式會呈報主要營運決策者以作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表格
應收貿易款項賬齡分析
本集團容許其客戶的信貸期為自發出發票日期起計不多於 30 至 120 日(二零二四年:30 至 120 日)。以下為於各報告期末基於貨品交付日期(亦為收益確認點)的應收貿易款項(已扣除信貸虧損撥備)的賬齡分析:
表格
| 總計 | 25,977 | 27,956 |
財務表現回顧
收益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收益約 92.1 百萬港元,較二零二四年約 81.5 百萬港元增加約 10.6 百萬港元或 13.0%。收益增加主要由於銷售工業鋁電解電容器分部收益增加約 11.1 百萬港元或 22.2%,部分被買賣電子零件分部收益減少約 0.5 百萬港元或 1.6% 所抵銷。
毛利及毛利率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毛利約 6.7 百萬港元,較二零二四年約 6.1 百萬港元增加約 0.5 百萬港元或 8.4%。毛利率由二零二四年約 7.5% 略降至二零二五年約 7.2%,主要由於銷售工業鋁電解電容器分部毛利率下降。
其他收入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其他收入約 1.5 百萬港元,較二零二四年約 2.4 百萬港元減少約 0.8 百萬港元或 35.4%,主要由於銀行利息收入減少。
其他收益及虧損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其他虧損淨額約 1.7 百萬港元,而二零二四年則錄得其他收益淨額約 3.6 百萬港元。淨額自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益約 3.6 百萬港元減少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虧損約 1.7 百萬港元。其他收益及虧損減少,主要源於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股權投資之公平值收益下降,該收益於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降至 0.1 百萬港元,而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公平值收益則約為 5.9 百萬港元。
銷售及分銷成本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銷售及分銷成本約 3.4 百萬港元,較二零二四年約 3.1 百萬港元增加約 0.4 百萬港元或 12.5%,主要由於員工成本增加。
行政開支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行政開支約 18.9 百萬港元,較二零二四年約 13.5 百萬港元增加約 5.4 百萬港元或 40.7%。增加主要由於二零二五年專業服務費以及增聘員工所導致的員工成本增加。
融資成本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融資成本約 0.3 百萬港元,較二零二四年約 0.6 百萬港元減少約 0.3 百萬港元或 53.7%,主要由於借款減少。
所得稅開支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所得稅開支約 0.6 百萬港元,而二零二四年則約為 0.5 百萬港元。
年度虧損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年度虧損約 16.8 百萬港元,而二零二四年則錄得虧損約 5.5 百萬港元。本年度虧損增加主要歸因於行政開支上升,此乃受專業服務費及員工成本攀升所影響,對本集團財務表現構成額外壓力。此外,二零二五年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權益投資的公平值收益約為 0.1 百萬港元,相較於二零二四年約 5.9 百萬港元的公平值收益。
每股虧損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錄得每股基本虧損約 5.83 港仙,而二零二四年則為約 1.90 港仙。
財務狀況回顧
資產及負債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總資產約為 88.2 百萬港元(二零二四年:96.6 百萬港元),分別由總負債及股東權益(由股本及儲備組成)約 33.1 百萬港元(二零二四年:27.0 百萬港元)及約 55.0 百萬港元(二零二四年:69.7 百萬港元)提供資金。
流動比率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流動比率約為 1.9 倍(二零二四年:約 2.5 倍)。
資產負債比率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資產負債比率(按租賃負債、計息銀行借款及銀行透支除以權益總額計算)為 0.07 倍(二零二四年:0.10 倍)。
借款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計息借款總額約為 2.1 百萬港元(二零二四年:5.9 百萬港元)。
重大事項
配售事項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本公司與雅利多證券有限公司(「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協議,據此,配售代理有條件同意按盡力基準,促成向不少於六名獨立第三方按每股 0.99 港元之配售價配售最多 57,600,000 股本公司普通股(「配售事項」)。配售事項已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完成,並已達成配售協議所載之所有條件。合共 57,600,000 股股份(約佔本公司經擴大已發行股本之 16.67%)已成功按每股 0.99 港元配售。據此,本公司已發行股份數目由 288,000,000 股增至 345,600,000 股。所有承配人及其實益擁有人均獲確認為獨立第三方。配售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之公告。
配售事項所得款項總額為 57,024,000 港元,扣除包括但不限於法律及專業費用、配售佣金及徵費等成本後,所得款項淨額約為 55,400,000 港元。所得款項淨額將按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之公告所述分配。
資本承擔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就收購無形資產的資本承擔約為 4,359,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零港元),該款項涉及 PAS 項目開發成本。
收購及出售事項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收購或出售。
或然負債
本集團於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無重大或然負債。
資產抵押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賬面值約 3.9 百萬港元(二零二四年:4.0 百萬港元)的租賃土地及樓宇已質押予銀行,以就授予本集團的銀行融資作抵押。
員工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有 158 名全職僱員(二零二四年:126 名全職僱員),包括董事。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薪酬總額約為 22.5 百萬港元(二零二四年:19.8 百萬港元)。為確保本集團可吸引及挽留能夠達到最優秀表現水平的員工,本公司定期檢討薪酬待遇。此外,本公司亦根據本集團業績及個別員工表現向合資格僱員發放酌情獎金。
投資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持有任何重大投資(二零二四年:零港元)。
企業管治
本公司董事會致力達致良好企業管治標準。董事會相信良好的企業管治標準對本集團提供框架以維護股東利益、提升企業價值、制定其業務策略及政策,以及提高其透明度及問責性至關重要。
本公司已應用 GEM 上市規則附錄 C1 所載之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所載之原則及常規,並已採納企業管治守則作為規管本公司企業管治常規的守則。
本公司設有企業管治框架,並已根據企業管治守則制訂一系列政策及程序。該等政策及程序為提升董事會實施管治以及對本公司業務操守及事務進行妥善監察的能力提供基礎。
於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整個年度,本公司已遵守企業管治守則所載的守則條文,惟守則條文第 C.2.1 條偏離除外,該條文規定,主席及行政總裁之角色應予區分,並不應由一人同時兼任。主席及行政總裁之間的分工應明確界定,並以書面形式寫明。
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期間,本公司主席兼行政總裁由本公司前執行董事温浩然先生擔任,彼負責本集團主要決策、整體策略規劃、制訂企業政策、以及負責本集團日常營運及管理。鑒於温先生為本集團創辦人之一,而且自本集團成立以來一直經營及管理本集團,董事會相信,温先生擔任該兩個職務可以為本集團實現有效管理及業務發展,符合本集團的最佳利益。
麥俊暉先生已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獲委任為本公司主席兼行政總裁,接替温先生的職務,並密切參與本集團的日常運營及決策。董事會認為,由麥先生兼任本公司主席及行政總裁的角色有利於本集團業務策略的執行及運營效率的提升。此外,在董事會(由兩名執行董事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的監督下,董事會的權力結構具有充分的制衡作用,從而保障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權益。因此,董事認為,偏離企業管治守則守則條文第 C.2.1 條就上述情況而言屬恰當。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上市證券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任何本公司上市證券(包括出售庫存股份)。
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
本公司已採納 GEM 上市規則第 5.46 至 5.68 條所載之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標準守則」)。經向全體董事作出具體查詢後,全體董事確認,於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彼等一直嚴格遵守標準守則所載之規定。
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已成立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書面職權範圍符合 GEM 上市規則第 5.28 條及企業管治守則守則條文第 D.3.3 條的規定。審核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分別為李維維女士、鄧凱鴻先生及吳元濤先生。李維維女士擁有 GEM 上市規則第 5.05 (2) 條所規定的適當專業會計資格及相關財務管理專長,彼為審核委員會主席。
審核委員會已與本公司管理層審閱本集團採納的會計原則及慣例,並討論審計、內部監控及財務申報事宜,包括審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業績。
股息
董事會不建議派付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二零二四年:零港元)。
刊發年度業績公告及年報
本年度業績公告刊登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dataunioncapital.com。本公司年報將於適當時候刊發並另行公佈。
承董事會命數盟資本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主席兼行政總裁麥俊暉
香港,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