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报告旨在梳理我国法院、检察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的现状、历史沿革、面临的困境,并对当前关于其职业发展与政策倾斜的讨论进行整理与分析。报告基于公开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数据以及权威媒体报道,指出当前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因待遇、晋升等问题存在严重的不稳定性,进而影响司法效能。报告整理并分析了近年来司法系统内部及人大代表提出的政策建议,认为在公务员招录中对表现优秀的聘用制书记员给予适当倾斜,是当前阶段稳定队伍、提升专业素质的可循路径,而长期的编制解决方案则与司法改革的整体进程及“案多人少”矛盾的缓解深度关联。
一、书记员制度的法律定位与历史沿革
书记员作为司法活动中的重要辅助人员,其角色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均对书记员的职责作出了规定,涵盖了庭审记录、卷宗整理、文书送达、协助执行等审判与执行工作的关键环节,奠定了其在司法实践中不可或缺的地位。
从历史发展脉络看,我国书记员的用人制度经历了数次演变。早期,书记员岗位多属于公务员行政编制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含工勤编)。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法官员额制的推行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审判团队模式的普遍建立,书记员队伍的构成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目前,全国地方法院、检察院已基本完成书记员管理体制的改革,主体采用“聘用制”模式。即由省级法院、检察院统一组织招录,薪酬待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保障。据最高人民法院截至2025年底的统计,全国法院系统书记员总数约为12.5万人,其中超过90%(约11.25万人)为非编制身份的聘用制人员。这一数据标志着聘用制已成为书记员队伍的主体构成形式。
二、聘用制书记员队伍面临的主要困境与影响
尽管聘用制改革在规范招录和财政保障方面取得了进展,但当前聘用制书记员队伍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其核心问题可归结为以下几点:
薪酬待遇相对偏低: 相较于在编人员,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水平普遍较低,且增长机制不完善,难以充分体现其工作价值和日益增长的生活成本压力。
职业发展通道狭窄: 聘用制书记员普遍缺乏清晰的职务晋升和职级晋升渠道。其职业天花板明显,长期发展前景不明朗,难以获得职业成就感和归属感。
工作强度与压力大: 在“案多人少”的普遍背景下,书记员承担着大量繁琐、高强度的审判辅助事务,身心压力持续高位运行。
上述困境直接导致了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流动性极高、稳定性极差的局面。许多法院、检察院面临“年年招录、月月辞职”的循环,人员“出出进进”成为常态。这种高频的人员流动带来了严重后果:一是造成司法资源的严重浪费,法院需持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招聘和培训;二是严重影响审判工作的连续性和专业性,新老交替频繁导致工作衔接不畅,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面临潜在风险,最终削弱司法公信力。
三、关于政策倾斜与编制改革的讨论与建议
针对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的稳定性危机,司法系统内外近年来已提出一系列政策建议与改革设想,旨在拓宽其职业出路,增强岗位吸引力。
公务员招录政策倾斜的提议: 这一思路已成为司法系统内部重要的共识性呼声。例如,在2022年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已有部分高院院长明确提出,建议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对表现优秀、经验丰富的聘用制书记员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如设定一定比例的定向职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等)。这类建议的目标在于打通一条从辅助人员向正式司法行政人员过渡的渠道,激励在岗人员长期服务、提升专业能力,从而稳定骨干队伍。
探索专项编制或恢复行政编制的建议: 更进一步的建议涉及编制问题的根本解决。有一些人大代表曾公开提出,应考虑为书记员设立“专项编制”或恢复部分“行政编制”,以彻底解决其身份与待遇问题。然而,在现有编制总量严格控制、司法改革强调人员分类管理的背景下,短期内大规模赋予书记员编制的可能性较低。
综合各方讨论,当前比较务实且可能较快落地的路径是第一条,即在公务员和司法机关公开招录中,系统性、制度化地设置面向优秀聘用制书记员的定向或优先岗位。这既能回应队伍的迫切诉求,又不会立即冲击现有的编制管理体系。有观点进一步指出,书记员的待遇问题也有望随着其招录政策的倾斜和职业通道的拓宽,而逐步得到改善和提升。
四、未来展望:与司法改革深度绑定的长期路径
从长远看,书记员队伍的根本性制度安排,与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进程,尤其是“案多人少”这一结构性矛盾的缓解程度深度绑定。当前,巨大的案件数量使得审判团队高效运转高度依赖稳定的辅助力量。若未来随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诉讼制度的优化以及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案多人少”矛盾得到显著缓解,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可能迎来新一轮调整窗口期。届时,将书记员(或部分资深、核心书记员)以更规范的形式(如专项司法辅助人员序列)纳入编制内管理,或建立更具保障性的终身雇佣制度,将成为更具可行性的改革选项。
基于公开信息,在公务员招录中面向该群体实施“政策适当倾斜”,已成为司法系统内部明确提出的、旨在稳定专业骨干的近期改革方向,并可能带动其整体待遇的渐进改善。而社会关注的“编制”问题,则属于需要与未来司法改革整体布局及案件压力变化统筹考虑的长期课题。加快落实短期倾斜政策,并研究规划中长期制度保障,对于建设一支专业化、稳定化、职业化的司法辅助人员队伍,保障司法公正与效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