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科员的配偶开了公司但不在我管辖范围内需要报告吗?
小编:科员不属于个人事项报告主体,但建议主动跟组织说一声。
按现行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明确的报告主体是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科员不在此列,2022年中办印发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禁业对象也主要针对厅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跟普通科员没有直接关系。
配偶开公司本身不违规,《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的核心要求是任职回避——你不能在配偶经营企业的行业监管或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你说不在管辖范围内,那就更不存在利益冲突的问题。
话说回来,虽然制度层面没有强制要求科员报告,但实际工作中还是建议你主动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说一声,一来各地可能有更细化的内部规定,二来今后如果涉及提拔、遴选,配偶经商情况肯定会被核查,提前报备比事后被查出来要主动得多,在体制内,主动报告永远比被动核查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