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稳步推进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及早发现并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现公布2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稳步推进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及早发现并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现公布2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2025年12月,北京市顺义区航润加油站员工,在巡检作业过程中发现配电室防护板脱落。该员工发现隐患后及时向站长进行了报告,站长立即上报区公司,并第一时间联系维修人员,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及时消除了一起安全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50元。
2025 年 12月,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长青加油站员工,在日常巡查作业过程中发现4号油罐防渗井内出现少量积水。该员工发现隐患后及时向站长进行了报告,站长立即组织人员对积水进行抽排处理,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及时消除了一起安全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