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采购方式  甲带  滤芯  气动隔膜泵  减速机  减速机型号  履带  带式称重给煤机  链式给煤机  无级变速机 

【行业观察】云南七部门联合印发《“旅居云南”发展专项 规划(2025—2030年)》

   日期:2026-02-03 11:40:0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行业观察】云南七部门联合印发《“旅居云南”发展专项 规划(2025—2030年)》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避免迷路 点击星标

近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民族宗教委、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七部门联合印发《“旅居云南”发展专项规划(202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立足云南独特的资源禀赋和气候优势,围绕做实“旅居云南”大IP、大生态、大产业,提出了到2030年全省旅居发展的总体要求、空间布局、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旅居高质量发展划定了路线图、提供了规划指引。

《规划》系统梳理了云南旅居发展的五大核心优势:一是气候环境全年宜居,全省大部分地区常年平均气温保持在15℃—2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9.1%,森林覆盖率与温泉资源储量均位居全国前列,是全球少有的全季宜居区域;二是文化生活绚丽多彩,拥有25个世居少数民族、16个跨境民族、15个特有民族,全年举办各类节庆活动超700个,生动绘就了“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人文画卷;三是产业服务体系完备,拥有6项世界遗产、671个A级以上旅游景区,涉旅市场主体超50万户,直接带动就业超100万人,产业基础扎实;四是区位交通优势显著,作为连接国内与南亚东南亚市场的战略纽带,已构建起“七出省五出境”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客源联动能力突出;五是公共设施配套完善,适老化改造、公共文化空间、医疗资源等覆盖广泛,为旅居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规划》明确了“保护优先、惠民为本、融合为要、品牌引领”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将云南打造成为“全国旅居发展先行区、旅居助力乡村振兴样板区、旅居创新创业集聚区和旅居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示范区”的发展目标。《规划》充分衔接云南省城乡空间布局和国土空间规划,构建“两轴三带六区”旅居发展体系:“两轴”即依托骨干交通网络,联动主要旅游旅居客源市场,构建南北向旅居发展纵轴与东西向旅居发展横轴;“三带”即立足特色资源和气候优势,建设金沙江避寒避暑旅居带、澜沧江生态旅居带和沿边幸福旅居带;“六区”即强化区域协同,打造滇中、滇西南、滇西北、滇西、滇东南、滇东六大旅居聚集区,引领各地旅居业态差异化、特色化、主题化发展。

《规划》聚焦五大融合方向,着力丰富旅居产品体系、提升旅居服务质量。一是推动旅居与休闲度假融合,打造特色度假场景与“第二居所”,满足客人中长期旅居需求;二是推动旅居与文化体验融合,深化“文博+旅居”“非遗+旅居”“艺术+旅居”,让旅居者深度感受云南独特的文化魅力;三是推动旅居与医康养融合,突出温泉、中医药和生态康养特色,打造高品质康养旅居产品;四是推动旅居与体育业态融合,完善体育设施配套,培育精品赛事IP,发展体育旅居新业态;五是推动旅居与创新创业融合,搭建专业化旅创空间,优化引智引才政策,吸引各类人才旅居云南、创新创业。

《规划》从三个维度夯实发展基础、优化旅居环境:一是推进生活便利化,完善旅居配套服务设施;二是提升交通便捷化,畅通旅居出行通道;三是强化医疗保障提升,健全旅居医疗服务体系。四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创新营销推广模式,搭建智慧服务平台,开拓多元客源市场,持续提升“旅居云南”的品牌影响力。此外,坚决守牢生态、文化、资源、监管四条底线红线,确保全省旅居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规划》明确提出五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政策保障,统筹各类资金与资源支持旅居业态发展;三是注重科技赋能,提升旅居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四是凝聚发展合力,构建部门、区域、行业协同推动格局;五是实施监测评估,动态优化规划实施路径,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规划》是云南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26〕2号)的迅速行动,是推动云南文旅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下一步,云南省将以《规划》为指引,不断提升旅居供给品质,持续优化旅居服务环境,进一步激活旅居发展动能,不断丰富“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内涵,让其更加可感可及,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人人向往的宜居、宜业、宜养、宜游的目的地。

此外,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消息,2025年全省旅居发展成效显著,全年接待旅居人数超550万,平均居住时长83天,分别较上年增长41.4%、增加3天,有力促进了文旅产业转型、消费市场提振、特色产业发展、居民收入增加、创新创业兴起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展现出巨大的经济、社会、文化综合效益和旺盛的发展活力。

文件解读

云南的规划为新疆提供了一套从顶层设计到落地实施的系统性参考框架。新疆旅游民宿协会应主动作为,引导行业从简单的住宿接待向深度的旅居生活体验升级,充分挖掘新疆的自然之美、文化之韵、民族之情、发展之机,走出一条具有新疆特色、符合时代需求的旅居产业发展道路,让“新疆旅居”成为广大游客向往的另一种美好生活选择。

延伸政策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的通知

云政办规〔2025〕3号

云南省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更好推进旅居发展,走出一条持续健康的文旅发展之路,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正面清单

(一)支持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以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为出发点,在村民自愿前提下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经营性资产,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参与旅居发展。

(二)支持引进实力强、有情怀的市场经营主体整合优质旅居资源,按市场规律开展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投资开发和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支持旅居市场经营主体吸纳当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鼓励当地能人就地创业、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参与旅居发展。

(四)支持发挥茶叶、咖啡、花卉、果蔬、道地药材及温泉等资源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创新打造“场景+体验”的多种旅居业态,推动旅居同高原特色农业、医疗康养、休闲健身等联动发展。

(五)支持非遗、文创、采风创作、公益电影放映等植入旅居村(社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流动图书馆、非遗工坊,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推动有条件的新华书店、农家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艺术家第二居所等文化场所有效整合,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发挥基层文化骨干作用,鼓励在旅居村(社区)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基层文化文艺活动。

(六)支持采用“轻介入、微改造、精提升”的“绣花”功夫,重点打造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的旅居村,重点打造保留城市原有地貌风光和街巷特色的旅居社区,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七)支持市场经营主体有序盘活长期闲置的旧厂房、仓库和老旧建筑等发展旅居项目。

(八)支持将旅居客人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享受居民同等待遇;鼓励旅居客人参与各种消费业态运营和公共文化建设,有组织地发掘旅居客人中的专业人才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推动旅居变旅创。

(九)支持持续优化人居环境,围绕旅居需求完善主客共享的公共卫生、共享食堂、特色餐饮、交通接驳、快递物流、公共安全等服务体系。

(十)支持统筹利用有关专项资金,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和具体规定的基础上,用于旅居设施配套、环境提升等,引导旅居市场化发展。

二、负面清单

(一)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或方案,不得突破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措施建设旅居项目。

(二)不得违反世界自然遗产,以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旅居项目。

(三)不得大拆大建、过度商业化,严禁对文化遗产、文物古迹等“拆真建假”,不得破坏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空间肌理、风貌特色、文化生态、景观环境,不搞千村一面。

(四)不得大包大揽、强迫命令,违背农民意愿搞合村并居,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搬出原住地,强迫农民“出村”、“上楼”。

(五)不得借流转之名改变农村宅基地、耕地良田和林地性质违规建设旅居项目;不得违反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规定,到农村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建别墅大院、私家会馆(庄园)和小产权房等;不得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大棚房”搞旅居经营。

(六)不允许城镇居民、退休干部打着旅居之名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或占地建房;严禁“明租暗买、名租实售”或签订“长租约”变相转让行为。

(七)不得违背市场规律盲目举债建设旅居项目;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建设大公园、大广场、人造水景假山等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不得借旅居之名新建特色小镇、旅居小镇。

(八)不得突破环境容量、承载规模最大限制,盲目发展旅居影响当地居民群众正常生活、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

(九)不得将未经安全鉴定或鉴定不合格、未经消防安全评估或评估不合格的房屋用作旅居经营。

(十)不得借旅居之名搞非法集资、利用传销等方式推出类金融产品,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欺客宰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扛牢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正负面清单。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研究解决旅居发展中的困难问题,形成工作合力,高质量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培训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旅居政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市场经营主体法律意识、业务能力和审美观念水平,落实好“十个支持”和“十个不得”工作要求。

(三)加强典型引路。在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前提下,加强正负面清单落实情况的调研指导,及时纠治工作偏差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总结推广一批立得住、叫得响、能复制、可持续的先进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确保“旅居云南”建设方向不偏、蹄疾步稳。

END


本平台所转载、整理的内容(文字、图片、视频),仅供读者了解、学习和交流。我们尊重原创,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平台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编辑:志明

校审:知南

审发:刘娇

【协会动态】新疆旅游民宿协会新春走访南山:问需于企,共谋“民宿+”高质量发展新篇

【行业动态】关于拟通过2025年丙级旅游民宿评定的公示

【行业动态】酒店行业寒冬下的生存焦虑



我是“新疆民宿君”,有关于这片热土,住宿新业态的发展,欢迎关注我们,有新鲜的话题,期待与我们分享。”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新疆旅游民宿协会

Xinjiang Tourism Homestay Associationxinjiang

| 政策解读 | 规划策划| 评定培育 | 招商引资 | 科研培训 |

觉得不错点个“在看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皖ICP备20008326号-1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