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稳步推进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及早发现并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现公布2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6年1月,北京市顺义顺城加油站员工,在加油过程中发现13#加油枪管端头存在漏油隐患。该员工发现隐患后及时向单位进行了报告。该公司立即安排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并采取更换加油枪管措施,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及时消除了一起漏油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00元。
案例二:
2026年1月,北京市顺义区北京金苑诺达石油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发现加油枪卡扣存在严重磨损隐患,容易导致漏油。该员工发现隐患后及时向单位进行了报告,该公司立即组织排查并采取更换措施,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及时消除了一起漏油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