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采购方式  甲带  滤芯  气动隔膜泵  带式称重给煤机  减速机型号  减速机  链式给煤机  履带  无级变速机 

【上市公司控制权交易实务白皮书(六)】业绩承诺与交易风险

   日期:2026-03-06 11:01:2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上市公司控制权交易实务白皮书(六)】业绩承诺与交易风险

业绩承诺与对赌安排

1业绩承诺与对赌安排在产业整合逻辑强的交易中日益常见,用于绑定原实控人、防止业绩变脸。

业绩承诺和对赌安排,主要是为了避免控制权转让后原实控人资源抽离导致经营质量下滑、以及过渡期利润与现金流快速恶化。同时,它也为新控股股东争取买控制权但不立刻全面接管经营细节的缓冲期提供工具。

从近年控制权转让的公开披露实践看,业绩承诺对赌安排已经不再只是重大资产重组里对标的的常规条款,而是越来越多地被嵌入到控制权转让的框架协议、补充协议或配套融资/定增安排中,尤其是在产业整合治理重塑逻辑更强的交易里,用来把原实控人从卖出控制权、退出治理绑定为继续对上市公司经营结果负责的义务人

在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变更交易中,原控股方赖振元家族就在协议项下承诺上市公司2024-2026年扣非归母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6亿元,并设定了2024年不低于4亿元、2025年不低于5亿元的分年门槛,同时还叠加了2026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3.20这一经营质量指标,如果未达标要承担现金补偿乃至以股份补偿等后果这类“利润+周转率”的双KPI设计,要求原实控人不仅要做出利润,还要保障回款,以降低控制权交割后利润靠一次性项目或信用扩张堆出来的空间。

另一个案例是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其控制权转让协议中由原控股股东作出三年累计净利润承诺2022-2024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43亿元,并约定当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90%时触发现金补偿后续由于2022年业绩出现异常波动,交易双方又通过补充协议拟将承诺期顺延为2023-2025年、并将承诺金额上调至1.485亿元,同时强调该类承诺调整需按监管指引履行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控制权转让协议同样设置了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的分年承诺202120222023年度承诺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000万、3000万、5000万元,并约定若未完成则原股东须在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0日内以现金补偿差额从后续披露结果看,承诺未达成导致补偿规模巨大经审计并按协议测算,三年合计应补偿约3.1267亿元,并进一步发展出司法执行与“以物抵债”用于抵消补偿款的安排这也说明在控制权转让里引入业绩对赌,核是要把可执行性可回收性一并妥善安排

2对赌形式:单向补偿/双向激励、股权回购/现金补偿/股份补偿组合

对赌形式上,控制权转让里的单向补偿/双向激励股权回购/现金补偿/股份补偿是可以按风险点叠加成组合拳

最常见的基准仍是单向补偿未达标则转让方以现金向受让方或上市公司补偿,并配套担保或处置路径以增强可执行性。比如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交易协议中,转让方(及相关方)承诺2025-2027年新材料业务口径下的归母净利润与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约定金额,且以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结果为准、专项审计报告与年度审计报告同步出具若任一年度未达标,则按归母净利润差额与扣非归母净利润差额孰高计算金额,并以现金支付给上市公司作为补偿。

这类以专项审计锁口径、以孰高原则防止非经常性项目美化、以现金补偿快速落地的结构,近年来在控制权转让里非常典型同时,为覆盖更极端的尾部风险,该协议还叠加了回购兜底条款:若因交割前既存事项或因未完成业绩承诺导致上市公司出现被强制退市情形,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在一定期限内回购其通过本次股份转让及要约收购取得的全部股份,并以资金成本加年化8%计价,这就是控制权交易中相对少见但力度更强的股权回购型对赌

再如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协议把补偿计算进一步细化为“累计承诺合并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与累计实际值差额孰高”的现金补偿,并要求转让方将交易后剩余股份的一部分质押给受让方作为担保,若未按约定现金补偿,受让方可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抵补,不足部分继续追偿这实际上形成了现金补偿+质押担保+处置股份变现的组合。

至于股份补偿/回购注销这种更偏重组环境下的工具,在控制权转让中也开始被借鉴例如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变更相关协议安排里,既有“未达承诺则按年度/累计口径计算现金补偿、逾期计息”的现金补偿机制,又明确如果在约定期限内仍无法足额支付现金,受让方有权选择要求转让方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对上市公司补偿,具体通过上市公司以1元/股回购注销相应股份来实现,并对可回购注销数量上限、回购注销前的表决权放弃、以及“业绩承诺期内转让方持股比例不得低于一定比例且不得随意处置、股份仅可用于回购注销”等做了约束同时还配套了不少于一定比例股份质押给受让方、质押期限覆盖承诺期及触发补偿后的延展安排,用股份工具+质押担保+处置限制去提高补偿兑现概率。

另一方面,双向激励(超额奖励)在控制权转让里也并非罕见,尤其是受让方希望防下行鼓励上行、兼顾稳定核心团队的情形以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其公告披露的控制权交易安排中,业绩承诺期为2025-2027年累计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3125亿元,同时设置“完成率在80%—100%之间不承担补偿”的缓冲区低于80%才触发现金补偿,且补偿按差额×30%计算,并进一步约定若实际累计扣非归母净利润达到承诺的130%以上,则对超额部分按30%比例计提“业绩超额奖励”用于管理层及核心员工激励且需履行国资审批程序这类条款在经济效果上就体现为下行单向补偿+上行奖励分成的双向结构。

3承诺水平:基于标的资产历史业绩或并购后整体业绩

承诺水平与口径衔接方面,控制权转让里的业绩承诺并不必然高,一般围绕历史业绩设定在可实现但需努力的区间,或者采用累计考核、设置缓冲带,或将承诺业绩限定在存量业务口径以降低受让方导入新业务/新资产带来的口径争议。

上述案例里,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80%不补偿、低于80%才补偿、130%以上再奖励”的阶梯设计,就说明承诺并非一味追求高目标,而是更强调绑定与纠偏的治理功能。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则把承诺利润限定在新材料业务口径,并明确剔除新增业务影响,通过专项审计锁定核算基础,减少因业务结构变化带来的争议。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样明确“受让方置入新业务产生的盈利或亏损不计入承诺业绩”,并以年度披露审计报告为基础、累计口径结算补偿,属于用口径隔离来降低不确定性的典型。

在审计口径与非经常性损益剔除规则的衔接上,实务里普遍会把“经审计/专项审计的归母净利润、扣非归母净利润”写入协议,并用“孰高差额”“累计孰高差额”作为补偿计算基准,目的就是把政府补助、资产处置收益、偶发性公允价值变动等可能扭曲经营质量的项目尽量隔离。而“扣非”的界定又必须回到证监会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与列举口径,例如证监会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明确非经常性损益系与正常经营无直接关系或虽相关但性质特殊、偶发性强、可能影响报表使用人对盈利能力正常判断的项目,并列举了资产处置损益、部分政府补助、债务重组、一次性费用等常见类型,这为协议约定“扣非”提供了相对统一的监管口径参照。

这类对赌一旦通过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渠道对外披露,被纳入“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监管视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承诺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不得承诺明显不能实现的事项。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应披露所需审批并明确无法取得审批时的补救措施。并要求披露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担保安排及违约责任等要件。因此,大量控制权转让对赌条款会同步出现审计时点、现金补偿支付期限、股份质押担保处置安排、逾期计息、回购注销兜底等可执行要素。

控制权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所持股份存在法定锁定期(《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而不少交易还会在合同层面进一步叠加“承诺期内转让方不得主动处置、需维持最低持股比例、质押覆盖承诺期并可延展”等限制,以确保承诺人手里始终有可被追索可被担保的资产抓手。因此,从估值与交易结构角度看,业绩承诺并不只是价格条款,更是控制权交割后治理稳定、风险分配与承诺可执行性的一套制度化工程。

主要风险与应对策略

1交易失败风险:价格分歧、资金链断裂、监管障碍、尽调不充分

A股控制权转让最常见的风险就是交易失败签了框架、甚至签了股份转让协议,最后仍然可能以终止收场。归因通常不是单一因素,而是价格核心条款没谈拢资金到位不确定尽调发现问题或受限资产无法交割监管交易所合规问题叠加后触发的。比如,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2026年1月披露终止筹划控制权变更,核心表述就是交易双方对本次交易部分核心条款未能达成一致。又如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2022年披露终止筹划控制权变更,公告口径同样指向交易各方对控制权变更事项相关条款未能达成一致这类案例在尽调推进后,或发现资产负债、或对历史遗留事项例如担保、诉讼、合规瑕疵处理路径与成本无法落定,从而导致对价机制、交割先决条件、责任分配条款谈崩。

资金链断裂支付不及预期也是交易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交易就呈现出另一种典型失败机制披露层面往往先表现为进展公告-延期-终止,而交易所后续纪律处分文件方才披露真实原因:受让方未按约支付、未能按期完成必要程序与信息披露,最终导致交易无法推进并引发监管关注。同类问题在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终止公告中也能看到交易推进受阻最终终止的特征

对上市公司控制权交易来说,支付节奏(首付款比例、尾款支付条件、是否设置保证金/托管账户)、融资来源真实性与(自有资金、并购贷款、结构化资金、第三方代付)是决定能不能交割的首要变量一旦资金证明不足或支付条件无法成就,即便交易动机强也会快速滑向终止。

此外,尽调不充分经常并非尽调本身不足,而是尽调结论无法落实到协议里的交割先决条件违约责任补救机制上,最终在交割窗口期集中爆雷。以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控制权变更框架为例,公告对终止条件的安排非常模板化:若未通过监管部门审核、或未按时签署正式协议、或尽调不达标等即终止这从侧面说明控制权交易失败的高频触发点,本质是先签意向后补作业一旦作业做不出来只能止损终止。

2审批与合规风险:方案设计需符合重组上市(借壳)、要约收购等规则

控制权转让不是签协议过户这么简单,它基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体系,方案设计稍微偏离监管边界就会被迫调整,甚至直接失败。

1)要约收购规则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收购人持股达到一定比例后继续增持会触发要约收购等刚性要求实践中最关键的观察点就是30%及其后续增持的规则。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很多控制权交易要么卡在29.99%附近、要么需要同步设计要约豁免表决权安排。

一个把协议转让要约安排写到公告里的案例是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其交易结构不仅涉及股份协议转让,还伴随部分要约收购意向,并且交割前后还牵涉资产处置定价与资金安排等多条线并行,最终公告披露终止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置出资产价格未能达成一致”,这类多事项捆绑的结构一旦任何一条线卡住,就会反向拖控制权转让活动的整体进度

2)重组上市(借壳)/重大资产重组边界

一旦控制权变更与重大资产置入、主营业务更替、资产规模跃迁绑定在一起,就会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组上市的识别与审查框架规则中对控制权变更后的资产购买比例、时间窗口等有明确约束。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围绕新能源材料资产的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及其后续终止,就是典型案例公司公开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反映出此类控制权变更资产注入结构面对的信息披露审核、问询回复、估值与置出置入资产安排、交易对方协调等多维压力,任何一处不确定性放大都会导致整体方案被否定

3)历史问题出清与监管前置条件

控制权交易在很多时候被用来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债务风险等存量问题,但监管不会因为换了控制人就豁免出清责任,反而会把出清机制写进交易生效条件与价款流向安排里。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披露非常具有代表性:其控制权变更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整改深度绑定,公告明确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与交割先决条件包括国资批复、股东会审议通过整改方案、以及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等,并且将转让价款支付路径直接设计为“过户后价款直付上市公司账户用于归还占用资金及利息”。这类结构的合规要点在于:要满足交易所协议转让合规性确认与中登过户的程序要求,要把资金来源、价款用途、占用清偿、或有负债处理、监管时限全部纳入核查范围,否则极易被监管问询或被要求补充披露,进而拖延甚至中止交易。

4)监管沟通不足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对关注函的回复中披露了控制权相关筹划推进过程中,因股份冻结变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被立案调查等客观因素导致核查进度不及预期,同时还原了收购方资金推进、谈判未能达成一致、最终放弃谋求控制权的过程这类案例提示的是控制权交易往往会在交易对方真实性、资金能力、股权受限、表决权安排、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代持等问题上被交易所穿透式追问,若前期不把合规路径与证据链准备到位,就会被动进入长周期问询与反复补正。

3整合风险:业务、管理、文化融合挑战,核心团队稳定性问题

控制权转让的后半程风险是整合业务、管理与文化的融合,以及关键团队与治理结构的稳定性。整合风险在控制权交易里往往以三种形态出现

1)原控制人创始团队与新控制人之间的治理冲突外化为诉讼与公开对抗,进而演变成经营与资本市场双重压力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显示,公司作为第三人涉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并出现法院一审对控股股东出具《承诺函》效力的认定等关键信息;这类纠纷的实质通常不止是法律争议,更是新旧控制权交接、承诺兑现、董事会控制权、经营决策权之间的摩擦成本,一旦摩擦失控,就会对供应链、融资、客户与员工稳定性形成持续冲击。

2)业绩承诺对赌安排在整合期变成刚性约束与纠纷源头

当控制权交易带有产业整合目的、或新控制人需要向市场证明接盘有逻辑时业绩承诺对赌安排可能会引发纠纷。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了收购权益变动相关方作出的业绩承诺及补偿机制,承诺口径明确与审计口径、扣非口径(包括对特定地区非经常性损益的剔除口径)挂钩,并且披露了补偿款履行、法院裁定以物抵债抵消补偿款、以及仍需推进过户等执行细节对赌条款写得再严密,若整合后经营不达预期或补偿义务人履约能力不足,上市公司仍要付出高昂的追偿与执行成本,且执行周期往往跨年度、直接影响报表与市场预期。

3控制权变更本身来源于股东纠纷司法路径,导致公司治理长期处在非稳态

这种情况下,整合难度会显著高于常规并购。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控制权变更筹划与民事调解、股份转让登记时限、转让价格按调解书生效前收盘价一定折扣计算等要素相关,后续公告又披露因未按调解书约定时间履行而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等情况这类司法驱动型的控制权变更,往往意味着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关系与管理层权责需要在高不确定性中重塑,稍有不慎就会把经营整合问题演变为持续的治理与合规问题。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皖ICP备20008326号-1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