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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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01]2亿判赔,侵犯“石英纤维”技术秘密
[案例02] 3.8亿判赔,“精雕机”技术秘密
[案例03] 6.4亿判赔,新能源汽车技术秘密
[案例04] 4.4亿和解金,“三聚氰胺”生产工艺技术秘密
[案例05] 2亿判赔,橡胶“防老剂”技术秘密
[案例06] 1.66亿判赔,离心压缩机技术秘密及软件著作权
[案例07] 6.4亿罚金,非法复刻“乐高”积木入刑
[案例08] 1.2亿判赔,氧化铜金属发明专利权侵权
[案例09] 1亿判赔,“西门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案例10] 1.06亿判赔 ,“施耐德”字号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 案例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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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类型

*部分案件涉及专利、软件著作权与技术秘密竞合。
技术领域分布

✦ 具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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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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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来源】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号:(2023)最高法知民终2467号
—— 湖北某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陈某某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
裁判日期:2025.12.26
· 【案例简介】
湖北某石英玻璃公司主张其“石英纤维”生产工艺及相关设备图纸构成技术秘密。陈某某原为该公司技术人员,离职后加入或协助武汉某光电公司利用掌握的技术秘密建设同类生产线。原告起诉请求停止侵权并赔偿。一审法院认定侵权成立,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关于侵权事实的认定,并进一步明确了停止侵害的具体方式,包括销毁侵权载体、要求接触人员签署保密承诺书等。由于侵权情节严重,本案最终判定赔偿金额高达2.0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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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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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来源】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号:(2023)最高法知民终2039号
—— 北京精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某机械有限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
裁判日期:2025.12.25
· 【案例简介】
北京精某公司指控田某某及深圳创某机械公司侵害其“精雕机”电主轴结构及换刀形式等多项技术秘密。田某某原在精某公司任职,后与他人合谋利用所掌握的技术生产、销售具有竞争关系的机床。一审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侵权认定,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惩罚性赔偿共计3.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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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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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来源】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号: (2023)最高法知民终1590号
—— 浙江吉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威某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
裁判日期:2024.04.25
· 【案例简介】
吉某控股集团指控威某汽车通过大规模挖角其核心研发团队,窃取了新能源汽车底盘及零部件的图纸和数模等技术秘密。威某汽车将相关技术用于其EX系列电动汽车的研发和制造。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威某汽车构成侵权,判令其赔偿吉某控股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6.41亿余元。这是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判赔额最高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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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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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来源】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541号
—— 四川金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发明专利侵权及技术秘密纠纷
裁判日期:2022.12.26
·【案例简介】
四川金某化工公司起诉华某化工等公司侵害其“加压气相淬冷法”年产5万吨三聚氰胺生产反应系统技术秘密。一审认定部分侵权。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定华某化工公司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销毁涉及技术秘密的设备和资料。二审确定的赔偿额为2.18亿元。此后,双方基于该系列判决及新诉讼,在法院协调下达成和解,华某公司最终支付补偿金及技术许可费共计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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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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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来源】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816号
—— 圣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陈某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
裁判日期:2023.12.27
·【案例简介】
圣某化学公司主张陈某等人窃取了其橡胶防老剂产品的核心生产技术。陈某曾是圣某公司的技术带头人,后通过晋某公司等平台利用窃取的技术进行生产。一审法院判令陈某、晋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巨额损失。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一审对侵权事实认定正确,赔偿数额2亿元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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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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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来源】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1592号
—— 沈某集团、透某公司诉斯某公司、孙某良等侵害技术秘密及软件著作权纠纷
裁判日期:2024.12.31
·【案例简介】
沈某集团与透某公司拥有离心压缩机设计的核心技术秘密及案涉软件。被告孙某良、印某洋在原单位任职期间即隐名设立斯某公司进行同业竞争。虽曾在2011年承诺停止侵权并取得谅解,但其后背信弃义,持续利用非法获取的技术秘密制造并销售产品。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两斯某公司及三名自然人构成共同侵权,其行为具有明显的恶意且属于重复侵权、持续侵权。法院根据被告企业年报利润,结合30%的技术贡献率,并对2019年后的侵权部分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最终判令被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66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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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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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来源】
审理法院: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3)沪0101刑初529号
—— 汕头市龙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罪刑事案
裁判日期:2023.12.28
·【案例简介】
汕头龙某公司曾于2017年因侵权被判赔,但随后通过搬迁部门躲避查处,继续大规模复刻乐高积木。2022年公安机关查扣其侵权玩具161万余盒及大量模具。经鉴定,涉案“博乐”等品牌玩具与乐高享有著作权的套装基本相同,构成复制关系。法院最终判处龙某公司罚金6亿元,5名主管人员及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至9年,并处罚金3870万元,罚金总计高达6.4亿元。该案是打击大规模产业链式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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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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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来源】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号:(2024)最高法民终1254号
—— 杜某某与陆某化工(昆山)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裁判日期:2025.09.10
·【案例简介】
专利权人杜某某指控陆某化工公司在技术许可关系解除后,继续使用其“氨法生产金属化合物”的三项发明专利。被告主张已进行设备改造且拥有先用权。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定被告的改造属于等同特征侵权,且其获取技术缺乏善意不适用先用权抗辩。法院判令被告赔偿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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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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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来源】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号:(2022)最高法民终312号
—— 西某某股份公司、宁波奇某电器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裁判日期:2023.07.27
·【案例简介】
西某某公司起诉宁波奇某电器公司等被告,指控其在厨房电器产品上长期使用与“SIEMENS”高度相似的标识,并进行不正当竞争。一审法院认定被告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奇某公司等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恶意,侵权情节严重。法院维持了原审关于赔偿1亿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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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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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来源】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号:(2023)最高法民终351号
——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与镇江施耐德电气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裁判日期:2024.09.06
·【案例简介】
施耐德中国公司主张其为“施耐德”知名字号权利人及“Schneider”等商标的被许可使用人。被告镇江施耐德公司、施耐德母线公司将“施耐德”登记为企业字号,并在相同商品及宣传中使用“schneider”、“施耐德母线”、“镇江施耐德”等标识。一审法院认定被告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且因其侵权规模大、恶意明显,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赔偿1.06亿元。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认为,原审法院关于侵权认定及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正确,被告的攀附行为严重违背诚信原则,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ND


李刚律师
专注领域:知识产权 | 企业法律顾问 | 民商事合同纠纷 | 合规与争议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