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珠海市斗门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逐条对照、深刻剖析、制定措施、全面整改,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预算法》宣传实施和制度保障,持续筑牢预算法治根基
(一)提升财务管理人员专业素养。通过举办财学大讲堂、组织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发布财政信息简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财政干部和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及时了解掌握各项财政财务法规,切实树立现代化理财观,重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预算编制、执行工作进一步提升。
(二)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提升各镇(街道)、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规矩意识和依法理财能力,推动预算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夯实全区依法管财用财的思想基础。
(三)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修订完善《珠海市斗门区区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审批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以构建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预算审批体系为目标,通过流程再造、风险防控、标准细化三大举措,进一步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助力财政资金使用更快捷、更规范、更精准。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一)针对“预算编制精准性需进一步提升”问题。一是扎实做实项目储备,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行带项目申请预算,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项目库管理,未入库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预算,推动在预算编制阶段细化落实到可执行项目,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和成熟度,各部门(单位)需提前研究谋划、常态化储备预算项目,提高项目入库质量。二是严格项目立项和预算评审。对重大项目预算实行财政、行业主管部门及专家联合评审机制,重点审核项目实施必要性、投入经济性、分配合理性、项目合规性等,科学合理确定项目支出内容和规模,确保各部门用更少的钱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三是加强跨年度项目资金平衡规划。单位申报项目时需提供全生命周期资金需求与分年度安排计划,财政部门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预算编制的指导约束作用,做好中长期支出事项、跨年度项目与年度预算的衔接,防止项目因资金断裂停滞烂尾。
(二)针对“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亟待强化”问题。一是树立预算法定权威。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不得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超出实际收入编制支出预算或追加安排预算。严把预算支出关口,除应急救灾等支出外,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再追加预算,需追加安排的资金按程序审批。严禁在法定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之外编制资金安排计划,严禁无用款计划、超预算和超计划拨付资金。二是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财政部门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强化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并强化监督检查结果应用,提升财经纪律约束力。各部门落实单位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加强对本部门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建立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督促下属单位敬畏财经纪律,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禁突击花钱、铺张浪费。
(三)针对“预算绩效管理深度及结果应用不足”问题。一是优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程序,进一步提高评审效率。印发《关于优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程序的通知》,将事前绩效评估起点金额调整至500万元,并优化评估申报资料要求和部分环节,要求落实项目计划清单机制,压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开工建设。2025年度完成政府性资金事前绩效评估项目45项,涉及申报总金额25.04亿元,核减金额6.86亿元,平均核减率为27.4%,力求在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厉行节约,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过好“紧日子”。二是健全绩效指标与标准体系。引导各部门紧密结合主责主业和核心绩效指标体系申报预算,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突出项目产出和效果,优先选取可评估、可考核的量化指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列入预算安排。强化新出台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通过项目成本效益分析,做实资金投入测算。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与预算安排、政策完善、资金优化等挂钩的机制,体现奖优罚劣导向。对实施进度慢、绩效不达预期或结转结余较多的,相应少安排或者不安排预算,防止资金闲置沉淀。
(四)针对“预算审查监督时效性需加快提升”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和严肃提交初步审查材料的时限。建立健全内部提前谋划、部门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提前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决算草案、预算调整的方案,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时限,及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依托“数字财政”系统,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模块,加强对预算单位支出进度、资金使用绩效的实时跟踪和智能预警,提升监督的及时性和穿透力。
(五)针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压力”问题。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确保法定政府债务不发生任何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禁超财力实施民生支出提标扩围。二是健全完善长效监管。建立覆盖债务“借、用、管、还”全过程的管理机制,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严格资金供需两端管理,深化投融资机制改革,自觉接受人大加强对政府债务全口径监管与政府举债审查。三是分类分批有序清偿企业欠款。分类施策与分批解决历史拖欠账款,在发展中逐步消化存量,2025年我区用于清理拖欠账款支出11.12亿元(含区级财力0.06亿元)。
三、强化部门间联动,构建多方协同的预算管理格局
(一)强化“政府主导”。切实发挥人民政府在预算管理中的领导核心和总揽全局作用,将预算管理作为提升治理能力的关键抓手。确保财政资源精准投向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民生领域,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鲜明导向。
(二)突出“财政牵头”。财政部门牵头完善覆盖预算编制、财政资金审批、绩效评审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加大各类资金、资产、资源的统筹盘活力度,集中财力保障大事要事。
(三)夯实“部门主责”。各预算单位牢固树立“当家理财”的主人翁意识,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强化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安全、高效。四是深化“协同联动”。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定期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财政部门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协作,形成监督合力。
四、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一)做大财政收入增量,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坚持“一个盘子”统筹预算分配,在提高收入预算完整性、调动增收创收积极性、加大资源资产盘活力度等方面下功夫,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国有企业闲置低效资产等盘活力度,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更大力度争取上级资金,组织各部门与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对接,及时掌握中央、省、市政策导向,尽早谋划储备一批体现国家、省和市的意志、契合斗门发展的重大项目,积极主动争取上级资金、债券资金。
(二)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用于支持产业、交通、教育、“百千万工程”等重点领域发展。
(三)树牢习惯“过紧日子”意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理高效配置财政资源,增强抵御财政风险的能力。部门“三公”经费、行政经费、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只减不增”,区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按5%压减。加强统筹集约和成本控制,将信息化系统新建项目全部由政数局统筹进行盘子总控,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分配事宜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按“轻重缓急”原则在预算额度内统筹,从源头杜绝低效重复使用。
五、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推动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
(一)保持财政收支平稳可持续。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将落实国家、省、市和区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加强支出政策和资金协同,优先足额编列“三保”支出、还本付息以及其他刚性支出预算,统筹财力作出合理安排。
(二)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统筹发展与安全,动态监测收入、支出、库款、债务风险等运行指标,多措并举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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