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动《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南(1.0版)》在辖区航运企业有效落实,惠州海事局通过集中宣贯、专题培训、一对一指导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辖区航运企业开展系统性学习。惠州海事局指导并督促企业围绕“安全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内部实施细则与配套激励政策。现将近阶段辖区航运企业落实相关制度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示。

案例一

2026年1月6日,惠州某航运公司船舶“远东XX”轮在锚地遭遇恶劣海况时,成功处置一起由船舶运动引发的附属设备风险。厨房冰箱因固定措施失效而移位,使电源线处于危险状态。所幸厨师及时发现并报告,避免了可能因电气故障引发的火灾。一线人员无论岗位,其警觉性是风险防控的“第一道防线”。该公司依据内部奖励制度,对该轮厨师给予100元奖励。


2026年1月18日, 惠州某航运公司船舶“丰X”轮成功避免一起因设备故障引发的重大安全隐患。值班船员发现锅炉低水位报警后,判断自动补水功能失效,随即手动干预恢复水位,并经排查修复了控制继电器的接触不良问题,从而化解了锅炉可能干烧损毁的危机。得益于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机制的落实,该名船员获得500元奖励。


2026年1月18日,惠州某航运公司船舶“X航”轮成功纠正一起可能引发机械伤害的典型违章行为。一名轮机员在设备检修中,忽略了关键的“挂牌上锁”程序,所幸轮机长巡查及时,迅速补全安全措施,避免了意外发生。此事件再次警示严守安全规程的重要性。公司已开展针对性培训,并对切实履行安全职责、主动消除隐患的轮机长依规奖励200元。

2026年1月21日,惠州某航运公司船舶“X俊”轮轮机长在巡查中敏锐识别出2#主海水泵异常声响,迅速切换备用泵并检修,确认电机轴承磨损。该隐患若未及时处置,可能导致关键设备冷却失效,引发严重机损。经核实后,公司组织船舶进行机电自查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同时依据内部奖励制度,对该轮机长给予200元奖励。
供稿 | 船舶监督处
审核 | 周楠
编辑 | 刘依婷 刘春燕
编审 | 张邦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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