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3D打印技术在航空、军事、汽车、医疗、机械制造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技术从实验室研究迅速走向工业领域,随之而来的是安全意识跟随不足、安全隐患日益凸显、安全管理现状严峻。
一、危险分析
1.原材料
3D打印使用到的一些原材料均为可燃性粉尘,如钛合金、铝合金等金属粉末、陶瓷粉末等,均具有爆炸性。
2.工艺
高能激光/电子束以及高温熔融金属,有引燃周边可燃物或造成人员烫伤的风险。
3.辅助设施
配套的惰性气体(氮气、氩气或氦气)储存装置,具有窒息性。
4.管理
目前,国内针对增材制造(3D打印)方面的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不健全,现有标准规范偏重技术方面,轻视安全管理。
二、规范要求
爆炸性粉尘是3D打印技术事故安全防范的重点和难点,国家应急管理部对粉尘涉爆企业有严格的安全管理要求。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七条粉尘涉爆企业应当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和落实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粉尘爆炸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
(二)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三)粉尘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四)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五)粉尘清理和处置;
(六)除尘系统和相关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及检修、维修管理;
(七)粉尘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的;
(二)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或者不同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共用一套除尘系统、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的;
(三)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的;
(四)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除尘方式,或者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的;
(五)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的;
(六)铝镁等金属粉尘、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的;
(七)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的;
(八)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产生机械点燃源的工艺设备前,未设置铁、石等杂物去除装置,或者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设置火花探测消除装置的;
(九)遇湿自燃金属粉尘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未采取通风等防止氢气积聚措施,或者干式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措施的;
(十)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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