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挝财政部办公室于2026年1月23日发布通知,要求全国企业提交2025年度财务报告、会计与税务收入对比报告等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税务清算核查及颁发完税证明的依据。会计年度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企业需在2026年3月31日前提交,使用非日历年周期的企业需在规定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提交,逾期将依法处罚。
通知
致:全国范围内各企业账户持有单位。
事由:关于提交2025年度财务报告事宜。
- 根据2019年6月17日国会签发的第66/ສພຊ号《税收管理法》;
- 根据2023年11月20日国会签发的第46/ສພຊ号《会计法(修订版)》;
- 根据2015年4月03日财政部签发的第1025/ກງ号《完税证明规章》;
- 2025年8月22日财政部签发的第2670/ ກງ号《财政部办公室的组织与运作决定》;
- 2026年1月20日税务司签发的第0315/ກສອ号提案。
财政部办公室谨此通知全国范围内经营业务的各企业经营者和企业账户持有单位,请准备提交2025年度财务报告文件,并编制会计与税务收入对比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提交至所属税务机关部门,以作为年度税务清算核查以及颁发2025年度完税证明的依据。具体时限如下:
1. 对于会计年度截止于2025年12月31日的企业账户持有单位,必须在2026年3月31日前编制并提交本单位年度财务报告至所属税务机关;
2. 对于获准使用特定非日历年财务报告周期的企业账户持有单位,须在规定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提交2025年度财务报告。
备注:若超过上述规定期限,将依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处罚措施。
特此通知,望知悉并严格遵照执行。
▍信息来源:老挝财政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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