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化市多户经营主体相继反映,有不法分子冒充市场监管领域工作人员实施诈骗,手段隐蔽、套路雷同,严重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不法分子多以“工商局工作人员”“市场监督局工作人员”“年检中心人员”等虚假身份,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联系企业及商户经营者,谎称“年报工作已启动”,以“代办年报”为由索要费用,金额不等,或声称缴纳99元、200元、300元即可全程代办,部分不法分子还会发送虚假年报链接,诱导经营者输入银行卡号、缴纳相关费用,企图实施诈骗。
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郑重提醒:此类电话、短信、微信信息均为诈骗!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年报相关工作,始终坚持免费原则,不会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向经营主体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市场经营主体、社会公众提高警惕,严防被骗!

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温馨提示广大市场经营主体,严格遵守年报相关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如实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整个年报流程全程免费、自主操作,市场监管部门绝不会以短信发送链接的方式,引导经营者进行年报相关操作,更不会要求经营者提供银行卡号、验证码等敏感信息。
请全体经营主体务必绷紧防范之弦,若收到陌生短信、电话,内容涉及“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等相关提醒,且附带不明网站链接、要求缴纳费用,或索要银行卡号、验证码等敏感信息时,切勿盲目点击链接、切勿随意泄露个人及企业信息、切勿轻易转账缴费,应第一时间提高警惕,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果断防范诈骗风险,切实守护自身财产安全。
供稿:信用监督管理科
一审:杜世红
二审:张冬雪
三审:刘志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